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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XMM
編輯 | 閱微劄記
在古代影視劇中,人們在批判行惡之人時都會說上一句:
“你真是十惡不赦,罪該萬死!”
據曆史記載,關于“十惡”的律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齊的《齊律》。
在當時,“十惡”又稱“重罪十條”。
随着時代的變遷和曆朝統治者的不斷修繕,最終到了隋唐時期,“十惡”得以确定,之後也就有了“十惡不赦”的說法。
那麼,這“十惡”到底具體指的都是什麼樣的罪行呢?
首先第一條,就是“謀反”。
一直以來,“謀反”都被認定為是“十惡之首”。
謀反的含義無需多言,直到現在,也沒有一個國家上司人希望有忤逆自己的人民。
曆史上因為“謀反之罪”而喪命的人不勝枚舉。
像是韓信、胡惟庸等,其中還有不少是被誣陷的。
但不管真相如何,隻要一個人被扣上了“謀反”的帽子,那他的結局就已經注定了。
尤其是在漢朝、明朝的時候,很多有着巨大功勞的開國功臣都被冠以“謀反之罪”而被殺頭。
但其實人們都明白,君主這樣做隻是為了給自己鏟除後患而已。
第二,謀大逆。
這一條和平時所說的“謀逆”有所不同,這裡的“逆”指的是對皇家的忤逆和逆反。
具體表現為破壞皇室的廟宇、陵墓和宮殿等。
在古代,人們對祖先都有着莫大的崇敬之情,每年都會舉行各種各樣的祭祖活動來告慰先人的英靈。
那麼在皇室,這種“祖先情節”則更為看重。
皇室的宮阙、皇陵等建築,無疑不象征着皇家的權威。
如果有人膽敢破壞這些建築,那就是公然地向皇室發出挑釁。
曆史上最著名的“謀大逆”之罪當屬孫殿英的“盜清東陵”。
隻不過那時候大清已亡,是以他也沒受到嚴酷的懲罰。
孫殿英
第三,謀逆。
這個和“謀反”有些相像,但不是要推翻本國的政權,而是指“投靠敵方”的罪行。
按照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叛國”。
謀逆之罪在大陸很早的時候就出現了,據考證,春秋時期就已存在。
第四,惡逆。
這一條是面對家庭成員們之間的罪行。
此罪意指對家中的父母、丈夫、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進行毆打或殺害。
有點類似于我們現在所說的“家暴”或是“虐待”。
這些行為在現代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為人所不齒的,更不要說在有等級尊卑、“百善孝為先”的觀念的古代了!
第五,不道。
這裡的“道”指的就是“仁道”的意思。
“不道”就代表那些泯滅人性,不仁義、不道德的惡行。
其中,包括用巫蠱之術害人的行為。
《紅樓夢》中的趙姨娘用“厭勝之術”對王熙鳳和賈寶玉進行迫害,就屬“不道”。
第六,大不敬。
這裡說的“敬”指的是對皇權的尊敬。
相反的,“大不敬”就是指對皇權的蔑視和不屑。
具體表現有偷竊皇室物品,偷食禦膳、偷坐皇帝的專用的銮駕等等。
是以,在皇宮裡,所有的人都謹言慎行。
生怕一個不小心說錯了話,落得個“大不敬”的罪名,性命也難保!
第七,不孝。
這個很好了解了在此不做過多贅述。
第八,不睦。
“不睦”就是“不和睦”的意思,多指親屬之間的緊張關系。
在這裡要指出一點,古時候如果女子控告丈夫,也是要被判“不睦”的!
曆史上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就曾遭遇過這樣不公的待遇。
這讓人不禁感慨:
在古代,女性沒有地位,更無公平可言!
第九,不義。
我們常說“不仁不義”,指的就是這個,意為違背封建傳統禮義道德之事。
第十,内亂。
和現代人們思維了解的“内亂”不同,古時的“内亂”是關于親屬男女之間的不軌行為。
用現代化來說,應該就是“近親相戀”之類的吧。
而且,重點是,這樣的罪行,主要的懲治對象,是女性。
這十大惡行在古代的時候确實對群眾自身的行為起到了很好地限制作用。
但用現今的眼光來看,這其中的幾條罪行本就有失妥當。
時代不同了,古人流傳下來的東西并不是完全适用當今社會的發展。
至少,在女性地位這一塊,是絕對不會被今人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