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市陽高縣人民法院對“訂婚強奸案”進行一審判決,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席某某和其母親甄女士不服法院判決并當庭提出了上訴。
甄女士表示法官在宣讀時按照的幾乎都是女方的說法,并沒有采納被告人律師送出的辯護材料。
訂婚後發生關系卻被告強奸,這在我們看來是非常荒唐的一件事,然而本案的席某某是以事已經被拘留了長達203天。
本來是一件皆大歡喜的訂婚現在卻鬧得沸沸揚揚、不歡而散,男主角還即将锒铛入獄,真的讓人唏噓不已。
甄女士一家為了此次婚事已經給了女方10萬元彩禮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在訂婚後第二天女方稱席某某強行對其發生了關系,并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有相關律師表示,訂婚并不會影響強奸罪的定性。大陸刑法的強奸罪的法律定性是,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
如果本案中的席某某真的采取了措施強行和未婚妻發生關系,那麼還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無關女方是否真的要與其結婚的真實意願。
但網友紛紛不買賬并為席某某說話。
那麼你們認為對本案的結果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