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蔣氏父子處決“台獨”分子

作者:流年舊事
蔣氏父子處決“台獨”分子

蔣介石與蔣經國

台灣著名作家李敖在他的文章、著作和電視節目中,談到蔣氏父子當年在台打擊的“台獨”分子時,說真正被槍斃的隻有1 人。

1976 年12 月25 日,台灣“總統”嚴家淦也在國民黨的一次會議上聲稱,據他的記憶,遭到處決的“政治犯”“台獨”分子隻有鄭評。20 世紀六七十年代,台灣被處極刑的“台獨”分子并不隻1 人, 應為3人,另有3 人也被判了死刑,因種種原因未被執行或改判了有期徒刑。

第一個被判死刑的是宋景松

此案起源于“台獨”分子陳三興。陳三興系台灣高雄人,自幼在高雄念書,1956 年進入高雄中學。不知何因,還未成年的陳三興無心向學,卻十分熱心社會活動,組織了一個政治色彩偏獨的“學進會”組織。1958 年7 月,陳三興因搞會務活動太多誤學,終因成績跟不上而辍學。

陳三興離校那天,将“學進會”的主要成員召集攏來開了一個會,并宣布将“學進會”更名為“台灣民主同盟”。随後,陳三興與其弟弟一道到台北市一家牙科醫院當學徒。

到牙科醫院不久,陳三興發現經常到醫院找他親戚的宋景松與自己的理念相同,便動員宋景松加入他的“台灣民主同盟”組織。宋景松過去曾犯案,被警方抓捕過,并坐過多年牢,心裡對國民黨政權極其痛恨。他加入陳三興的“台灣民主同盟”後,又将與自己交往密切的好友劉全獅、林輝強帶入該組織。

1959 年7 月,宋景松、陳三興又将在台灣大學法律系念書的學生蘇祯和、董自得兩人拉入“台灣民主同盟”。随後,台中市一中的“自治互助會”、高雄市中立中學的“亞細亞同盟”“台獨” 組織與“台灣民主同盟”挂上了鈎。其中,“亞細亞同盟”頭目施明德、蔡财源與陳三興系國小時期的同學。

經過幾次聚談,宋景松、陳三興、施明德等人認為,3 個組織理念相近,宗旨相同,合并為一個組織,然後選出一個強有力的上司班子。

1959 年12 月,陳三興、宋景松等人傳回高雄,在施家父子開設的“明春旅社”與施明德、蔡财源及施明德的兩位哥哥聚會,決定3 個組織正式合并, 組建成“ 台灣獨立聯盟”,并選舉施明德、蔡财源為該組織的主要上司人。

宋景松雖不是“台獨聯盟”的頭目,卻是該組織内活動積極的骨幹分子。此後,“台獨聯盟”除了在地方有了較快的發展,還将其觸角延伸到了軍隊。

由于“台獨聯盟”組織嚴密,發展迅速,到1962 年,心血來潮的“台獨”分子們經常在聚會中高喊要大幹一場,要與國民黨政權拼個你死我活,要盡快實作台灣獨立的目标。

這一年秋,他們在高雄體育場舉行的一次全體成員參加的秘密會議上, 還提出要開展一個大行動,即在全台灣開展一次“台獨”宣傳活動,讓全體群眾認識“台獨”,支援“台獨”。

這幫“台獨”分子正要開始行動時,當局就對他們采取行動了。原來,台灣當局的調查局特工早已盯住了陳三興。他在高雄高中念書階段發展的重要成員李植南,在“台獨”組織活動了一段時間後,感到宋景松、陳三興的行為系分裂國家,危險性大,不會有什麼結果,便主動向台灣調查局自首。調查局考慮到該組織還在發展,叫他暫不暴露,繼續在其内部做監視工作。

1962 年5 月,台灣調查局發現“台獨聯盟” 将有大動作,決定對其下手。在蔣經國的親自部署下,從5 月8 日至20 日,調查局的數十名特工兵分數路,将“台獨聯盟”在各地的成員陸續逮捕,6 月8 日至22 日,該組織在軍隊中發展的一幫成員,也被捉拿歸案。

3 個月後,“台灣獨立聯盟”案中的25 名主要嫌疑犯被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分三批起訴,宋景松因是再犯,被首批起訴,并被判處死刑,幾天後就押赴刑場處決。該組織的主要頭目陳三興、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其他案犯分别被判處2 年至15 年的有期徒刑。

第二個被槍決的

“台獨”分子系陳智雄

陳智雄系台灣高雄人,早年在台灣念書,後到日本留學,通曉日、英、法、西班牙語。因在日本留學的緣故,其思想深受日本右翼的影響。二戰期間,陳智雄曾被日軍征調到印尼、菲律賓當了兩年多的翻譯。

日本投降後,陳智雄未回台灣,留在日本一面從事對印度尼西亞的貿易,一面從事“台獨”活動。陳智雄是日本境内最早的一批“台獨”分子,系多個“台獨”組織中的“外交員”,負責對外聯絡。廖文毅的“台獨”組織“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成立前後,他甚為積極,并被廖文毅派到東南亞各國擔任“巡回大使”。陳智雄的活動,引起台灣情報人員的注意。

1955 年,台灣當局通過外交途徑,與日本、印尼交涉,告知陳智雄系分裂主義分子,給台灣的安全造成了危害,要求将陳智雄逮捕起來,交給台灣處理。那時,印尼蘇哈托政府與蔣介石的關系較好,台灣與印尼一交涉,印尼很重視,決定扣押陳智雄。由于陳智雄經營的公司總部在日本,按照印尼的規定,陳智雄必須先被遣返到日本。由于台灣當局與日本也交涉過未達成協定,故印尼政府與日本當局商讨陳智雄的遣返事宜時,遭到日本政府的拒絕。

印尼、日本都不歡迎陳智雄,陳無處落腳,被迫在空中飛來飛去,而且時間長達半年,成為聞名國際的“空中飛人”。

1955 年底,一瑞士議員在媒體上看到此消息覺得此事頗奇妙,對陳智雄産生同情之心,決定利用自己的關系,幫陳智雄取得瑞士國籍。陳智雄考慮加入瑞士國籍可進入日本,便很快辦理了入籍瑞士的手續。

哪知,陳智雄重新進入日本後,仍獨性不改,繼續在日本大力開展“台獨”活動,并成為多個“台獨”組織對外交往的穿針引線人。

台灣調查局對陳智雄的活動了如指掌,感到他在日本的危害太大,決定收拾陳智雄。1960 年12 月,台灣當局與日本政府經過多輪交涉,提出用交換“日本販毒犯”的方式,換取日本逮捕、遣返陳智雄,日方原則同意台灣方面的意見,唯一要求是不得判陳智雄的刑。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定,1960 年12 月12 日,日本政府将陳智雄遣傳回台灣。陳智雄被遣傳回台灣之初,當局确未關押他,但對他的行蹤卻一直在跟蹤、監視。

1961 年年底,台灣調查局特工在郵件檢查中發現陳智雄又在籌組“台獨”組織“同心社”,十分震驚,認為他是不可救藥、死心塌地的“台獨”分子,決定将其逮捕。

經蔣氏父子同意并準許,1962 年,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将其起訴,并判處死刑,同案犯戴村德、肖坤旺被各處有期徒刑8 年。

1963 年5 月28 日,陳智雄被綁赴刑場槍決。李敖多次說的“台獨”分子隻有一人被處決,但未說出名字,估計指的就是他。

第三個被槍斃的“台獨”分子叫鄭評

鄭評系台灣高雄人,生于1934 年。其父原是農民,後以經營雜貨店為生。父母去世後,他繼承了雜貨店。20 世紀60 年代,鄭評的妻子患了乳腺癌。為了救妻,鄭評變賣了所有家産,最後還是未救活其妻。

1969 年,他帶着兩個年幼的兒子從高雄來到台北謀生,投靠基督教教徒遊進龍。遊進龍見鄭評窮困潦倒,走投無路,便将他未成年的兩個兒子收留在自己開的面包店當學徒。與此同時,遊進龍的朋友、一位姓林的牧師也在經濟上接濟了鄭評,使他一家度過了最困難的時光。

1971 年,鄭評因積極參加教會活動,被台灣基督教教會推選為“基督教赴日參訪團”團員,前往日本參加基督教反共聯合會舉行的國際大會。 進入日本的第三天,鄭評認識了“台獨”組織“獨立台灣會”的主要頭目、著名“台獨”分子史明。

如您喜歡本文章,點個關注不迷路。點了“關注”,您就能經常收到此類文章的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