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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去世物業将其房屋改成宿舍 居民投訴了

作者:大皖新聞

據上海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新聞坊》官方微信:最近,家住浦東新區環林東路879弄杉林新月家園93号樓的多位居民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台反映,去年7月,301室的一位孤寡老人在屋内去世,直到發出異味才被鄰居發現。無人繼承的房屋一開始用作居委的倉庫,後來物業居然擅自将房屋改為員工宿舍。

根據樓内居民拍下的視訊顯示,今年11月11日晚,有一個陌生面孔進入了老人生前的房屋。

孤寡老人去世物業将其房屋改成宿舍 居民投訴了

居民:你是什麼身份,你是房主嗎?

住戶:不是。

居民:那你為什麼要住這裡啊?

住戶:我們是物業讓我們用來做宿舍的,就是我們自己的物業公司。

孤寡老人離世後

房屋鑰匙怎會落入他人手中?

居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去年7月,鄰居們在樓内聞到異味,後來才發現301室的孤寡老人去世了,因為後續也沒有人收拾,是以居民就聯系居委介入處理。

孤寡老人去世物業将其房屋改成宿舍 居民投訴了

而記者從居委處得知,在收到孤老去世的消息後他們委托物業清除老人房屋内的異臭和垃圾,也就是此時,居委将鑰匙交給了物業。清理完畢後,房屋空關,居委用來當作倉庫存放一些物資。

新月第一居民區黨總支書記 陳一雯:因為老人是突然離世,房屋内部還有一些生活用品、食品,還有一些氣味,是以我們和物業溝通,把裡面雜亂的家居和生活痕迹清除一下,就給物業一把鑰匙作為清理垃圾用。

今年11月,物業提出将房屋改作員工宿舍。據物業表示,居委對此也是默許。

然而,鑰匙交出去之後,房屋的使用似乎就完全脫離了居委的控制。

居民回憶,他們在今年國慶期間就發現老人生前的房屋有人進場裝修了。

孤寡老人去世物業将其房屋改成宿舍 居民投訴了

居民王女士稱,“十一國慶之後就有裝修的聲音,那個時候我們就去詢問了居委這個房子怎麼需要裝修了?那個時候居委給我們的回報是因為孤寡老人去世,是以這個房子内部是比較髒亂,有垃圾,是以他們委托物業把這個房子做一個清掃和維護的處理,居委以後想用來放一些雜物”。

孤寡老人去世物業将其房屋改成宿舍 居民投訴了

居民多次投訴無果 物業反倒來勸居民

而就在裝修一個多月之後,樓裡的其他居民就發現,有人住進了老人生前的房屋。面對居民們的疑問,該房屋住戶稱自己是物業公司的财務。

此外,居民們還擔心樓裡住進了陌生人會産生的一系列安全問題。

鄰居們将這些聲音都傳遞給了當地居委,居委表示,他們也幾次三番問物業讨要房屋鑰匙,可此時,人又趕不走,鑰匙也要不回來,居委和鄰居們陷入了被動。

居民王女士認為,就是因為有人住,用水,導緻自己家漏水。而且過世老人家的電和煤也沒有維修過,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居民多次向居委投訴,希望屋内人員搬走,但近2個月過去了,房屋鑰匙居委就是要不回。大家還發現,上周五(12月15日)又有新住戶搬入。

在12月18日的一次當面溝通中,這位住戶表示,當初物業承諾自己可以長住,是以自己就自費3萬元裝修了房屋,現在突然被通知搬走,實在委屈。“我們自己出錢裝修的,我們當時都說不要裝修的,他們物業就說沒事可以裝修的,然後我們就過來住了,就裝修了呀。”

不過,該住戶到底是不是對外号稱的"物業員工",目前還無法查證。

居民王女士稱,“居委再三和我們保證說會讓他們搬出去,但是從頭到尾沒有人給我們一個準确時間點,說什麼時候搬出去。”

在持續的投訴下,居民們沒有等來住戶的搬離,物業經理倒是三番五次上門做大家的說服。

物業希望居民能通融下,“樓道裡我認為要'人氣'的,那麼正好有這個資源,我跟書記說了,大房間和廳我們就裝修,現在花了3萬元,我們和街道也說了。”

而對于此事,居委的态度也是模糊不清,既對居民說去跟物業讨了鑰匙,又在跟居民解釋物業當初在老人離世時幫忙有多不容易。

居委從業人員稱,“老人在家裡過世的時候,物業也出錢出力幫了很多忙,之前可能會産生一些費用,物業都把它們處理好了,那肯定是讓他們員工還是誰在這裡住一住。員工也就自己裝修了,現在讓她不能住,搬走,她肯定會對裝修費用不開心的。”

物業是否有權使用

孤老過世後留下的房屋?

業主質疑,房子是老人的,老人過世後,是不是居委、街道、物業有權擅自處理房子的使用權?

今天上午,記者找到小區居委會書記了解情況,對方表示,301室内曾居住了一位女性孤老,該處房産确實系其個人所有。由于老人去世突然,身後事也是居委代為操辦,孤老的情況及房屋的屬性,當時自己也彙報了街道。

新月第一居民區黨總支書記陳一雯告訴記者,“孤老是1948年出生的,我們委托孤老原來的屬地派出所,翻查檔案和原有的戶口記錄,她沒有兄弟姐妹,也沒有結婚生子,她的父母也于80年代90年代過世,也沒有任何親戚朋友的, 房子是她個人的産權房。”

而記者上門調查後,小區物業經理向記者表示,今天他們已關照該員工搬離,房屋鑰匙也已歸還給居委,後續将不再住人。

物業小區經理承認,此房屋是物業從業人員短期住的,也沒有付錢。“我們當時沒有想到事情這麼嚴重的地步。”

對于此事,屬地街道服務辦負責人表示,他們是首次了解此事,下一步将推進相關法律程式的進行,但具體操作中,他們也有不少困惑。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例中無論是街道居委還是物業,都沒有管理和處置該房産的權利,應當由民政部門處置。對于已經發生的擅自使用孤老房産的行為應當追責。

上海申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鄒華:正确的路徑應當由居委會上報給街道,由街道上報給民政局,民政局出面成為房屋的遺産管理人, 居委和物業擅自使用房屋,包括房屋住人,都是侵犯房屋使用權,還是要對于相關人員進行追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3條

孤老過世後

有遺囑的 ,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撫養協定的 ,按照協定辦理;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贈的遺産 ,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

律師指出,《2021年民法典》正式實施後,關于孤老死亡後的财産的遺産管理程式,仍然缺少完整體系和抓手。“法院目前還沒有對遺産管理人進行判決如何進行指定,由誰來最終啟動遺産管理。”

律師認為,随着國家人口老齡化的加深和生育率下降,這類問題,大機率會越來越多地出現。“因為整個流程的缺失,未來很有可能會造成無主房屋被其他第三方不當占有。”

同時,律師也呼籲2024年遺産管理人要盡快推動相關制度的開展,同時要有完整的流程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