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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個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投資經理變動披露細則尚待明确丨機警理财日報

作者:王琦 785
141個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投資經理變動披露細則尚待明确丨機警理财日報

南财理财通課題組 黃桂煊

141個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投資經理變動披露細則尚待明确丨機警理财日報

據南财理财通最新資料,截至2023年12月17日,今年來,全市場新發淨值型銀行理财産品28,746隻(含私募産品)。

從風險等級來看,産品風險等級主要集中在二級(中低風險)。其中,一級(低風險)産品占比6.03%,二級(中低風險)産品占比84.91%,三級(中風險)産品占比7.4%,四級(中高風險)産品占比0.34%,五級(高風險)産品占比1.33%。

從投資性質來看,固收類産品占比96.56%,混合類産品占比2.01%,權益類産品占比0.47%,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産品占比0.96%。

141個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

2023年以來,公募基金掀起基金經理人事變更熱潮。據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截至2023年11月30日,今年以來共有102家基金公司旗下的243名基金經理離任。同時,部分規模較大的基金經理如馮明遠、葛蘭主動卸任“減負”也是今年的新趨勢之一。反觀銀行理财行業,在淨值化轉型加深的背景下,銀行理财逐漸向公募基金看齊,也出現了投研人才流動現象。

根據南财理财通課題組統計,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共有光大理财、招銀理财和甯銀理财三家理财公司披露了投資經理變更相關公告,涉及141個理财産品(以産品登記編碼為統計辨別)變更投資經理。其中,光大理财變更投資經理産品數量較多,有75隻,甯銀理财次之,有56隻,招銀理财有9隻。

從産品類型看,光大理财變更投資經理産品以固收類和現金類産品為主,其中固收類占比超過50%,有40隻,現金類産品次之,有30隻,占比40%;招銀理财變更産品以混合類産品為主,有7隻,另有一隻權益類公募産品和一隻固收類産品;甯銀理财變更産品以固收類和混合類産品為主,分别占比67.86%和23.21%。

南财理财通課題組認為,業績考核、人才競争、個人職業發展等多個因素都會影響投資經理變動。對投資者而言,需要觀察産品變動前後的投資風格、風險收益特征是否存在偏離,對投資經理變動頻率較高的産品應引起關注。

投資經理變動要披露嗎?監管細則尚待明确

目前來看,理财公司成立時間較早,投研能力建設和投研人才培育還處于起步階段,投研人才流動現象較為普遍。然而,除上述提到的光大理财、招銀理财和甯銀理财外,課題組在其餘理财公司的披露公告中未見投資經理變動相關資訊。

從監管檔案看,目前監管部門對理财公司是否需要披露投資經理變動情況尚未有明确規定。

銀保監會2018年9月26日釋出的《商業銀行理财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指出,商業銀行發行公募理财産品的,應當在本行官方網站或者按照與投資者約定的方式,披露以下理财産品資訊:(一)在全國銀行業理财資訊登記系統擷取的登記編碼;(二)銷售檔案,包括說明書、銷售協定書、風險揭示書和投資者權益須知;(三)發行公告,包括理财産品成立日期和募集規模等資訊;(四)定期報告,包括理财産品的存續規模、收益表現,并分别列示直接和間接投資的資産種類、投資比例、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分析,以及前十項資産具體名稱、規模和比例等資訊;(五)到期公告,包括理财産品的存續期限、終止日期、收費情況和收益配置設定情況等資訊;(六)重大事項公告;(七)臨時性資訊披露;(八)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資訊。其中,針對(六)的重大事項公告,并沒有明确說明重大事項包括哪些以及是否包括投資經理變動。

相比之下,公募基金的監管檔案較為明确。中國證監會2020年3月修訂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二條指出,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産品資料概要的資訊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産品資料概要,并登載在規定網站上。

其中,關于重大變更的定義,中國證監會在2020年10月釋出的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2020年修訂)明确了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變更主要包括内容,其中就包括變更基金經理。

141個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投資經理變動披露細則尚待明确丨機警理财日報

截圖出自檔案——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2020年修訂)

近期,中基協修訂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投資管理人員注冊登記規則》也加強了對基金經理、投資經理的自律管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投資管理人員注冊登記規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注冊為基金經理:無特殊情況管理公募基金産品處于募集期、封閉期内主動離職,且離職時間未滿24個月;無特殊情況管理公募基金産品未滿1年主動離職,且離職時間未滿18個月;以及短期内頻繁變換任職機關,即最近1家任職機關為公募基金管理人,3年内變換任職機關2次以上等。以上規定自2023年11月24日起施行。

針對理财公司投資經理變更的披露現象,某華東地區理财公司投資經理向課題組表示,目前監管規定比較模糊,各家理财公司都是自己制定披露标準,多數也是按照對公司有利的方式來披露,是以像投資經理變更這種沒有強制要求披露的情況基本都不會披露,目前連私募理财也不披露,更别說是公募理财,可能投資經理都換了幾輪了,客戶也不知道。

課題組認為,投資經理變更未披露一方面損害了客戶的知情權,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産品穩定運作。另一股份行理财公司投資經理表示,理論上每個投資經理有自己不同的操作風格,變動以後産品的風險收益特征确實是會有小的變化,還是應該讓客戶有個了解。

針對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後的風險收益特征變化,一大型理财公司投資經理認為,高波動産品可能表現較為顯著,低波動産品可能沒這個問題。因為低波動産品操作空間和投資種類少,更換投資經理運作差距不會太大。例如在購買貨币基金時,可能投資者會更關注背後基金公司的流動性兌付問題,而不是貨币基金由哪個基金經理負責管理。

監管部門未來或會加強資訊披露管理

目前,針對理财公司的合規營運,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已釋出《理财産品業績比較基準展示行為準則》、《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辦法》、《理财公司理财産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理财公司理财産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等多份檔案。

同時,監管部門也逐漸加強對理财公司的管理。從2022年6月對理财公司開出首批罰單至今,共有8家理财公司先後被罰,累計處罰金額超過4000萬元,受罰對象包括中銀理财、工銀理财、農銀理财、中郵理财、建信理财5家國有行理财公司,光大理财、興銀理财兩家股份行理财公司以及杭銀理财一家城商行理财公司。

從今年對理财子公司開出的罰單來看,監管部門加大了對理财産品資訊披露不規範方面的懲處力度。例如,建信理财存在“投資資産相關風險資訊披露不到位”;杭銀理财存在“理财産品資訊披露及銷售管理不規範”;中郵理财存在“理财産品資訊登記不及時”、“理财産品投資資産資訊登記不規範”等。

課題組認為,理财産品資訊披露不完善一直是受市場诟病的問題,理财公司應該加強合規意識,建立完善的資訊披露制度,提高資訊披露的規範化和透明化。未來,随着理财公司轉型加深,監管部門或會加強對資訊披露的管理。

141個理财産品變更投資經理,投資經理變動披露細則尚待明确丨機警理财日報

根據南财理财通資料,截至12月18日,理财公司存續的權益類公募産品(包含母行劃轉的老産品)共有34隻。其中,華夏理财有11隻,産品數量最多;招銀理财和光大理财次之,各有5隻;甯銀理财有3隻;信銀理财、貝萊德建信理财、青銀理财和民生理财各有2隻;工銀理财和高盛工銀理财各有一隻。截至12月14日,存續時間超過一年的權益類公募産品有22隻。

從權益類公募産品近一年表現看,22隻權益類公募産品近一年收益均告負,平均淨值增長率、最大回撤和年化波動率分别為-13.91%、19.04%和11.96%。其中,光大理财産品表現分化極緻,跌幅最小和跌幅最大的産品均來自光大理财,前者為“陽光紅基礎設施公募REITs優選1号”,近一年淨值下跌4.25%,後者為“陽光紅新能源主題”,近一年淨值下跌36.76%,首尾淨值增長率相差超過30%。從風險名額看,“陽光紅基礎設施公募REITs優選1号”除淨值跌幅最小外,其年化波動率和最大回撤同樣在同類産品中排名最優。

(資料分析師:張稆方;實習生:楊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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