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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10萬15米高“恐龍蛇”,吓得鄰居大爺睡不着,到底誰嬌氣?

作者:看曉天下事

古有千金修橋渡人,今有10萬恐龍吓人。最近,北京一小區發生了一件熱鬧事,一女子闊氣出手,花10萬元買了一個巨型恐龍放在自家院裡,但由于恐龍身形龐大,正對着小區一位大爺的窗前,由此雙方産生了不小的争議,甚至登上熱搜。

女子花10萬15米高“恐龍蛇”,吓得鄰居大爺睡不着,到底誰嬌氣?

北京的佟先生住在小高層,前不久,一大早就聽到外面有施工的原因,打開窗簾一看,自己頓時被吓得後退好幾步。

一個恐龍身,蛇臉的龐然大物,就在他的窗前,隻見這個東西長着大嘴,大長脖子,紅嘴白牙,沖着自己家的方向,差點把佟先生的心髒病給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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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明白,到底是誰裝了這樣的東西,也不清楚對方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于是立刻找到小區物業質問。

詢問後得知,這麼大的東西,并不是物業買來裝飾的,而是一位女鄰居,自己斥巨資購買,放在了自己家的院子裡,是以物業并沒有什麼辦法。

知道的是小區,不知道的,一進小區恐怕以為自己進到了侏羅紀公園,從某一方面來看,這種新鮮的事物,或許為小區增添了一些新奇的景觀,但這可苦惱了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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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管自己在家還是出門,隻要一擡頭,就能看到窗外這麼大的東西,感覺有一種強烈的壓迫感,因為自己精神每天都處于緊繃的狀态,甚至連覺都睡不着,閉上眼,就感覺有東西在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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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先生心想找這位女鄰居好好協商一下,結果又生了一肚子氣。

女鄰居表示:它是腕龍,也不兇惡,很可愛的,很多小孩和鄰居都感覺挺好的,我能了解有人喜歡,就有人不喜歡,恐龍頭我現在已經包上了,我感覺已經可以了,這是花10萬元買的,搬走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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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樣的解釋,佟先生依然不能接受,因為在他看來,頭罩不罩上,在自己的心裡并沒有差別,自己就是害怕這種東西,心理上是一種折磨。

目前,雙方還沒有協商出一個解決方案。

佟先生将此事反映給媒體後,尋思登上熱搜。想想也是,斥巨資買這麼一個玩意,除了“有錢任性”,可能也沒有詞來形容了。而網友間,也是引發了不少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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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人認為,佟先生有些過于矯情,一個龍有什麼好怕的,還至于睡不着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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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部分認為,這事并不怨佟先生矯情,如果換成自己,恐怕當場就被吓壞了。

相對于這兩種觀點,我更傾向于後一種。畢竟每個人對于事物的接受能力是不一樣的。我身邊就有認識的人,從小害怕蛇,哪怕刷視訊時,突然看到有蛇的視訊,都會吓得不輕,這是一個心理作用,并不是說看多了就習慣的問題。

另外,如果真的到了走法律程式的那一步,恐怕這位女鄰居,最後也隻能妥協搬走。

在法律觀念裡,有一個相鄰權。是指相鄰兩個以上不動産所有人,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根據法律規定産生的權利義務關系,一方的權利稱為“相鄰權”,實際上,相鄰關系是相鄰不動産的權利人行使其權利的一種延伸或限制。

雖然女鄰居是把這個恐龍放在自己院子裡,但它巨大的身形,影響了太多的人。也妨礙了佟先生的房屋的采光及眺望。

之前就有過類似的例子,有鄰居在自家院裡的牆壁上延伸加高圍欄,結果妨礙了鄰居采光被要求拆除。那這15米高的恐龍,結局也可想而知。

最後這裡也要提醒大家,我們可以自己家院子裡進行裝修裝飾,但不應當影響鄰居的合法權利。在相鄰關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經營自己的不動産時負有不得妨礙對方合理行使權利的義務,同時也有權要求對方不妨礙和侵犯自己權利的合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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