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老師說她的陪嫁是房子和車子,結果一問,房子和車子是她爸媽的,而且就算給自己都不要,要給爸媽住。想問一下這還叫陪嫁嘛。
我跟她相親,我希望她把她的條件列出來,我把我的條件列出來,大家覺得沒問題再進行下一步。
她說父母給她買了房和車,但結婚的時候并不想要這些帶到男方家去,想要留給父母。我認為她都要陪男方過日子了,幹嘛不把這些帶上呢?
而且她說,嫁過去了就要給男方生孩子了,好像孩子不是她的一樣。現在的相親女結婚前一個個說得那麼好,結完婚後一個個像祖宗一樣。
這女的誤以為自己家裡住的房子是陪嫁,實際上她爸媽有車有房和她一分錢關系沒有,最後都給他弟弟。
房子車子哪怕父母給她,她也不要。
感覺就想淨身嫁給男方,以後一起打拼賺錢。大家覺得這女的有沒有問題呢?評論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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