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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平米花園被霸占10年?原業主要求搬離遭拒:他爸是副局長!

作者:木槿夕先生

文|木槿夕先生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可是在很多起案件之中,鄰居并不好說話,這都是“緣分”。

近期,一個新聞沖上熱搜,四川遂甯一男子曝光,他4樓陽台的800平方被他人占用,時間長達十年,對方一直拒絕溝通。

換做是别人,早就被有關部門處理了,深挖對方的家庭背景,男子一臉無奈。

800平米花園被霸占10年?原業主要求搬離遭拒:他爸是副局長!

“多次協商無果,對方稱自己是稅務局副局長家,并不願意搬走。”

這到底怎麼一回事?

2013年3月,賴先生購買了四川遂甯的一處小區,在合同之中明确注明,擁有4樓985平方的屋頂花園使用權。

賴先生之是以選擇這裡,就是看中了這1000平方的屋頂花園,按照當時1500元的房價,他是以2400多元成交。

2022年8月,賴先生打算将這套房裝修,意外發現屋頂花園800平方的面積被人占用,這讓他無法接受。

明明他簽了合同,這塊屋頂花園就是歸自家使用的,别人不得占用,可是鄰居家不管不顧,即便是多次溝通也沒辦法解決。

賴先生和鄰居曾先生溝通過程中,對方提到他是稅務局副局長的家長,言外之意是提醒賴先生不要不知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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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解釋,這套房子閑置了9年,期間并沒有發現屋頂花園被占用,等到他要重新裝修時,近800平的花園被對方強占。

一時之間,賴先生隻能求助多個部門,社群、住建局和城管局都參與調解,可是曾先生就是不願意搬走,認定他們是實際使用者。

九年的時間過去了,賴先生多支付的900元是為了這屋頂花園,可是被鄰居侵占了大半,對方仗着家庭背景,态度強硬。

賴先生還拍攝了現場的照片,能夠看到曾先生一家将屋頂花園分成了多塊區域,種有植物,一片綠地以及一片菜地,一戶業主通過搭建的玻璃房進入。

不僅如此,屋頂花園被鐵欄圍主,隻能由曾先生一家獨立使用,屬于侵犯了賴先生的合法權益。

賴先生要求曾先生一家拿出依據,證明他們擁有屋頂花園的合法使用權,可是他們拿不出來,不接受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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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先生深挖之下,才發現曾先生的父親就職過遂甯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副局長,在當地職務不低,知情人士稱曾某目前已經退居二線了。

父親是副局長,兒子長期霸占鄰居屋頂花園800平方,這個細節一經曝光,迅速引起媒體的報道。

有了輿論的幫助,賴先生才一五一十地将問題說出來,他拿出合同證明擁有屋頂花園的合法使用權,開發商的一位負責人承認了賴先生的合同。

原本按照合同内容,賴先生擁有屋頂花園的唯一使用權,其他人是不得使用的,鑒于對方不配合,負責人隻能建議賴先生走法律途徑。

然而,雙方在溝通過程中,曾某一家就是抱着不搬的心态,按照賴先生的說法,“曾某系遂甯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上司,并不擔心他找部門協商。”

這件事就是曾某一家無理取鬧,可是問題是,曾某的父親是副局長,沒辦法以強硬手段拆除,隻能讓賴先生去起訴。

事件曝光之後,副局長不得不出面回應,他承認房子是兒子的,但是并不了解詳情,後續記者試圖聯系曾某無果,事件處于溝通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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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評論,“别急着撇清關系,幹部要管好家人。”

了解前因後果之後,有人指出,曾某雖然退居二線,但是他的社會關系仍然持續,這才有了兒子霸占他人屋頂花園的情況出現。

曾某的語氣稍微軟了一點,他希望雙方能夠共同協商妥善處理此事,從這裡可以看出,曾某還是偏袒孩子。

明明是自家兒子霸占别人的花園,曾某隻是耳聞此事,之兒子避而不見,賴先生沒辦法隻能曝光。

如今有了輿論的介入,曾某才提出要妥善處理此事,真的不擔心深挖下去,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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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讓我想起了此前很霸氣的一句話,“我爸是李剛”,小曾身為副局長家屬,不知道限制自身的行為,得寸進尺欺淩他人。

對于這種為非作歹的鄰居,賴先生曝光是正确的,讓大衆審視一下,看看曾某是否能夠“隻手遮天”?

諸如此類的事件曝光,都說明了一個問題,“人狂必有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