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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作者:相遇如擦肩而過
1980年夏天的深夜,在一棟老舊的居民樓裡、突然走進兩個穿着制服的警察。

兩名警察徑直走向二樓一戶人家門口,敲響了那扇鐵門:“開門開門!例行檢查!”

周圍有鄰居聽到動靜,悄悄打開門觀察情況。

然而等了一會兒也沒人開門,警察隻能再次喊道:“有人嗎?請配合調查,否則我們隻能采取暴力措施了!”

“來了來了。”門内終于傳來一個女聲,那扇緊閉的大門被人從裡面打開。

馬豔琴穿着一身睡衣,對門口站着的兩名警察說道:“這麼晚了,警察同志找我有什麼事嗎?”

警察看她一直可以用身子阻擋室内的情況,更覺得眼前這個女人心裡有鬼,于是語氣嚴肅了幾分,對馬豔琴說道:

“我們接到群衆舉報,說你聚衆賣淫,請你讓開,我們需要檢查一下你家裡的情況。”

“诶诶诶!你們不能進來!你們這是私闖民宅!”馬豔琴看到兩個警察準備進屋,瞬間慌得不行,一直試圖阻礙警察執法。

她越是阻攔,警察就越肯定馬豔琴幹了壞事,于是強硬地闖進了屋内

進屋後,眼前淫糜的景象讓警察眉頭緊皺。

隻見主卧那張大床上,竟躺着兩個一絲不挂的男人,他們中間還睡着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

那兩個男人看到警察進來後瞬間臉色發白,連忙撿起地上的衣服往身上套,隻有那個年輕的女孩,像是在睡夢中一樣,對警察的到來毫無反應。

馬豔琴和這兩個男人是什麼關系?床上那個毫無反應的女孩又是誰呢?

許濤對馬豔琴家暴

馬豔琴是陝西西安人,她從小就長得漂亮,讀書時還是學校的校花。

小時候馬豔琴家境不錯,她父母都是生意人,賺了不少錢,馬豔琴愛跳舞,父母就花高價送她去舞蹈學校學習。

後來家裡做生意破産,馬豔琴的生活品質下降了許多,但她從小就養成了愛美的習慣,人很開放,喜歡買漂亮衣服和首飾打扮自己。

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那個年代的人們普遍比較保守,馬豔琴這種會跳舞又長得漂亮的女人,成了許多男人的夢中情人,也成了許多女人心中的假想敵。

畢業後,馬豔琴找了一份舞蹈老師的工作。在工作的地方,馬豔琴認識了自己丈夫許濤。

許濤是馬豔琴老闆的親戚,第一次見到馬豔琴,許濤就被她的美貌所折服,拜倒在馬豔琴石榴裙下,開始瘋狂追求她。

但許濤長相不夠帥氣,不是馬豔琴喜歡的類型,是以馬豔琴一開始直接拒絕了許濤。

可許濤沒有放棄,他知道馬豔琴這樣漂亮的女人不缺人追,但隻要他一直堅持,就有希望。

許濤追了馬豔琴一年,在這一年裡,他對馬豔琴無微不至,表現出了三好男友品質,讓馬豔琴逐漸對他産生好感。

一年後,許濤終于追到了馬豔琴,兩人迅速結婚,婚後沒多久就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婚後幾年,許濤對馬豔琴非常不錯。馬豔琴即使成了母親,也照樣非常愛美,每天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許濤和她一起出門時,許多人見了馬豔琴,還會私下誇一句許濤有本事,能娶到這麼漂亮的媳婦,讓許濤的虛榮心得到滿足。

但後來就不一樣了,許濤原本有一份高薪體面的工作,但因為犯錯被機關辭退,夫妻倆不得不帶着女兒從高端小區搬到普通居民樓,生活水準急速下降。

在新的環境裡,馬豔琴愛美的習慣就成了鄰裡們的笑談。

很多人看到馬豔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都愛私下嚼舌根,說她是個不檢點的女人。

還有人在許濤面前故意提起馬豔琴,對他說:“你老婆是做什麼的?很漂亮啊,好多男人都喜歡她這種類型的。”

許濤原本對這些流言蜚語不屑一顧,依舊非常相信自己妻子,但随着越來越多人對馬豔琴指指點點,許濤也開始動搖,一度懷疑馬豔琴穿那麼漂亮是為了在外面勾搭男人。

一天,馬豔琴新買了一條裙子,她高興地穿出門,順路去菜市場買菜。

她準備買條魚,在賣魚攤旁與攤主講價,攤主說話比較幽默,馬豔琴被逗笑了好幾次,于是就站着和攤主聊了會兒天。

然而這一幕卻被馬豔琴的鄰居看到了,這鄰居當即回去給許濤報信,煽風點火,說馬豔琴背着許濤在外面勾搭賣魚的。

許濤聽完後心情非常不好,他本就疑神疑鬼,再加上馬豔琴确實晚歸了一小時,許濤就真信了鄰居的話。

馬豔琴提着魚回家時,看到丈夫一言不發地坐在沙發上,她察覺到許濤情緒不對,于是笑了笑說:

“老公你怎麼了?看看我新買的裙子,好看嗎?”

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原本以為會得到許濤的誇獎,但沒想到,迎接馬豔琴的,卻是丈夫結實的一拳。

“我讓你買!你這個蕩婦!隻知道花我的錢買衣服,竟然還敢背着我去外面勾三搭四的!

看我不打死你!”許濤在憤怒下失去理智,接連給了馬豔琴好幾拳,把馬豔琴打的渾身青紫。

後來他清醒了,又哭着跪下對馬豔琴道歉,說自己糊塗了才會打人,以後一定不會發生這種事。

馬豔琴看他一臉悔恨的模樣,以為他真的悔悟,是以原諒了許濤,沒有離婚。

馬豔琴開舞廳謀生

然而,馬豔琴的心軟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家暴隻有零次和無數次。

在之後共同生活的幾年裡,許濤又因為馬豔琴的外表吃過好幾次醋,脾氣也變得更為古怪,經常對馬豔琴動手。

馬豔琴在反複失望中徹清醒,她明白許濤是改不掉家暴的習慣了,于是堅決要求和丈夫離婚。

許濤不是沒有挽留過,甚至還用暴力威脅馬豔琴,但馬豔琴朋友比較多,她姐妹們聽說她被家暴後,個個都義憤填膺,支援她離婚。

馬豔琴為了躲避許濤,直接搬到朋友家住了三個月,還将許濤家暴她的事四處傳播,逼迫許濤同意離婚。

許濤是個好面子的人,他承受不住鄰居們的指點,于是最終同意了。

兩人順利分割完财産,馬豔琴拿到了房子,許濤則拿走了家裡所有存款,女兒由馬豔琴照顧。

離婚後,馬豔琴覺得無比輕松,她終于不用每天心驚膽戰,害怕丈夫的拳頭砸在自己身上。

但她還沒高興多久,就迎來了最大的生存問題。

年輕時,馬豔琴雖然做過舞蹈老師,可自從結婚後,許濤就讓她辭了工作在家當全職太太,負責照顧家裡人的起居。

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現在馬豔琴已經四十歲了,女兒還沒有工作,母女倆沒有任何經濟收入來源。

馬豔琴想要重新去找一份舞蹈老師的工作,但她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如當年那樣輕盈,根本沒人聘請她。

有一天,馬豔琴正愁着賺錢的事,一個好姐妹突然打電話對她說:“琴妹,你最近不是忙着找錢嗎,怎麼樣啊?有沒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唉,找不到,别人看我年齡大了,都不要。”馬豔琴歎了一口氣說道。

“那你要不考慮開間歌舞廳,反正你會跳舞,最近這種歌舞廳可流行了,肯定賺錢!”朋友建議她說。

馬豔琴仔細琢磨了一下這個提議,發現确實可行。

當年歌舞廳主要流行跳交誼舞,難度不高,馬豔琴完全可以駕馭。

她是個行動派,當即拍闆決定要開歌舞廳,還讓朋友們幫忙宣傳一下。

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由于馬豔琴兜裡沒錢,無法租一個專門場地用于營業,是以她直接将家當做營業地,把屋裡裝修了一下,購買了一些音響裝置,風風火火開起了歌舞廳。

馬豔琴人緣不錯,身邊朋友知道她開了家歌舞廳後,都前來光顧生意。

靠着這個簡陋的歌舞廳,馬豔琴還真賺了不少錢,讓家裡的生活變得好了起來。

歌舞廳吵鬧引鄰居不滿

歌舞廳一般都是晚上營業,馬豔琴的歌舞廳開在居民樓裡的,每到夜晚就群魔亂舞,噪聲非常大,讓附近的鄰居們煩躁不已。

有個年紀比較大的阿婆實在忍受不了歌舞廳的噪音,找到馬豔琴說:“你能不能把你這歌舞廳開到别的地方去,你這樣天天鬧,快把我鬧瘋了!”

馬豔琴一開始還對這個阿婆表示抱歉,說自己會盡快将歌舞廳搬走,但卻一直沒有任何實際行動。

後來阿婆又找過她好幾次,馬豔琴剛開始還會敷衍幾句,到最後竟然理都不理會,把阿婆當空氣。

最後這個阿婆無奈,隻好自己從這棟居民樓裡搬走了。

周圍其他鄰居也對馬豔琴的行為非常痛恨,尤其是那些已經有丈夫的女人,她們每次看到馬豔琴都會啐她兩口,說她是,專門勾引别人的丈夫。

狐狸jing

馬豔琴對此不以為意,她沒少聽别人罵她,如今對這些污言穢語已經免疫,根本不在意别人怎麼說她。

歌舞廳裡人來人往,大部分來玩的都是男人,他們把這裡當做獵豔場,對歌舞廳裡的女人們虎視眈眈。

馬豔琴一開始也隻是想單純開一家歌舞廳娛樂,可漸漸的,她也開始和這裡的男人們暧昧起來,許多常來的老客,都與她有點說不清的關系。

在衆多男人中,馬豔琴最喜歡的一個人叫韓濤。

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韓濤比馬豔琴小幾歲,還沒有結婚,是個服裝店的小老闆。

他長相硬朗帥氣,每次來歌舞廳玩,都有很多女人主動找上門搭讪。

馬豔琴第一次見到韓濤時,就覺得他長在了自己審美點上,于是主動找韓濤跳了好幾次舞,兩人就這樣熟悉了起來。

馬豔琴不是沒有表示過對韓濤的喜歡,她多次留韓濤過夜,但韓濤都拒絕了,這讓馬豔琴無比懷疑自己的魅力。

後來馬豔琴經過仔細觀察,才發現韓濤喜歡的另有其人,而這個人,竟然是自己的大女兒!

馬豔琴推測出真相後立即詢問韓濤:“你是不是喜歡我女兒?是以才不跟我一起睡?”

韓濤有些驚訝,他沒想到馬豔琴竟然看出來了,思考幾秒後,他果斷承認了:“對,就是你想的那樣。”

舞廳女老闆主動邀請2名男客借宿家中,結果被判死刑

馬豔琴頓時覺得有些崩潰,也非常不可置信,她沒想到這裡面竟然還有這麼一層混亂的關系。

馬豔琴為男人坑害女兒

自那以後,馬豔琴就嘗試不再主動找韓濤說話,但每次她都忍不住,一看到韓濤來歌舞廳,她就高興地湊到韓濤身邊聊天。

後來韓濤還帶了一個朋友來歌舞廳玩,那人叫惠利明,是個不出名的作家。

惠利明見到馬豔琴第一眼,就被她成熟妩媚的姿态所吸引,對馬豔琴大獻殷勤,誇她是自己的缪斯,經常去歌舞廳找她玩。

馬豔琴和惠利明沒多久就糾纏在了一起,兩人像熱戀的小情侶似的,每天都黏黏糊糊的。

但即便如此,馬豔琴還是放不下韓濤,她多次暗示韓濤一起玩,可韓濤還是不為所動。

終于有一天,馬豔琴想到了一個辦法,她對韓濤說:“如果我讓我女兒一起玩,你願不願意?”

韓濤聽她這樣說,頓時震驚地睜大了雙眼,說道:“你确定?你女兒願意?”

馬豔琴沒有回答他的問題,隻是神秘地笑了笑,然後問韓濤和惠利明晚上願不願意留宿。

惠利明自然非常願意,而韓濤,這一次竟然也同意了留下。

當晚,韓濤才明白馬豔琴是以什麼方式讓她女兒“願意”的。她對自己的女兒下了迷藥,然後親自把意識昏迷的女兒帶到了卧室大床上。

韓濤也不是什麼正人君子,在糾結了一番後,他依舊參與了這場淫穢的“運動”。

警察的到來讓他們被迫中止,然後四人一并被帶到派出所審問。

那個年代對這種事情的懲罰非常嚴重,“流氓罪”還沒有被廢除。

警方在經過調查後,确定馬豔琴與130多名男子有染,于是法院直接以“流氓罪”判處其死刑,韓濤也一并判處死刑,惠利明被判了無期。

至于被馬豔琴迷暈的大女兒,她是受害者,是以警察在查明情況後就放她離開了。

馬豔琴事件在當時引發了巨大的關注度,雖然放到現在,她的行為不至于被判處死刑,但賣淫迷奸行為依舊是嚴重的刑事犯罪,理應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