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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蔔刀”營銷宣傳須杜絕暴力暗示 不良營銷恐涉違法

作者:亳州市人民檢察院

仿刀具玩具安全隐患引擔憂 專家提醒

  “蘿蔔刀”等營銷宣傳須杜絕暴力暗示

“蘿蔔刀”營銷宣傳須杜絕暴力暗示 不良營銷恐涉違法

  當下在國小生中最流行什麼玩具?非“蘿蔔刀”莫屬。所謂“蘿蔔刀”,是由塑膠制成的仿刀具玩具,因其外形酷似胡蘿蔔,能借助自身重力實作刀體滑動,也稱“重力蘿蔔刀”。

  “此類仿刀具玩具是否存在安全風險隐患?”不少家長對于“蘿蔔刀”的風靡感到擔憂,一些商家在營銷中使用含暴力色彩的宣傳話術更是令家長擔心學生會是以産生暴力傾向。

  “此類閱聽人群體為未成年人的網紅玩具應當引起各方足夠重視。”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确規定,生産、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遊戲遊藝裝置、遊樂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标準,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是以,相關部門應對市面上的“蘿蔔刀”産品進行嚴格排查,確定符合安全标準,産品在宣傳時也要杜絕出現暴力等内容。對于此類可能含有一定危險隐患的玩具,學校和家長也應積極引導未成年人正确認識并使用。

“蘿蔔刀”營銷宣傳須杜絕暴力暗示 不良營銷恐涉違法

  “蘿蔔刀”存在安全隐患

  先用手指将刀柄打開一個小縫,然後向下一抖手腕,伴随着一聲清脆的響聲,刀片自動彈出,再一抖手腕,刀片迅速收進刀柄……家住北京市豐台區的三年級學生康康(化名)向記者熟練展示着“蘿蔔刀”的各類玩法。之是以擁有如此娴熟的技術,是因為最近一段時間他幾乎“刀”不離手。

  康康的父親馮磊告訴記者,自從九月份開學後,兒子就受班裡同學影響而迷上了“蘿蔔刀”。用孩子的話說,“大家都有,我沒有就沒人和我玩了”。考慮到就是一個塑膠玩具,馮磊就在網上給孩子買了一把,沒想到孩子不僅天天沉迷于“耍刀”,還經常對家長做出戳、刺等動作。

  “‘蘿蔔刀’的玩法很像港片中那些‘古惑仔’手中拿的蝴蝶刀。”馮磊擔心,孩子從小接觸這類刀具玩具會養成不良習慣。雖然玩具是塑膠做的,但還是有刀尖,一旦戳到眼睛等部位,後果不堪設想。

  有馮磊這種擔憂的家長并不在少數。記者在某電商平台搜尋“蘿蔔刀”後,出現大量商家,價格從幾元錢到幾十元錢不等,其中銷量高的店鋪月銷量高達“10萬+”。在不少店鋪下方留言區,有家長表示擔心,認為此類刀具玩具存在安全風險隐患,孩子長期“玩刀”也容易滋生暴力心理。還有家長表示,雖然刀具是塑膠材質,但有些做工很粗糙,塑膠上的毛刺甚至會劃破皮膚。

  針對“蘿蔔刀”的“威力”,有媒體進行過測試,結果顯示,塑膠刀尖稍微用力便能穿破白紙或紮入蘋果,力道再大些甚至可以紮破礦泉水瓶。康康也向記者透露,曾經有同學拿着“蘿蔔刀”紮他的腦門,弄得他的腦門紅了好幾天。

  記者注意到,随着“蘿蔔刀”日漸走紅,線上線下還出現了一些“變動款”産品,除夜光款、燈光款等類型外,有些店鋪為了增加手感推出了加重版蘿蔔刀,采用金屬材質制成,還有些店鋪推出巨型蘿蔔刀,整體展開長度達40厘米。

  “兒童玩具一個最基本的底線就是要保障使用安全,這些玩具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标準,保障産品品質。”陳音江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确規定,生産、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應當符合國家标準或行業标準,不得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一些危險性更強的款型,顯然不符合相關标準,有關部門應加大排查力度,確定生産、銷售的産品符合安全标準,檢查商家是否證照齊全、是否存在銷售“三無”産品等問題,對于違法違規生産、銷售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

  不良營銷恐涉嫌違法

  “亮出你的‘蘿蔔刀’一刀制敵!”“看我刀了你”“看誰不爽就刀一下”……盡管販賣“蘿蔔刀”的商家都在宣稱這是一款解壓玩具,但記者發現,無論是在視訊宣傳還是文字宣傳中,商家幾乎都用到了戳人、刺人等含有暴力色彩的表述。

  在短視訊平台中,也有不少所謂“蘿蔔刀”使用教學視訊,經常模仿捅、刺、紮、砍等動作,有些甚至直接出現用“蘿蔔刀”捅人、抹脖等畫面。

  “這些宣傳導向都是有問題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流行語的影響。而且,他們認為這些‘教學’視訊是大人制作的,那就是對的、好的。”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劉來兵認為,電商平台或短視訊平台在審查相關視訊及宣傳語時應嚴格禁止商家将這種含有暴力傾向的不良引導用在商品宣傳中。此外,在劉來兵看來,通過玩具讓孩子活躍身心、強身健體沒有問題,但宣傳方向不應是讓人用刀來解壓、洩憤,這是錯誤的思想導向,即便解壓也應當用更健康的方式。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表示,未成年人正值識别能力、認知能力培養的關鍵時期,有的孩子如果産生錯誤認知,認為其他刀具也可以這樣玩,在使用真實刀具時,也把其作為玩具向同學、家人揮舞,後果不堪設想。

  在陳音江看來,此類仿刀具玩具相比其他兒童玩具而言,更需注意避免産生不良暗示,是以商家這些含有暴力色彩的營銷宣傳相比“蘿蔔刀”本身危害性更大。廣告法明确規定,廣告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商家為博眼球賺流量故意使用此類宣傳營銷手段已涉嫌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廣告法等法律規定,相關部門應對此嚴格整頓。

  陳音江指出,商家要嚴格履行自身職責,不僅在營銷宣傳時要杜絕暴力内容和錯誤示範,還應明确産品禁止使用的情形等。此外,電商平台和短視訊平台也應對涉及此類産品的相關視訊和文字等内容嚴格把關,及時删除或屏蔽含有暴力色彩等不良内容,避免錯誤引導持續擴散。

  家校聯合引導是關鍵

  小小的“蘿蔔刀”究竟能産生多大危害?在不少家長質疑“蘿蔔刀”可能給孩子帶來種種不良影響的同時,也有部分家長認為,這僅僅是一款有助于鍛煉孩子手指、解悶的小玩具,孩子大多是跟風購買,不必“上綱上線”。

  對此,北京市大興區某國小教師梁旭結合實際工作談了自己的看法。她認為,“蘿蔔刀”作為一款塑膠仿刀玩具,使用不當确實會存在一定的危險性,但堵不如疏,關鍵在于學校和家長的正确引導。

  梁旭所教的班級中也有學生玩“蘿蔔刀”,她發現相比用刀去互相比畫着玩,更多學生是在用這種方式“找組織”,因為此類小玩具在學生群體中極易引發效仿行為,一旦班裡有同學擁有,很快可能班中大部分同學都會有。在此情況下,如果直接對其進行禁止反而可能讓學生産生逆反心理,是以學校和家長的正确引導至關重要。

  梁旭曾就“蘿蔔刀”問題和如何正确使用開了一次班會,特别說明不論是刀類玩具還是槍類玩具,隻要是銳器有尖角的物體都不能沖人做出刺、戳等動作,一旦發生危險,不僅會給受害者帶來痛苦,自己和家長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明确提出在校期間不能攜帶此類玩具,一經發現将暫時沒收,放學後歸還。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專門加強了家庭保護部分,對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進行了列舉加兜底式規定,要求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等。

  梁旭就不允許學生攜帶“蘿蔔刀”到校的情況在班級的微信群中對家長作了說明,并希望家長在家中能正确引導孩子認識并使用此類玩具,同時可以借由此類玩具向孩子講解刀具等銳器可能對人身帶來的危害,讓他們在不能有“加害”之心的基礎上也要有防範之心。

  事實上,不僅是當下大熱的“蘿蔔刀”,此前曾在學生群體中流行的“磁力筆”“水晶泥”等網紅玩具文具也都被曝出可能成為傷害兒童的“利器”。

  對此,陳音江指出,目前很多網紅産品主打“獵奇性”,但其安全性卻大打折扣,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手中,更可能因操作不當引發危險。是以家長在為孩子購買這些玩具文具前應當作一定了解,并關注相關産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時告知孩子正确的使用方法。監管部門也應加大對此類主要使用群體為未成年人産品的監管力度,確定生産、銷售的此類産品符合相關安全标準,及時對市面上的違規産品進行查處。

來源:法治日報

記者  趙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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