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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作者:長城新媒體

據濟南時報10月28日報道 在被生母持續虐待近一年後,6歲的軒軒卻依舊惦記着母親:“媽媽隻是有一點病了,你們不用擔心,她很快就可以好起來了。”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距離軒軒截肢已過去9個月有餘。醫生的診斷書顯示:雙眼視神經病變,殘疾等級為一級;雙小腿缺失,殘疾等級為三級;精神方面患上癫痫,殘疾等級為二級。10月初,新黃河記者在江蘇南通見到他時,原以為在經曆如此重大傷害後,他會變得沉默寡言、不想見人,可實際情況卻與想象中的不同。他熱情、開朗、活潑、對人友善,如果不是身體留下的難以修複的殘疾,很難想象在軒軒身上曾發生過什麼。

2022年2月至今年1月初案發期間,軒軒生母顧小麗(化名)曾采用打罵、摔扔、推下樓梯、澆冷水、在外淋雨、逼吃糞便、長期挨餓等方式對軒軒實施虐待。2022年5月,幼稚園老師發現軒軒身上多處外傷,遂向有關部門反映。顧小麗在有關部門教育、訓誡後仍不思悔改,之後仍反複對軒軒進行傷害,導緻其雙側足踝凍傷壞死而截肢,經法醫鑒定,軒軒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後被确診為雙眼殘疾、雙小腿殘疾、精神方面患有癫痫。

2023年1月3日,軒軒父親門先生從外地趕回發現後報警。之後,顧小麗因涉嫌虐待罪被南通市通州區警察局刑事拘留。10月12日,該案在南通市看守所駐所法庭一開庭審理,軒軒生母顧小麗當庭流淚表示後悔,法院未當庭宣判。

至今,軒軒還一直以為,媽媽是因為生病了,是以才會對他做出那樣的舉動,“媽媽現在在接受治療,治好病就會回來了。”

活潑開朗的男孩

從南通站出發驅車行駛15公裡到達通州區平潮鎮雲台山村,軒軒和他的父親就暫住在村養老院舊址院子裡的鐵皮房。進入鐵皮房,映入眼簾的是一張僅夠父子二人休息的床和一輛輪椅,視線的左邊則是一間廚房。父子倆已經在此生活一段時間了。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門先生不敢再讓兒子回到那個有着痛苦回憶的“家”。10月11日,在開庭審理的前一天,新黃河記者在鐵皮房裡見到了軒軒。在看到陌生人到來後,軒軒不但沒有閃躲,反而熱情地從房子裡走出來打招呼,還從廚房裡拿出一筐栗子分享,之後偷偷往記者背包裡塞了一個橘子和一個蛋黃酥。被發現後,軒軒則笑着說:“這是我給你準備的驚喜。”。

在和門先生交談的過程中,記者了解到,他們家境本就不富裕,軒軒出事後,他更是隻能專心照顧兒子,沒法外出打工。目前,父子二人吃的食物很多都是愛心人士送過來的,但每次有人來家裡,軒軒都會大方地拿出來分享,從不吝啬。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和許多人想象中的也不同,遭遇生母虐待後的軒軒,并沒有失去6歲小男孩應有的調皮與活潑。他會吵着讓父親或是來看他的客人給他講故事,陪他在院子裡打鬧。今年6月,軒軒出院沒多久,假肢公司上門給他安裝了假肢,目前還在适應階段。假肢戴得久了、磨得腳痛了,他才會坐到院子的瓷磚長椅上,安靜欣賞一會兒父親買給他的金魚。如果不是戴上假肢後走路一跛一跛的雙腳,以及要貼近人旁邊才能略微看清是誰的眼睛,外人恍惚之間,會有一種在他身上什麼都沒有發生過的錯覺。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當天傍晚,得知第二日要開庭而趕來請求諒解的軒軒外婆,一個勁兒地跟門先生提着“軒軒母親”“對不起”等字眼後,軒軒才像是想起了什麼,突然發了脾氣。他發起脾氣時,并未大喊大叫,而是不想見任何人,把自己鎖在屋子裡不講話。門先生告訴新黃河記者,提他母親時要看他的心情,由于外婆提的次數太多了,他可能有點生氣了。

等待長出新的“腳”

關于軒軒具體遭受過什麼,外人根本無法想象。從門先生口中得知,2023年1月,他突然被軒軒母親告知“孩子病的已經無法走路了”,門先生令其将軒軒送往醫院後,自己也從江西的工地上趕回南通。“起初并未覺得多嚴重,直到回家後給軒軒洗腳,發現雙腳紅腫才又帶孩子去了醫院,醫生檢查後說軒軒情況嚴重,建議我報警,從來沒想過,她會這麼對待軒軒,在外面賺的錢我都打給家裡了,就是希望他們能好好生活,結果我兒子被她搞成這個樣子。”門先生忍不住直掉眼淚。

據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初案發,軒軒生母顧小麗經常對軒軒采用打罵、摔扔、拖拽、罰站、撕嘴、推下樓梯、扯頭發、澆冷水、在外淋雨、逼吃大便、長期挨餓等方式實施虐待。顧小麗在有關部門教育、訓誡後仍不思悔改,尤其是在2022年11月至案發期間反複對被害人進行傷害,導緻其在短期内雙側足踝部凍傷、跌倒緻創傷性硬膜下出血,引起顱内高壓而雙眼視力下降以及雙側足踝凍傷壞死而截肢,經法醫學鑒定,軒軒的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門先生還告訴新黃河記者,檢察院起訴書出具的比較早,軒軒那時還未完全檢查完。門先生提供給記者一份安徽省蚌埠市第一人民醫院出具的評定,該評定顯示日期為2023年8月11日,内容是軒軒雙眼視神經病變緻殘,殘疾等級為一級;雙小腿由于其他外傷缺失,殘疾等級為三級;精神方面患有癫痫,殘疾等級為二級。門先生說,這份評定是他過一陣子要趕回安徽老家,給軒軒更換殘疾證要用到的。

被生母虐待緻殘男童仍惦記媽媽:一直以為媽媽“病”了,期待長出新的腳

“假肢公司說軒軒的假肢要兩年一換;醫生說把目前的視力保持好盡量不要讓他瞎,這個損傷是不可逆的,癫痫方面目前是靠吃藥來維持。”門先生表示。雲台山村的一位村幹部告訴新黃河記者,“我們都告訴軒軒,戴假肢隻是暫時的,很快就會長出新的腳來安慰他。”軒軒則告訴新黃河記者,自己正在等待新的腳長出來。

善意的謊言不止一個。因為不知道如何和軒軒解釋他母親的行為,門先生隻能告訴他,媽媽隻是生病了,是以才會對他做出那樣的舉動。至今,軒軒都以為媽媽現在在醫院一樣的地方接受着治療,治好病就會回來。外婆來請求諒解的那天,第一次提到軒軒母親時,軒軒甚至還去安慰外婆:“媽媽隻是有一點生病了,你們不用擔心,醫生會把她肚子裡的細菌全部弄光,她很快就可以好起來了。如果你想她的話,可以先看個電影什麼的。”

“陌生的妻子”

門先生今年37歲,安徽人,除了父母之外,還有一個比自己稍小些的弟弟,家庭雖然貧窮但關系融洽。2016年9月,在外務工的門先生與顧小麗經人介紹認識後結婚,于2017年5月二人生下軒軒。談起顧小麗,門先生形容她,“一米六幾的個子,中等身材,比我小兩歲,比較會說話。17歲父親去世,她母親獨自把她拉扯大,和我結婚前有過一段婚史,生過一個女兒。”

門先生坦言,對于自己妻子的過往了解并不多。軒軒出生在門先生的老家安徽,顧小麗生下軒軒後沒多久,二人便回到顧小麗的老家江蘇南通,軒軒則交由奶奶帶大。二人回到南通後不久,在超市上班的顧小麗提議把軒軒從安徽帶回來自己帶,但等門先生把軒軒接回來後,顧小麗又嫌棄軒軒影響了工作和生活。2017年10月,二人因不合離婚後軒軒由門先生安排回了安徽老家由親屬撫養,後經門先生提議,二人于2021年10月複婚。2022年1月下旬,門先生将軒軒從安徽老家又帶回了南通,與顧小麗共同撫養,自己則長期在外務工,維持一家人的生計。

一位雲台山村的村幹部告訴新黃河記者:“門先生在外務工期間,軒軒、軒軒母親、軒軒外婆以及軒軒母親和前夫生的女兒,一家四口生活在村裡。軒軒外婆60多歲,腦子偶爾不清楚,軒軒的姐姐上四年級,學習成績很好,非常乖也很内向。去年5月,我們就知道軒軒母親經常打軒軒的事情,軒軒調皮,我們都以為是正常孩子惹母親生氣動動手這種,還上門勸誡過,而且軒軒母親把大女兒帶的還蠻好的,誰都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

“我在外面工地東奔西跑,一年也就回來兩三次。”不隻是對妻子的過往所知甚少,由于長期在外務工,妻子在老家的狀況,門先生也了解得不多,是以他至今也未想通,兩個孩子為什麼會被差別對待,“她曾在去年給我打過電話,說軒軒在學校撒謊被她打,鬧得警察都上門了,說自己已經沒送孩子去上學了,讓我跟警察解釋說軒軒經常撒謊。我當時也想過,是不是小孩子調皮打得狠了一點,但從來沒想過會這樣。她對我來說,有時就像個陌生人一樣。”

心理如何療愈?

在遭受母親虐待後,除了身體上的傷害,軒軒的心理健康也格外受到關注。心理學專家劉愛民告訴新黃河記者,遭受生母虐待後,孩子沒有出現敏感、情緒低落、哭鬧閃躲等情緒或行為,不代表孩子堅強,他隻是隐藏了内心的創傷,這樣的創傷會有滞後性發作。且因為年齡幼小,被長時間虐待後,也可能會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表現。一方面,他會期待群體人員的接近,另一方面随着時間推移,年齡增長,也會逐漸遠離接近他的人群。“另外,善意的謊言比如‘還會再長出一雙腳來’看似短期有效,後面如何面對和解釋也是一個問題。孩子還是需要長期的心理治療和幹預的,包括青春期之後他的情緒行為的指導,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來自四川成都的心理咨詢師王翠則認為,孩子被生母(或其他主要養育者)虐待發生的年齡越小,對孩子心理和精神造成的傷害越嚴重。軒軒遭受的虐待發生在4歲多,因為被虐待得比較重,給他的心理創傷仍然非常大。生母(或其他主要養育者)虐待本身會讓孩子非常恐懼、無助,會以為是自己不好母親才懲罰自己,可能對自己和他人的認知被扭曲。

心守護心理救援熱線創始人、督導鎖朋也表示,母親是孩子最大的安全感來源,母親的虐待是違背動物本能的,完全沒有人性的,幼小的孩子幾乎隻能依靠母親活下去,來自孩子最大的依靠和安全感來源的虐待,會殘忍地扼殺孩子的安全感。被虐待的孩子同時會非常沖突和困惑,又想要和母親接觸又害怕靠近母親,内心極度沖突的依戀關系,會摧毀他對世界的基本信任。有的父母在虐待孩子時總是有借口,認為是孩子不乖,孩子就容易産生極度内疚感,認為自己什麼都不好才會被懲罰。

王翠建議,專業的兒童心理咨詢師應該及時介入,定期和軒軒溝通幫助他。如果沒有這樣的資源,軒軒父親或者其他人可以告訴他,這不是他的錯,是媽媽的錯。如果可以,最好有穩定的親人長時間在身邊照顧直到成人,不再讓軒軒回到媽媽身邊。虐待導緻的殘疾,也要給軒軒及時的疏導,主要照顧軒軒的人要更好地愛他。鎖朋則表示,周圍的人接觸軒軒時,不必在孩子面前說母親的不好,也要避免過分同情可憐孩子,要給他制造一種平和溫暖的氛圍,讓他有一個安全的過渡期。

如何才能避免或者減輕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王翠建議,要有更加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嬰兒和兒童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家長虐待兒童不是簡單的“家務事”,建議制定相關标準細則,在達到标準時有外界力量及時介入,終止虐待的發生,必要時剝奪虐待孩子照顧者的撫養權,讓其他照顧者或者機構來照顧。“社會需要意識到,孩子雖然是父母所生所養,但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需要尊重孩子,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看待,而不是自己的附屬品。很多家庭是媽媽一個人帶孩子,如果感到困難,感覺長期無法好好對待孩子,要及時尋求家裡人和社會的幫助。不讓媽媽一個人承受太多帶娃的辛苦,太辛苦了可能會導緻仇恨,最終發洩到孩子身上。特别是本身有心理困難的媽媽,更需要家人的協助,需要父親或者其他親人一起養育孩子。”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