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日在成都崇州市發生的2歲女童涵涵被一條黑色惡犬攻擊事件不斷發酵,社會各界對這起事故給出越來越多的關注和幫助。據崇州市聯合調查工作組在17日的通報中稱,警方已經立案偵查,并對傷人黑犬的主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案件現正進一步調查中。
為了確定女童得到更為專業的救治,涵涵已經成功轉至成都華西醫院進行進一步治療。目前醫療專家組經過全力以赴的救治後,小涵涵的生命體征已經穩定下來。
據四川省公安廳對本起事故的進一步核實了解,在10月16日黑色羅威納犬咬傷涵涵之後,犬主人唐某已于10月18日被崇州警方依法執行刑事拘留。
家屬發言:“籌款所得将全部用于涵涵的治療費用”
據女童所在家庭向記者透露,涵涵目前還在華西醫院的兒童ICU病房接受診治,尚在昏迷狀态。在後續治療過程中,小涵涵将面臨很高的醫藥費用,是以家屬已于18日上午啟動籌款,并制定了200萬元的籌款目标金額。
涵涵家庭成員表示,他們已經委托律師維權,家人的主要焦點現在是孩子的救治,“我們需要時間來跟進維權問題,目前最需要支援和幫助的是涵涵,希望大家能聽到我們的訴求。”
截至18日18時18分,涵涵的父母已經完成了200萬元的籌款目标。曾參與籌款活動的人士透露,鑒于涵涵每天的治療費用約在1萬元左右,本次籌款所得資金将直接彙入醫院賬戶,僅用于涵涵的救治費用。如果籌款後期還有剩餘資金,家屬将将其用于向慈善基金會捐贈。
律師代表發表觀點:将窮追狗主人以及小區物業的法律責任
18日下午,替女童出面代理的律師周兆成來到成都,現場處理該案。他說:“根據我們的了解,在此次惡犬攻擊女童事件中,狗主人在明知其飼養的是一隻烈性犬,具有極高危險性的情況下,卻未盡到看管責任,導緻該犬外出咬傷他人。這種情況下,犬主人可能涉及過失緻人重傷罪。根據大陸刑法規定,對此類行為将處以下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但周兆成同時指出:“在這起事件中,該烈性犬攻擊女童的地點是一個公共場所,是以系危害公共安全。在此種背景下,犬主人可能還涉及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法律規定,對于類似行為的嚴重程度可判處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節較輕,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小區物業管理方面的責任,周兆成表示:“小區物業作為居民生活環境的管理者,有責任在其職責範圍内保障業主的生命安全。對于小區記憶體在的烈性犬以及飼養者,物業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采取有效措施驅逐。然而,由于物業在本起事件中未能采取相關措施防範惡犬傷人事件,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論是涵涵家人為救治孩子所做出的極大努力,還是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援下成功籌足的治療費用,都展現出了大家對涵涵的關愛。希望涵涵能再度康複、早日康複,也希望社會從此起不再出現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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