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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澤:駕校教練醉酒駕駛 以身試法成“反面教材”

作者:掌上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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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澤縣警察局馬路派出所在10月14日23時55分時接到報警電話稱,在馬路鄉旁官地村龍洞小組附近,有一輛轎車側翻了。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一輛車牌為“雲AB**6學”的教練車側翻在公路邊的玉米地裡,駕駛人吳某渾身酒氣,說話言語不清、邏輯混亂,民警現場對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吳某體内酒精含量為11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吳某也承認自己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導緻車輛側翻。

會澤:駕校教練醉酒駕駛 以身試法成“反面教材”

吳某表示,自己是昆明某駕校教練,是一名有着八年駕駛經驗的“老司機”,最近在馬路鄉旁官地村龍洞小組承包工程,沒有帶學員的期間,便把駕校教練車開到工地使用。當晚是與朋友聚會,一開心就多喝了幾杯啤酒,想着夜深人靜沒有隐患,就将教練車開回工地,可剛到半路,他就趁着酒勁将車翻到玉米地裡了。

由于駕校的教練車屬于營運車輛,吳某醉酒後駕駛營運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定,吳某被處以吊銷駕駛證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的行政處罰。

目前,馬路派出所依法将吳某交通違法行為抄告吳某所在駕校,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黎華昆

一旦觸犯了“酒駕”這條紅線就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限制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不僅如此

還會嚴重影響今後的生活

會澤:駕校教練醉酒駕駛 以身試法成“反面教材”
會澤:駕校教練醉酒駕駛 以身試法成“反面教材”

醉駕後患三代,安全警鐘長鳴

第一代:醉駕者本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可能導緻交通事故發生,對醉駕者本人造成傷害甚至喪失生命。此外,醉駕被查獲後将受到法律制裁,處罰通常涉及駕照暫扣、罰款等。這不僅會給醉駕者帶來經濟負擔,還可能影響其社會聲譽和職業發展。

第二代:子女醉駕者的行為對子女産生直接的影響。如果醉駕者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判刑或受到其他法律制裁,子女将面臨家庭的不穩定和心理困擾。更重要的是,醉駕行為可能對家庭經濟狀況産生負面影響,子女的教育和成長可能受到限制。此外,醉駕行為還可能導緻家庭關系緊張、信任缺失等問題,給子女的成長帶來不良影響。

第三代:孫子孫女如果醉駕者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将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這将直接影響到醉駕者的孫子孫女。由于無法從醉駕者那裡學習駕駛技能或受到相關幫助,他們可能會面臨額外的困難和挑戰。

醉駕影響的三代包括醉駕者本人、子女以及孫子孫女。醉駕行為對這些人群造成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涉及到個人安全、社會聲譽、家庭穩定、經濟狀況以及教育機會等方面。是以,我們應該高度重視并嚴厲打擊醉駕行為,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加大執法力度等措施,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保護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家人。記住,酒後勿駕,讓道路更安全!

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遠離酒駕、醉駕

會澤:駕校教練醉酒駕駛 以身試法成“反面教材”

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絕酒駕踐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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