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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萬衆矚目之下,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宣判了。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兒童、吳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

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孫某飛、彭某英損失42萬元,賠償符某、彭某某損失42萬元。

判決結果一出,輿論一片嘩然:

人們認為判得太輕了。

要知道,孫卓和符建濤被整整拐走了14年,如果不是符建濤足夠機警,現在二人的父母可能還在面臨骨肉喪失之痛。

可現在兩個“人販子”卻隻判了5年、2年,實在是讓人意難平。

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不過所幸,盡管罪犯受到的懲罰不夠大快人心,好在孫卓在被拐14年後,人生終于回到了正軌,一家5口真正開始了幸福的生活。

回家兩年胖了50斤,“買家”不如親生父母親

就在被拐案宣判的前一天,孫卓的媽媽剛剛接受完采訪,幸福感溢于言表。

孫媽媽表示:

剛回家時,孫卓1米7幾的大個子,體重卻隻有102斤,如今兩年時間過去了,孫卓胖了将近50斤。

談到兒子的體重變化,孫媽媽笑得合不攏嘴,可當記者詢問“孫卓的體重具體是多少”時。

孫媽媽卻像所有媽媽一樣,小心翼翼地維護着孩子的自尊心,回答道:

“我不敢說。”

但兒子回到身邊,又成長得如此健康快樂,或許是實在按捺不住幸福的心情,孫媽媽又掏出手機,把孫卓的照片展示給了記者:

“現在大約150斤,胖了4、50斤吧。”

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回想當初,人生乍逢巨變,孫卓最開始選擇留在山東時,很多人罵他不辨是非。

當時有人覺得:

“養父母家沒有兒子,對孫卓也很好,是以了解他不想與親生父母相認。”

但僅僅18天過去,孫卓就調整好心情,選擇了重新回到親生父母身邊。

如今孫卓回家兩年胖了50斤,足以見得親生父母與“買家夫婦”相比,二者是天壤之别。

倆人販子分别被判5年、2年,終究意難平

拐走兩個孩子14年,被判5年,這個結果很多人難以接受,也感覺非常疑惑:

是不是對人販子有些太寬容了?哪怕不判死刑,至少也應該是個無期吧?

其實,我們從法院的宣判中,可以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人販子最終是以被“拐騙兒童罪”定罪的,5年已經是頂格處理。

而要想讓人販子接受更嚴厲的懲罰,就要以“拐賣兒童罪”進行定罪,起步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那為什麼不是“拐賣兒童罪”,二者有何差別呢?

拐騙兒童罪指的是客觀上拐騙了兒童,主觀上具有故意,但不能證明行為人目的,隻有以出賣為目的拐騙兒童的,才能被認定為拐賣兒童罪。

如今法院掌握的證據,應該是隻能證明“人販子”拐走孩子之後,交給了同鄉或者是親屬撫養,但無法找到出賣孩子的證據。

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畢竟如今距離孫卓、符建濤被拐,已經過去14年,時間太久了,想要找到他們拐賣的證據難如登天。

從個人感受而言,法律不是萬能的,别提判5年了,哪怕是直接槍斃,也無法告慰這些家庭受到的傷害。

是以不管怎麼說,家長都要做好防範,盡一切可能不要着了“人販子”的道兒,避免悲劇發生在自己身上。

防範孩子被拐,家長多注意

1.提高孩子的防範意識

人販子的手段防不勝防,我們平時就要提高孩子的防範意識,比如不要跟陌生人說話,更不要接受陌生人的東西等等。

除此之外,也要增強孩子對于熟人的防範意識,如果父母不在身邊,避免跟任何人外出。

2.帶娃外出,集中注意力

我們在帶孩子外出逛街或者是到一些其他人員複雜的場所時,一定要讓孩子停留在自身視線範圍内,并且将注意力集中到孩子身上。

很多孩子之是以被拐,就是因為父母短暫離開身邊,等到回來時發現孩子已經不見了,這方面千萬要多注意。

3.攜帶定位器

最後,如果實在不放心的話,我們還可以給娃買一個智能手表,或者是其他帶有定位功能的物品,有備無患。

如果孩子年齡較小,無法記憶基本家庭資訊,我們還可以制作孩子的身份卡,由孩子随身攜帶,也能以防萬一。

回家兩年胖了50斤,孫卓被拐案隻判5年?家長一定要做好防拐

結語:

讓數個家庭陷入無盡的悲痛中,改寫兩輩人的命運,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罪大惡極。

但不得不說的是,其實很多時候法律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或許難以承載人們對于公平正義的美好期待。

是以,無論如何最重要的還是把孩子保護好,不給人販子一絲可乘之機,否則哪怕人販子被抓住後能夠槍斃,家長和孩子所經曆的苦難又該如何彌補呢?

今日話題:你對這起被拐案的判決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