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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昧犯案,科大前副教授楊霖龍被通緝,涉款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

作者:區漢宗

文︱區漢宗

廉政公署通緝香港科技大學化學系前兼任副教授楊霖龍,他涉嫌進行多項涉款共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

愚昧犯案,科大前副教授楊霖龍被通緝,涉款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

案件于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發生。當時楊霖龍負責進行17項招标及采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他擁有直接或間接财務權益的駿科及高準,采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根據科大規例,身為兼任副教授的楊霖龍須在委聘任何供應商前,申報他與供應商的利益沖突。此外,供應商亦須申報它們是否與科大職員有任何利益關系。

科技大學化學系前兼任副教授楊霖龍,涉嫌串謀隐瞞他在兩間供應商的權益,進行多項涉款共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被廉署通緝。由于楊霖龍已離開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通緝他歸案,并已獲簽發手令。

愚昧犯案,科大前副教授楊霖龍被通緝,涉款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

串謀控罪指,楊霖龍涉嫌與歐陽兆㷨或楊兆安串謀詐騙科大,誘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項招标及采購活動委聘駿科及高準,及緻使科大全數繳付該兩間供應商的發票款項。

辯方指被告誤信涉案兼任副教授楊霖龍,隻是聽從對方的話不作申報,重申被告隻是愚昧跟從行事,且本案沒有實際損失。辯方又稱,被告沒有如楊霖龍“逃之夭夭”,反而在英國安頓太太與兒子後回港,勇于面對過錯,冀法庭輕判。法官鄭紀航判刑時稱,楊霖龍曾向被告稱如有問題會一力承擔,被告亦沒有作出申報,從中獲益。法官指出,本案最早發生于2011年,而當時被告已有碩士學位,指被告有高學曆但不分是非對錯,明知有利益沖突卻沒有申報,且從中獲益,故不認為如辯方所指,被告是愚昧犯案。

愚昧犯案,科大前副教授楊霖龍被通緝,涉款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

香港勝在有廉政公署(ICAC)首戰捉拿總警司葛柏,又如震蕩東南亞的“海托案”、公屋危樓A錢大、聯交所上市舞弊大案、進階警司桃色案、謝霆鋒“頂包”案、内地在港大亨案、醫界名流貪腐案、麥當勞一哥“回扣案”、慘絕人寰的自殘騙保案、香港假球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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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在70年代成立後不久,一名郵差因送遞郵件後收了市民10元,結果被廉署起訴;事件當時引起社會極大回響,不少意見都批評廉署不應該浪費時間在這些“蚊型”A錢案。時任廉政專員随即嚴正回應,強調廉署對打擊A錢采取“零容忍”态度,不管A錢行為有多“蚊型”也不能視若無睹,自此市民在接受公共服務時再也不需要向公職人員提供“小費”。相比起來,香港科技大學化學系前兼任副教授楊霖龍,涉嫌進行多項涉款共約400萬元的采購活動,就更加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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