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熱點頭條說#
當事人去政務中心辦理房産過戶,系統調用身份資訊,戶籍底下多出一個三歲大的女兒?
要知道樓主2021年4月才領證,這個女兒卻出生在2021年3月…更何況樓主自己都沒懷過孕,這事情屬實離奇了!
就這樣,樓主首先懷疑了老公,由于老公從事職業有一定保密性,機關也由于特殊原因會調查。是以在問過老公後,得到保證并不是他的私生女。
于是她就去了派出所,結果派出所查詢孩子并沒有在她戶口底下,樓主提出合理訴求希望能看到系統沒有登記女孩兒的證明,卻被拒絕,讓她去往政務中心核實。
就這樣互相推诿下,樓主繼續撥打12345,因為怕涉嫌人口拐賣洗戶口,是以她想将事情追查到底。
拖了幾天,樓主一直在撥打政務中心電話卻沒人接,警察局和市政資料表示她的戶口資訊并沒問題,那問題出在哪兒了??
問題要解決不了,以後這孩子是不是要繼承她的财産?如果孩子犯事兒,作為監護人她是不是還要承擔相應責任??
這也太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