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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上司稱取消周末,過分要求員工犧牲自我,違反勞動法規定。

最近,一則關于國企上司稱取消周末的視訊在網上引發了熱議。視訊中,一位自稱是國企上司的男子在一次會議上對員工說:“你們不要想着周末,你們的工資是按月給的,國企上司稱取消周末:工資按月給的。你們要想着公司的發展,要想着國家的利益,要想着黨的事業。你們要有奉獻精神,要有犧牲精神,要有拼搏精神。你們不要總想着自己的小家庭,你們要想着大家庭,你們要想着祖國。

國企上司稱取消周末,過分要求員工犧牲自我,違反勞動法規定。

權力觀念膨脹,自诩代表國家和黨的利益

這段視訊引起了網友們的強烈反響,很多人表示這是對員工的剝削和壓迫,是對勞動法的無視和踐踏,是對人權和尊嚴的侵犯和傷害。有人質疑這位上司的身份和背景,有人呼籲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和處理,有人建議員工集體維權和抗議。

國企上司稱取消周末,過分要求員工犧牲自我,違反勞動法規定。

片面強調員工對公司、國家和黨的義務,忽視員工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也對這段視訊感到震驚和憤慨。我認為這位上司的言論是極其錯誤和荒謬的,是對國企員工的侮辱和挑釁。我想借此機會向大家闡述我的觀點和理由,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關注和支援。

首先,我認為取消周末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産特點不能實行前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準許,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機關由于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機關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國企上司稱取消周末,過分要求員工犧牲自我,違反勞動法規定。

勞動法

從以上法律條文可以看出,大陸對于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有明确和嚴格的規定,用人機關必須遵守和執行。取消周末顯然是違反了這些規定,是非法和無效的。如果用人機關強制執行取消周末的決定,就是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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