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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實施七年來取得哪些成效?

作者:棗莊女性

反家庭暴力法實施7年來,取得了哪些成效?8月28日,國務院關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況的報告展示了這份頗具分量的成績單。

加強頂層設計,為反家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反家庭暴力工作被納入規劃綱要,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統籌推進。強化政策指導,積極建構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度體系。加強關聯會商,形成反家庭暴力齊抓共管工作合力。

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首次設立“加強家庭建設”專節,明确提出“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力度”。國務院在制定實施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工作中,将反家庭暴力作為重要内容,納入2011-2020年“兩綱”的中期評估督導和終期評估檢查;2021-2030年新“兩綱”均增設家庭領域,明确目标任務,提出依法嚴懲家庭暴力違法犯罪、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健康發展、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等政策措施。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336個市(地、州、盟)和2818個縣(市、區、旗)均将反家庭暴力目标任務納入本地婦女兒童發展規劃。

指導各地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出台規範性檔案、細化各項制度,已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地方性法規。法律、法規、政策互相銜接,集預防、處置、救助于一體的反家庭暴力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國務院婦兒工委牽頭建立多部門合作會商機制,依法履行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責,定期交流部門工作情況,就法律實施的重難點問題組織專題會商。各部門強化職責擔當,聯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各地因地制宜分級建立多部門關聯機制,打通“事先預防、事中幹預、事後救濟”各環節,創造了“公安+民政+婦聯”“法院+公安+社群”等多種基層關聯模式,探索提供“一站式”服務,有力提升了工作質效。

加強法律學習宣傳普及,着力下好源頭預防“先手棋”

廣泛開展法治宣傳,“家庭暴力違法”“反家庭暴力人人有責”等理念深入人心。深耕細作家庭工作,充分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抓早抓小抓基層,加強婚姻家庭糾紛排查調處。

各主流媒體大力宣傳家庭領域法律政策,宣傳各地各部門推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開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典型案例,統一法律适用,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教育部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全國婦聯依托44.3萬所城鄉社群家長學校、4.3萬個網上家長學校和媒體服務平台,為家長提供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預防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指導基層婦聯組織對重點家庭和人群開展經常性走訪,發現家庭暴力情況或隐患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協同處置,把沖突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态。

公安部把滾動排查、調處化解家庭婚戀等沖突糾紛納入“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建立命名标準,将接處沖突糾紛類警情視為送上門來的群衆工作,借助“三調關聯”工作體系,建立完善“庭所對接”“民調入所”“律師進所”等機制,推動多元化解、綜合治理。年均排查化解家庭婚戀沖突糾紛35萬餘起,防止民轉刑案件超過20萬起。

司法部指導地方各級司法部門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2016至2022年共調解婚姻家庭糾紛1032.8萬件。

強化幹預處置措施,增強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

實行強制報告,解決未成年人遭家庭暴力“發現難”問題。及時出警告誡,預防家庭暴力行為激化更新。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防止暴力侵害。行使檢察職能,依法辦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在辦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同步倒查強制報告落實情況,共發現應當報告而不報告的近3000件,移送相關部門監督追責或通過檢察建議、情況通報等方式推動監督糾正。

公安部修訂《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指引》,對家庭暴力警情處置進行規範,各級公安機關對涉及家庭暴力的報警求助,做到快速出警、及時處置。各地加強告誡執法,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台了告誡實施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就釋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相關程式、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以及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等,印發指導檔案,細化相關規定,完善配套措施,有效解決制約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發揮作用的瓶頸問題。2016年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1.5萬餘份,簽發率由2016年的52.0%提升至2022年的77.6%,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适用越來越廣泛,逐漸成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可用、會用、有用的自衛武器。

2017年以來,檢察機關共起訴涉家庭暴力犯罪1.8萬餘人,起訴數量逐年下降。探索将部門履行反家庭暴力法職責不力的情形納入檢察公益訴訟監督範圍,有的地方已出台相關條例,以有力的檢察監督讓人民群衆感受到公平正義。

建構救助幫扶體系,全方位提供暖心服務

持續加強救助庇護服務,持續加強法律援助服務,持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持續加強對婦女的維權關愛。

民政部依托1500餘個民政救助管理機構,為因遭受家庭暴力導緻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處于無家可歸等暫時生活困境的受害人提供臨時庇護和救助服務。

各地法律援助機構依托婦聯、共青團組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700餘個,依托村(居)委會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26萬餘個,讓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時就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2022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涉及虐待、遺棄、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案件8900餘件,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咨詢超過206萬人次。

2018至2022年,檢察機關共起訴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918件1031人。依法進行檢察監督,2022年,檢察機關受理因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撤銷監護人資格監督申請401件,對符合條件的支援起訴239件。

2016至2022年,婦聯組織通過12338婦女維權益服務熱線等管道受理家庭暴力投訴25.2萬餘件次,為受害婦女兒童提供法律咨詢、心理輔導等服務。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衆,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活動,把家庭暴力受害婦女作為重點幫扶對象。

據有關調查顯示,2021年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過配偶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為8.6%,比2010年下降了5.2個百分點,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成效。

來源/全國婦聯女性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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