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中區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楊小平被減刑七個月,根據最近更新的《關于改刑刑事裁定》的更新,楊小平收受賄賂,利用影響力收受賄賂,擁有大量來源不明的财産。南都記者注意到,2017年6月,楊小平已被無期徒刑減為22年徒刑。

曾情:被譽為"地下組織部長",夫妻丈夫楊紅也被減刑
2014年,中央政法委員會公開通報了10起警務人員違紀典型案件,其中山西省晉中區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楊小平的賄賂案。
據中央政法委介紹,自2008年5月以來,楊小平利用職務,在五起案件中受理了158萬元的當事人和受托人的賄賂,與其他人受賄1791萬元,利用影響力收受賄賂5萬元,以及個人财産4005萬多元和1800克黃金無法解釋來源。當時,楊小平已被開除黨籍,免職,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一切個人财産。
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向楊小平通報了2014年的犯罪情況,包括楊小平及其情人、山西省靈石縣原縣委書記楊紅共謀非法幹預靈石縣各項項目的招标工作,以謀取信托為某人謀取利益, 收受部分人賄賂1791萬元以上。
2000年,時任晉中市闵思區組織部長的楊紅會見了楊小平,并發展了一段關系,根據楊洪在法庭上的供詞,這種關系一直持續到2008年。
2012年12月14日,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楊紅案。據媒體報道,檢方在法庭上出示了楊紅寫給楊小平的一份"保證書",其中包括"忠于感情、不玩花樣"、"XX收入,全部交出"等内容。
據悉,我見到楊紅的時候,楊小平隻是一個普通科員,她的丈夫是一個普通的勞工階級。案發時,楊小平已經是晉中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媒體報道稱,這與時任山西省靈石縣縣長楊宏有很大關系,楊小平說,楊紅總是毫不妥協地"執行",是以有人稱被提拔為邵分區副檢察長的楊小平為"地下組織部長"。
2013年7月31日,山西省紀委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稱,原靈石縣委書記楊宏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258485.5萬元,被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研究通過後,決定給予楊紅開除黨籍、免公職的處罰。
南都記者注意到,根據國家法院減刑、假釋、臨時執行資訊網2017年披露的,楊紅被要求從無期徒刑,減至22年有期徒刑。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進階人民法院裁定楊紅的刑期減至22年。
據公開消息,楊紅出生于1958年12月,從山西農業大學畢業後,在晉中工作,直到摔倒。在陵石縣主要政治時期,楊洪曾因迷信風水,将當地的石膏山改名為"山",意為"到哪裡去山,沒有官員可以進入,職位可以晉升"。改名一個多月後,楊紅倒下了。今天,這座山已經重新命名。
減刑:他因在獄中手工紙袋中的工作而受到六次表揚
根據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刑事裁定,庭審認定楊小平能夠認罪、遵守紀律、積極參與學習、努力完成勞動任務,共6分監獄表揚,剩餘分506分。
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楊小平在出獄再教育期間表現出悔改,符合減刑條件。但是,該罪屬于職務犯罪,并有幾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依法在減刑範圍上應當嚴格。
考慮到犯罪性質和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執行後的一貫表現和财産判決的履行情況,決定減去楊小平的七個月監禁,刑期從2017年6月30日持續到2038年11月29日。
南都記者詢問全國法院減刑、假釋、臨時執行外監獄資訊網獲悉,2019年11月25日,山西省女子監獄已就楊小平的減刑建議向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
減刑建議詳述楊小平在減刑期間的悔改表現,包括教育改革,積極參與思想、職業技術教育,2017年考核結果分為96分;
在生産勞動中,楊小平從事手工紙袋工藝崗位,能積極參與勞動,遵守勞動紀律,考勤率達100%,努力完成勞動任務,綜合評價更好。另外,楊小平現在處于綜合管理水準,共六座監獄表揚,其餘506分,有一種忏悔的表現,符合減刑的條件。
南都記者注意到,2017年,楊小平被減刑,已從無期徒刑減為22年徒刑。
根據減刑建議,1966年出生,2013年4月3日被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賄賂罪、利用影響力收受賄賂罪和收受不明來源賄賂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剝奪和沒收全部個人财産;
罪犯不認罪并提出上訴。山西省進階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4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3年7月24日,他被送往山西女子監獄服刑。2017年6月30日,山西省進階人民法院将2017年6月30日至2039年6月29日的有期徒刑減至22年,剝奪政治權利減至10年。
撰稿:南都記者 詹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