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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與前夫奪子風波更新:或因“綁架”面臨國際通緝?真相如何

福原愛與前夫奪子風波更新:或因“綁架”面臨國際通緝?真相如何

文 /關珺冉

編輯 / 漆菲

8月的一天,新加坡濱海灣金沙酒店頂樓,從著名的空中泳池望下去,包括魚尾獅在内的美景盡收眼底。身着藍色泳衣的福原愛正同一個小男孩嬉戲。眼下,這位有着超高人氣的日本乒壇名将正與前夫江宏傑上演一場“奪子大戰”。據日媒《女性周刊》8月15日報道,福原愛為争奪兒子撫養權面臨失去所有收入,損失至少上億日元;而如果江宏傑對福原愛提起刑事訴訟,福原愛還将面臨被國際通緝。

2016年福原愛與江宏傑登記結婚,一年後福原愛誕下女兒,2019年又誕下一個兒子。他們曾在中國綜藝節目中出演新婚真人秀,并在鏡頭前接吻61次,引發熱議。然而,兩人于2021年7月宣布離婚,這之前男方被指冷暴力,女方則被曝出軌小5歲的學弟,目前被證明與學弟正在同居,但福原愛否認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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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福原愛被拍到與一名橫濱男生同住一家酒店。

如今,福原愛的社交平台Instagram停更在2021年2月被爆出軌前。當時,她公布了成立新公司的消息。該文章下面的評論超過4000條,褒貶不一。福原愛遠嫁台灣時,曾被日媒誇贊是“日本與(中國)台灣友好的一段佳話”。但當傳出婚變風波後,她早已成為日媒攻擊的對象,不少媒體甚至稱,她讓“日本女性的在台形象不斷惡化”。

前夫控訴其“綁架”,或面臨國際通緝

“把我的兒子還給我。” 今年7月27日下午,身穿黑色西裝的江宏傑在東京的日本外國記者俱樂部召開緊急記者會。他表示,7月20日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結果,男方勝訴,獲得子女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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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江宏傑在日本外國記者俱樂部召開緊急記者會。

接下來,他讓律師說明情況,自己在一旁邊聆聽邊落淚,情緒激動。采訪通知上,江宏傑用英文寫道,指控福原愛涉及“ABDUCTION(綁架)”。

這場軒然大波始于2022年夏天。福原愛原計劃7月初帶兩個孩子回日本過暑假,不過直至7月23日才得以成行。當天,律師和警察均來到機場的交接現場。

到了交接之際,江宏傑突然改口說,“不能将兩個孩子一起帶走”。經過一個多小時的交涉,江宏傑依然态度強硬,并稱“如果這樣的話,一個也不能帶走”。最後,福原愛隻能将兒子帶走。

次日,江宏傑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控福原愛帶走孩子後立刻失聯:“不懂昨天這是什麼善意交接?從昨晚帶走到現在,不接電話也不回複資訊,這叫做對孩子好?”

一年後的記者會上,江宏傑委任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多次使用“綁架”這類強硬詞語,并提及以綁架未成年人為由起訴福原愛的可能性。江宏傑提出訴求:“希望快點跟兒子見面。希望可以尊重日本法院的裁判,希望可以和平地讓福原愛小姐傳遞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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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江宏傑委任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多次使用“綁架”等強硬詞語。

法院于7月20日做出勒令福原愛将孩子交給江宏傑方面的裁定。據稱法院還下達了“保全指令”,江宏傑方面則于7月21日申請強制執行。

8月6日,大淵愛子向媒體證明,東京法院8月2日已認定江宏傑一方的強制執行,雖然江宏傑曾在記者會上喊話說不希望走到強制執行的地步,但他還是認為福原愛服從法院指令的可能性很低,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日本,強制執行分為兩種,分别是間接強制執行和直接強制執行。前者需要每天支付一定金額,通過罰款迫使對方履行交還手續。若該措施無效,則采取後者,由法院執行官帶着指令要求其交還孩子。不過有資料顯示,隻有三成受害者是通過強制執行将子女帶回的。如果孩子下落不明或不願意跟随另一方走,法院執行官很難強制帶走孩子。

對此,福原愛一方也多次發聲。7月27日,福原愛通過律師發表聲明,反駁江宏傑在記者會上的主張,還指責江宏傑将孩子推到輿論第一線,嚴重違反法律,福原愛認為對方在制造沖突,甚至在刻意撕裂家庭關系。聲明寫道:“不要将孩子推到熒幕前,以此來霸淩孩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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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福原愛通過律師發表聲明,反駁江宏傑當天在記者會上的主張。

8月1日,福原愛再次釋出日文聲明,痛批江宏傑召開記者會之舉侵害她的人權,讓她深陷社會制裁,“被社會輿論埋葬”。

對此,台灣《娛樂明星》發文稱,“如果福原愛不聽從指令,‘流亡’到他國,她可能真的會成為國際通緝犯……這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嗎?”

有日本雜志認為,福原愛可能會移居新加坡以逃避強制執行。“如果她回到日本,必須以被強制執行的方式交出兒子,但如果在新加坡,江宏傑必須在新加坡提起新的訴訟。福原愛或許是想争取時間,讓兒子強烈抵制離開自己。之後,江宏傑再想要強行帶走已與母親生活一段時間的兒子,會變得困難。”

大淵愛子表示,此前已設想過福原愛前往新加坡的可能性。“我們會送出遣返令,要求先将孩子送回日本,接着才會要求引渡。”她表示,“我擔心江宏傑永遠無法見到他的兒子,因為辦理這些手續需要時間。但無論她躲去哪個國家,我們都不會放棄。”

有律師解讀道,如果刑事申訴被接受并開始調查,那福原愛就有可能被捕。“兩人都有監護權,如果福原愛把孩子從江宏傑手中奪走,的确能被指控為綁架未成年人。事實上,這樣的事件時有發生。”

據日媒報道,近五年間,僅僅在和歐盟國家的跨國婚姻中,就有約一萬名日本母親離婚後,在沒有征得男方的同意下,私自将子女帶回國,造成國際糾紛,頻頻登上國際新聞的版面。

或将移民新加坡?收入仍相當可觀

未來,新加坡會成為這場婚姻泥潭之戰的中心嗎?

8月4日,日本周刊雜志《FRIDAY》刊登了福原愛與友人入住新加坡超豪華酒店的照片。據悉,該酒店旺季每晚至少要15萬日元(1日元約合0.05元人民币),泳池僅供酒店住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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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日本周刊雜志《FRIDAY》刊登了福原愛與兒子入住新加坡超豪華酒店的照片。

雜志援引一位在場日本賓客的話說,“由于我(用日語)喊了同伴的名字,立刻引起福原愛的警覺。此時,她正和女性友人一起,與兒子拍照,看上去很歡樂。不知道是不是聽到了我們的對話,福原愛立刻戴上墨鏡,背對着我們。”

另據這位賓客說,與福原愛同行的還有一位長發男子。“他當時坐在沙灘椅上,一邊打手勢,一邊喊着‘準備離開泳池了嗎’。他的年齡大概30多歲,皮膚被曬黑了。第二天早上,這個長發男子和福原愛母子又一起在泳池玩耍,是以他們很可能是一起住在這裡的。”

從去年開始,福原愛多次被拍到出現在新加坡。2022年夏天,有媒體發現,福原愛中國微網誌顯示的位置就是“新加坡”。另有居住在新加坡的日本人透露,“福原愛好像送孩子去上新加坡的幼稚園了。”

離婚前,福原愛曾在東京購買了一套價值3億日元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據日媒報道,今年春天,她正在尋找租客,計劃以每月200萬日元的價格出租。媒體是以認為福原愛收入銳減、還貸壓力大。

今年4月,福原愛時隔許久首次露面,出現在日本TBS電視台的一檔特别節目上。她與前日本男子乒乓球隊主力選手水谷隼一起打乒乓球,并參加了一年一度的迷你馬拉松。然而,節目播出後,網友對她的評價更多是負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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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在日本TBS電視台播出的特别節目《全明星感恩節23春》中,福原愛時隔一段時間首次出現在媒體上。

就在6月,福原愛卸任了職業乒乓球隊“琉球Asteeda”所屬公司的社外董事。目前,她除了負責自己公司的業務,還擔任青森大學客座副教授、日本世界乒乓球協會(WTT Japan)總經理、乒乓球T聯賽推廣形象大使等。

6月7日,福原愛作為青森大學客座副教授第一次舉辦講座。據悉,講座約有300名學生參加。其間,福原愛從奧運會聊到作為乒乓球隊員的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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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福原愛作為青森大學客座副教授,第一次完成了一場公開講座。

有廣告公司人員估算,WTT Japan總經理的年薪約1200萬日元;T聯賽推廣大使的年薪約2400萬日元。在日本一般大學兼任教師年收入約400萬日元,雖然福原愛兩年内隻開課一次,但她對學校來說如同廣告招牌,推估年薪應有500萬至600萬日元。

雖然由于外遇和離婚醜聞,福原愛幾乎不再出現在電視上,但她依然接到了東京奧運會的解說工作,據說出場一次可獲得至少100萬日元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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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在東京奧運會中擔任解說員。

當初她與江宏傑結婚時,曾因收入懸殊成為話題。當時江宏傑的年收入僅為400萬日元,福原愛的收入是他的37倍。目前尚不清楚這對夫婦離婚時是否有進行财産分割,但即使有,對福原愛的影響應該不大。據日媒估算,福原愛目前的年收入加起來至少約有1.2億日元。

律師:想實作共同監護權很困難

在福原愛與江宏傑的離婚聲明中,有一句話引起外界關注:“至于我們的孩子,我們将有共同監護權,是以我們會盡一切努力,盡可能減少對孩子的影響。” “共同監護”一詞成為日本社交媒體上的熱門詞彙,并出現在一些新聞節目中。因為在日本,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的監護權歸個人所有,而非共同監護。夫妻争奪撫養權的情況很多,但約九成是母親擁有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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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和江宏傑昔日恩愛照。

自2018年開始,日本法務省正式讨論引入離婚後父母雙方均擁有親權的共同監護制度。現行的日本《民法》實行的是父母一方在離婚後擁有親權的單獨監護制度,計劃通過引入共同監護權,使父母雙方更易于參與子女的養育。

發達國家中,隻有日本采用單獨監護。現行制度規定不具有監護權的父母一方屬于戶籍上的“他人”,探視孩子受限。日本法務省表示,日本以協定離婚為主,多數情況下法院不會介入監護的決定。若想要引入可選擇的共同監護,如何讓法院深度介入監護權成為課題。

“對福原愛和江宏傑來說,想實作共同監護權的确有困難。”日本家庭問題評論員池内博美 (Hiromi Ikeuchi) 認為,“離婚的時候,福原愛住在台灣,是以按照台灣法律,她和丈夫應該有共同監護權。但考慮到孩子的成長,這實際會帶來很多缺點。例如探視權均等配置設定,孩子們必須将上課與假期分開,這會給孩子的生活帶來混亂,比如暑假期間無法見到學校的朋友。”

“福原愛可能正在考慮在日本獲得單獨監護權,如果孩子與父親住在一起有不利之處,那她的這種做法就不屬于綁架的範疇。”池内博美補充道。

另有日媒報道,由于中國台灣地區并未加入《海牙公約》,導緻最終判決難以迅速生效。《海牙公約》規定,對于被帶往國外的未滿16歲子女,如果身處原居住地的父親或母親要求歸還子女,原則上應予以準許。如果夫妻所在地都加入了《海牙公約》,在得到法院明确判決後就可以執行,原則上按照判決來做。但由于江宏傑居住的中國台灣沒有加入《海牙公約》,造成現在兩人奪子大戰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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