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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對象建立後,Java虛拟機(JVM)就會給這個對象配置設定一個引用自身的指針,這個指針的名字就是this。
this隻能在類中的非靜态方法中使用,靜态方法和靜态的代碼塊中絕對不能出現this
用到this的情況:
1.通過this調用另一個構造方法,用法是"this(參數清單)",這個僅僅在類的構造方法中,别的地方不能這麼用。
2.函數參數或者函數中的局部變量和成員變量同名的情況下,成員變量被屏蔽,此時要通路成員變量則需要用"this.成員變量名"的方式來引用成員變量。當然,在沒有同名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用成員變量的名字
3.在函數中,需要引用該函所屬類的目前對象時候,直接用this
在你的方法中的某個形參名與目前對象的某個成員有相同的名字,這時為了不至于混淆,你便需要明确使用this關鍵字來指明你要使用某個成員,使用方法是“this.成員名”,而不帶this的那個便是形參
bean中的setter方法是個很好的例子:
public class ClassForm {
privateString no
publicString getNo() {
returnno;
}
publicvoid setNo(String no) {
this.no = no; 将參數no賦給該對象的成員變量no,非同一變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