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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安排內建測試工作怎麼安排內建測試工作

怎麼安排內建測試工作

靈活是沒有內建測試環節的,但大部門要求停下新功能開發,做兩周的內建測試,是以,這個沖刺我們也沒有安排開發任務。

以往內建測試怎麼搞?

按照以往的經驗,全員測試,從內建測試開始,每人每天必須提10個BUG,第二周5個,第三周3個。看到的效果就是,內建測試BUG多,很有成果,并且随着時間的推進,BUG在收斂!哈哈……人為收斂!

我的工作安排

我讓部門内兩位資深的測試分成兩個組,全員參與內建測試,并讓她們拿出測試計劃、範圍、分工、用例、規則等

到了晚上,結果出來了

計劃:

采購轉固單、實物卡片、财務卡片、變更單、清理單、調撥單、基礎資料

——孫春豔 周豔 周健 司彥濃 清茂 李亞勇

計提折舊 月結 報表

——龍倩 駱佳 趙詣 勃然 志超

遺留任務:

趙詣參與的代碼模型改造

勃然和清茂繼續月結改造内容;

需求同學同時要兼顧規劃概要工作;

測試同學保證用例完整性;

規則:

第五階段遺留BUG在12月1日前清零,有困難的及時提出;

所有同學發現量至少為每天1個BUG,該要求隻是提醒大家要主動測試;

16:00前提的BUG,個人遺留達到3個,考慮BUG分攤和加班處理;

項目經理每天16:30,按人頭發出BUG發現量、BUG修複量

我看了以上分工,感覺很粗糙,範圍是一坨,資源是一坨,這樣的分工根本沒有辦法考核到人,要如何考核呢?

這時,我想到了以往的做法,即:BUG發現量。我終于了解為什麼以往內建測試都是以BUG發現量為考核名額了!原因是,大鍋飯不容易統一名額,是以就以BUG發現量為考核名額。

以BUG發現量為考核名額的壞處我覺得不用多說

- 隻為了應付數量,而忽略了更有價值的BUG

- 以BUG發現量作為結果導向,而不是産品品質作為結果導向

不成熟的想法

這樣安排工作比較簡單,起初我也想這樣做,并且提出兩點改進

1.全員參與,開發人員也要提BUG

2.借助每日例會,根據大家手頭任務情況,推算測試投入并确定每日計劃發現量(投入低/中/高:開發1/2/3;需求1/3/5;測試3/5/8)

這樣做就結合了靈活,既不至于一刀切,不用隻盯着數量,又能對結果有預期。

我自認為這個想法很棒!

改變想法

我把這個想法和項目經理溝通後,項目經理持反對意見,她認為這樣做,隻關注到人,而不是任務;并且她提出,靈活關注團隊,而不是個人——我清楚,這是靈活的說法!我也知道,她說的是不對的!

我認為,上述概念錯誤的原因如下:

1.靈活是沒有內建測試沖刺周期的

2.KPI都是要明确到人的,該講求團隊速率的時候,就要講求團隊速率,該明确到人的時候,就不能吃大鍋飯

現在是要說服一個人的時候了!

每當我要說服一個人時,我都會本能地先考慮一下我們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內建測試要切實地提升産品品質。

對全員要求BUG發現量的做法,不論是一刀切也好,或是立會時動态計劃也好,其實都是以數量為導向。以數量為導向,這就有違內建測試的初衷——以提升産品品質為導向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目前我們的做法

我以前是做開發的,內建測試偶爾也會要求開發人員測試産品。如果這個功能是我做的還好,但大部分都是維護别人幾年前做的産品。當時的我,既不懂業務,又不懂流程,我能測出來什麼?于是,隻能裝模作樣地點一點産品,其實我什麼BUG也找不出來。

* 第一個結論就出來了:開發人員參與産品測試,能力很有限

作為開發人員,難道對産品品質一點促進的能力也沒有嗎?答案是絕對否定的!

* 第二個結論就出來了:開發人員參與內建測試是可以提升産品品質的

其實,開發人員是擅長一些測試的,哪些呢?比如,字段規則、字段間邏輯、資料反寫等,需求文檔中每一個點原本就是開發實作的,也是要開發自測的,這部分内容由開發保證品質,再合适不過了!

是以,要想讓開發人員進行産品測試,就要:

1.給開發人員安排非常具體的任務

2.像對待測試新手一樣,耐心地給開發進行指導

3.提供必要的文檔及資料

經過以上思考,我提出如下方案:

1.開發人員負責功能測試或簡單流程測試,業務負責測試用例及複雜流程測試

2.功能測試包括:字段邏輯、菜單操作、按鈕操作

3.測試負責人重新制訂計劃表:按單據+功能為顆粒度拆分,明确到人

4.讓開發人員交叉測試,即誰開發的單據,就讓另一個人測,避免慣性思維

4.測試人員逐漸完善測試用例:測試用例要與上述文檔相對應,并按上述文檔将測試用例明确到人

5.測試人員要對開發的用例進行抽檢

目前做法的好處是

責任明确到每一個人,隻關注結果

長遠來看,測試人員逐漸解放,不需要從流程到細節全關注

長遠來看,開發人員在開發過程也會逐漸養成自測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