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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大學生十分鐘8.8r”、“文字陪聊8.8,語音陪聊20起”。
看似正常的二手交易頁面,實則是在搞色情交易。
2017年,二手平台某魚被使用者舉報某些商家在搞色情交易。“陪丸”、“内衣”、“絲襪”、“顔色陪聊”等一系列帶有性意味的描繪,看得人隻想自戳雙目!
那麼,問題就來了,在某魚上,是怎麼進行情色交易的呢?平台到底知不知情?怎麼會等使用者舉報之後才知道此事呢?
“前幾天,原本隻是想上二手平台買幾身衣服,哪知道點進去就看到各種赤裸裸的照片,以及充滿挑逗和性意味的文字,吓得我趕緊退了出來!”來自湖南的張小姐回憶道。
這麼看來,某魚上的部分賣家是通過“暗語”和買家溝通,銷售違法商品的。那麼,這種商品出現在平台上,平台到底知不知道呢?
“其實,我經常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看到這種東西,這麼普遍平台不可能不知道!這也就縱容了違法商家繼續為所欲為。”
“但違法犯罪分子也知道平台規則,于是就使用了大家都知道的暗語進行交流。”例如,”感興趣的話就給我留言吧!“私信細聊價格”等等。熱心網友“孤獨的海”在評論區這樣說道。
更令人吃驚的是,某魚涉黃已是多次,不少網友對此表示失望,某魚這是怎麼了?平台真的有在做事嗎?還是背後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勢力嗎?居然多次挑戰法律的權威!
【以案釋法】
在本次案例中,最關鍵的問題是,某魚頻頻被使用者舉報涉嫌情色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平台到底是否需要擔責呢?
多次涉黃,這就恰恰說明了平台網絡法治體系與意識的缺乏,需要及時相應的打擊措施。如若不然,平台是要接受處罰的。是以,對于這一問題,平台肯定是要擔責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平台有義務對使用者所釋出的資訊進行管理,如若發現違法或違規的行為,應停止其資訊釋出權力,避免不良影響的擴大。同時,還要主動收集相關資訊,必要時交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對于平台的資訊舉報制度等方面也有一定要求,如平台應建立使用者投訴、舉報等回報管道,并及時受理相關事件,以保障平台環境的清朗。
但要是平台未能履行以上職責的話,會怎麼樣呢?如果是這樣,平台會被監管機關處以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而被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卻拒絕改正的,可以認定平台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而提供技術支援或者幫助,則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拒不履行資訊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或二百八十七條“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
作為本案當事人的二手平台,自出事後,已經開始加強平台管理,打擊違規商品。2019年,就釋出了《某魚社群資訊釋出規範》,其中明确規定禁止釋出色情商品,官方也表示将繼續加大打擊力度。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相反,更需要法律的進一步限制。對于平台上多次出現的一些亂象,也需要我們加強對平台的監管,積極舉報等等,進而創造一個更加健康和更加清朗的網絡環境。
看到這裡的觀衆朋友們,對于平台的亂象問題是如何看待的呢?看完這篇文章後,對于平台監管、使用者投訴舉報有沒有一些自己的經驗和想法呢?歡迎大家一起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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