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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剛更新就出現在盜版網站上 網絡文學盜版亂象調查

作者:光明網

● 在數起網絡文學侵權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通過自行編寫的“爬蟲”軟體肆無忌憚地盜取正版電子書,并釋出在自行搭建的App上。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犯,讀者還時常被各類涉黃、涉賭資訊侵擾,嚴重危害身心健康

● 目前網絡文學盜版亂象主要表現為“三化三難”,“三化”即網絡盜版向高技術化、隐蔽化、産業化發展,“三難”即防盜難、驗證難、維權難。面對巨大的市場佔有率,如何讓版權得到充分全面的保護,成為網絡文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

□ 本報記者 餘東明 張海燕

新章節剛發出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就會出現在盜版網站上;釋出數千部網絡小說的App“創作團隊”隻有4個人;盜版網站的浏覽規模是正版網站的數倍……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從上海市警察局獲悉,在數起網絡文學侵權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通過自行編寫的“爬蟲”軟體肆無忌憚地盜取正版電子書,并釋出在自行搭建的App上。著作權人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犯,讀者還時常被各類涉黃、涉賭資訊侵擾,嚴重危害身心健康。

為此,記者就網絡文學盜版亂象展開調查,深入了解相關違法犯罪呈現的新特征,并就如何建構網絡文學版權保護新生态采訪了有關專家。

盜版小說屢禁不止

網絡作家深受侵害

盜版古已有之,明代才子李漁每寫完一部小說,不出數日,千裡之外便有盜版書出現。他南下廣東時,家中的雕版竟也被盜走,“盜版”一詞由此而來。清代才子袁枚更是寫詩痛斥,“左思悔作三都賦,枉是便宜賣紙人”。

在網絡文學興盛的今天,文字盜版成為與行業相伴而生的頑疾。中國版權協會釋出的《2021年中國網絡文學版權保護與發展報告》顯示,多數網絡文學平台每年有80%以上的作品被盜版;82.6%的網絡作家深受盜版侵害,其中頻繁經曆盜版的比例超過四成。

有網絡作家稱,自己在簽約平台的小說才更新至200多章,盜版平台的同名小說已“魔改”至1200章;還有網絡作家曾吐槽盜版,反被對方找上門威脅。而正版平台則飽受自動化批量盜版之痛,以旗下有多家網絡文學平台的閱文集團為例,在最猛烈的時候,1分鐘能受到8000次來自同一IP的通路攻擊,一天要跟25個盜版團夥過招。

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網絡文學盜版亂象主要表現為“三化三難”。

所謂“三化”,即網絡盜版向高技術化、隐蔽化、産業化發展。正版閱讀平台使用的分布式存儲和分布式計算技術能夠提高資料處理能力,但也為盜版商建立站點和引流提供了可乘之機。此外,盜版商還通過移動端轉碼、深度連結、網站聚合和文字提取技術批量盜取内容;而盜版内容通過多類網際網路管道傳播,隐蔽性不斷增強;與之相伴的便是産業化趨勢,盜版平台、推廣管道和廣告聯盟結成利益共同體,彼此按照一定比例瓜分灰色收益。

所謂“三難”,即防盜難、驗證難、維權難。首先,文字内容因其占用空間小、易于傳播的特征,可以被盜版商通過“爬蟲”、OCR識圖等手段批量、快速複制,哪怕設立技術防火牆,仍可通過手打文字重新上傳;其次,不少盜版網文在網盤、微網誌、貼吧/論壇、公衆号、問答網站等管道進行隐蔽傳播,往往無法确定侵權主體或确認主體後發現為借殼公司、境外公司等,難以鎖定侵權方,為訴訟驗證帶來困難;最後,即使成功驗證,還需面臨漫長的訴訟程序,判賠金額往往不足以彌補權利人的損失。

新型侵權犯罪多發

容易陷入維權困境

“男神小說”、“女神小說”、人氣排行榜……這是一起侵犯網絡小說著作權案涉案閱讀App的欄目。記者在案件釋出會現場注意到,該盜版App頁面制作精良,幾乎與正版無異。

當接到被侵權網絡文學平台報案後,上海市警察局闵行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圍繞涉案軟體的資訊流和涉案公司的資金流,完整刻畫出了一個以杜某為首的侵權幫派。

今年3月1日,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部署下,上海警方在全國多地開展同步收網行動,搗毀了涉及公司注冊、營運推廣等多個環節的侵犯著作權犯罪産業鍊,抓獲嫌疑人30多名,涉案金額高達2.8億元。

嘉定公安分局也接到報案,經偵查發現某閱讀App上有數千部未經授權的網絡小說,已吸引使用者數量近30萬人。6月28日,在上海市警察局經偵總隊指導下,嘉定警方抓獲4名營運該非法App的嫌疑人。

一位辦案民警說:“這類案件偵辦的難度不僅限于幫派的落地核查,更在于對作案手段的破解和對侵權行為的認定。在傳統偵查之外,我們更要依托科技賦能,完成侵權作品與正版作品的同一性認定,進而突破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實施的新型侵權犯罪。”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産權法專家陳紹玲教授告訴記者,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陳紹玲介紹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五百件(部)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選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注冊會員達到一千人以上的”等情形均屬于“嚴重情節”。

對于網文作者個人而言,當創作一部具備一定名氣的作品時,常常面臨被抄襲或者被“魔改”的困境。對此,陳紹玲建議,平台對簽約作者具有協助救濟的責任和義務,取得作者著作權的平台可直接以著作權人的身份維權;而未簽約作者隻能通過自身維權,向法院提起著作權侵權之訴,但在維權途中可請求平台幫助收集證據。

建立完善投訴機制

及時制止侵權行為

中國社會科學院釋出的《2022中國網絡文學發展研究報告》顯示,2022年網絡文學市場規模達389.3億元,同比實作8.8%的高速增長;網絡文學IP全版權營運影響出版、遊戲、影視、動漫、音樂、音頻等數字文化産業約2520億元的市場規模。

面對如此巨大的市場佔有率,如何讓版權得到充分全面的保護,成為網絡文學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

2022年,國家版權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聯合啟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22”專項行動,在不久前公布的十大案件中,有兩起涉及網文侵權,起到巨大的示範效應。

借助大要案的司法影響力,訴訟周期長等難題有了新對策。2022年,閱文集團在網絡文學版權保護領域率先向法院申請訴前行為保全,通過“訴前禁令”突破漫長訴訟周期限制,及時制止侵權行為,将不利影響限制在最小範圍。

網絡文學領域也在不斷加強行業自律,20家省級網絡作協和522名網絡文學作家、12家平台發聲倡議,呼籲抵制有抄襲行為的網絡作家和釋出盜版資源的網站。

與此同時,各大網絡文學平台更新技術體系加大維權投入,建立并完善相關投訴、審查機制,及時受理作者維權請求,及時發現并移除盜版作品。

“版權保護的特殊性決定了其根治的艱難性,不僅需要政法機關嚴厲打擊違法分子的侵權行為、行業加快建立誠信制度,更需要加強法律宣傳,增強網絡作家的維權意識,培育廣大讀者的版權意識,形成一個由政府主導、行業共建、科技賦能、群衆參與的版權保護新生态。”陳紹玲說。

(法治日報)

來源: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