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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邊疆發展緩慢,清政府如何開發?

作者:懂點兒史

清朝前期由于國家的統一和經濟的繁榮,便利了邊疆地區和内地各族人民之間的交往,促進了邊疆地區的開發和少數民族社會的進步,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準。

一、清初邊疆地區的發展

東北地區是滿族和漢、蒙各族雜居的地區,明末戰亂,遼東人口急驟減少。天啟二年(1622),廣甯失陷,明朝軍民大批向關内潰逃。“山海關門四晝夜不阖,軍民潰入者且二百八十萬矣。”

六年(1626),全遼淪陷,入關退路被遮斷,明朝臣民褓負而至北韓者“前後數十萬”,遼東人口幾至一空。清軍入關後,滿洲部衆紛紛“從龍入關”,使這個地區人口更加稀少。

面對人口流散、田地荒蕪的殘破局面,清朝不得不采取積極措施,招集流民,恢複生産。

順治十年(1653),頒布遼東招民開墾授官例,獎勵關内漢人來關外開墾。但到康熙初年,卻又借口保護所謂“龍興”重地,悍然把東北劃為禁區,限制漢人出關,不準漢人在關外多墾一畝、增居一戶。

清代前期邊疆發展緩慢,清政府如何開發?

以後雍正、乾隆兩朝也都曾經厲行封禁政策,“三年一清戶籍,凡非土著者例逐之使歸”。

另一方面,又加重流民的賦稅,“照内地賦則酌增”,“以杜流民占種之弊”。

禁令雖嚴,但漢人出關仍舊絡繹不絕。山東、山西、河南、河北等地的窮苦農戶,為生活所迫,沖破清朝政府的重重阻撓,出口外覓食,冒禁開墾,“呼朋引類,日積日多”。

漢人大批出關開墾是當時東北經濟開發的需要,旗人雖擁有大片土地,但“素未習耕”,“或雇覓長工,助其力穑”。這些長工大半是來自關内的漢人。

地方官吏為了自身增加剝削收入,對封禁并不熱心,“總以該流民等業已聚族相安,驟難驅逐為詞,仍予入冊安插”。

乾隆十一年(1746)上谕,指責奉天府尹霍備“漫不查禁,緻出關人數增至數萬,尚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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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現象絕不是個别的。漢人成批到關外從事開墾、傭工和貿易活動。據統計,乾隆六年(1741)奉天各屬新編人口僅有一萬三千八百餘人,到四十六年(1781),就增加到三十九萬餘人。

雍正初年奉天各屬旗地、民田共八萬五千三百餘頃,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間就增加到十五萬六千七百餘頃。

其他如吉林、黑龍江等地的人口和墾田數也有明顯增長,随着土地的墾殖,經濟的開發,人口的增長,長春、吉林、甯古塔等城鎮逐漸形成,其中吉林昔日原為船廠,“建木為城,倚江而居”。

康熙時已是“中土流入千餘家,西關百貨湊集,旗亭戲館,無一不有”。

由于清朝推行民族隔離政策,蒙古地區長期以來亦處于封禁狀态,但是大批漢族勞動人民,為生活所迫,仍然從内地越界出口外謀生。

熱河以北,清初原無漢人定居,乾隆末年已集聚五十多萬人。漢人從内地向口外遷徙墾荒,是不可抗拒的曆史趨勢。

到嘉慶時,清朝不得不承認這個既成事實,蒙古各地“準其招民(指漢人)開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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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地區曆來以畜牧為主,農業生産十分落後。

熱河一帶,蒙人“既播種,則四出遊牧射獵,秋獲乃歸,耕耨之術皆所不講,謂之靠天田”。

随着漢人大批流入,帶來内地的先進生産技術和生産工具,逐漸改變了當地農業的落後面貌,使生産有了很大提高,耕地面積不斷擴大。農業的發展對于畜牧經濟起了良好的調劑和促進作用,牧民們無需再像過去那樣通過互市等途徑從中原地方換取各種農産品,而可以在本地區就近得到糧食、飼料以及其他農産品的補給。

與此同時,漢、蒙兩族人民的貿易往來也更加發展,歸化、張家口、多倫諾爾等城鎮都在這一時期興起。

歸化城在康熙時已是人煙稠密,商賈雲集,至乾隆時更另建新城,成為塞外一大都會。張家口“凡内地之牛馬多取于此,賈多山右人,出口率以茶、布兌換”,也成了重要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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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南北廣大地區,長期以來,維吾爾族和漢、蒙古、滿各族人民共同屯墾,帶來了生産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

二、邊疆地區的開發

清朝為解決邊疆駐軍的軍糧問題,早在康熙末年,于内蒙古科布多、烏蘭古木等地辦起了軍屯。其後,甘肅、青海、新疆等地處處興屯,其中新疆的屯田規模最大,經濟效益也最顯著。

新疆的屯田有各種形式:軍屯,目的在于提供軍糧。每屯兵百名,每人耕地二十畝,官給籽種、牛具。

屯兵都是攜眷永屯,絕大多數是綠營兵。乾隆四十年(1775)統計,新疆有屯兵一萬三千九百名。

四十二年(1777),天山南路兵屯墾地六萬餘畝,北路達二十二萬七千餘畝。民屯(戶屯),招募内地漢人來新疆開墾,收取屯租。

每戶授田三十畝,自備籽種、牛具,每歲征銀五分,或佃糧八升。據乾隆四十年統計,新疆各地戶屯墾地達七十餘萬畝。戶屯隻限于天山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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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屯,招商承墾土地,一面屯墾,一面經商。回屯,集中在伊犁地區,屯戶都是來自烏什、葉爾羌、和阗、哈密、吐魯番等地的回民,計戶不計丁,計籽種不計畝。

乾隆三十三年(1768)統計,共有六千三百八十三戶。遣屯(犯屯),内地囚犯流放新疆屯田,每人授田二十畝,官給籽種、牛具,每歲納糧六石。遣犯屯種人數每年約二千五百石。

旗屯,由伊犁惠遠、惠甯兩城駐防之滿、蒙、錫伯、索倫、察哈爾,厄魯特等八旗兵丁組成,一兵耕地三十四畝,永為世業,自耕自食,不納糧租。

清代新疆屯墾是鞏固邊疆的一項重要措施。軍事的部署與屯墾的興設結合在一起,以軍興屯,以屯饷軍,凡是軍事駐地,隻要自然條件可能,都設立軍屯。

特别是允許駐軍攜帶家屬,并分給耕地的辦法,既能促使軍兵安心戍守邊疆,又能解決家屬的就業,有利于農業生産的發展。

新疆屯田的又一特點是軍屯、民屯同時發展,而在民屯當中,各族人民互相交錯。

清代前期邊疆發展緩慢,清政府如何開發?

各族人民在農業生産和商品交換中密切聯系,有利于民族的融合。以邊防軍的駐守抵禦外來侵略,以各族人民的團結合作為其後盾,這對鞏固西北邊疆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新疆的屯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首先是保證了軍糧的供應,自興屯以後,新疆駐軍口糧基本上得到保證,軍隊做到糧食自給,節省遠途運輸的勞費,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其次是屯墾帶來了邊疆的開發和繁榮。屯墾促進了當地的水利建設,在軍墾的組織下,集體的勞動大軍,在水利建設中所能發揮的作用,遠非同數量的分散的個體勞動者可比。

由于軍屯、民屯互相交錯,為軍屯而興建的水利,對民屯也帶來好處。另外,為屯墾的需要而輸入了生産工具和生産技術。

内地來的大批移民,不僅補充了當地勞動力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帶來了中原地方的先進農業技術,這對迅速改變當地農業落後面貌起了重要作用。

清代前期邊疆發展緩慢,清政府如何開發?

農業的發展帶來了經濟的繁榮,境内村莊、店鋪、城鎮、台站的興起多如雨後春筍。

新疆的許多著名城鎮,諸如烏魯木齊、鎮西、巴裡坤、鞏甯、惠遠、阿克蘇等,都是在這個時期發展起來的。

乾隆三十七年(1772)陝甘總督文绶在巡視新疆各地後奏稱:“巴裡坤、鎮西城關内外,商賈畢集。”“烏魯木齊商賈輻辏,比之巴裡坤城更為殷繁”。

新的商業城市正在形成,烏魯木齊和附近的迪化、鞏甯,“市廛迤逦相屬,肩摩毂擊,比于吳會之風”。

“伊犁九城,惠遠最大,廣衢容五軌,布魯特人驅牛羊十萬及喀喇明鏡等物入城互市,易磚茶、缯布以歸。西方行賈者,以所有易所鮮,恒多奇羨,民用繁富”。

其他如阿克蘇,中外商民鱗集星萃,“每逢集期,則人摩肩,車擊毂,貨如雲屯,竟日喧嗔”,呈現了過去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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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鄭成功據守時期已有開發,清朝統一台灣後,進一步密切了台灣與内地的聯系,大陸漢族人民不斷遷入台灣,帶來先進的生産工具和生活技術,對當地農業的發展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山胞“亦知以稼穑為重,凡社中舊答埔地皆芟刈草萊,墾辟田園。有慮其旱澇者,亦學漢人築圳,從内山開掘,疏引溪流以資灌溉。片隅寸土,盡成膏腴”。

一些地區“耕種如牛車、犁、耙,與漢人同”。

清代台灣與大陸之間的商業貿易也有很大發展。山胞人民時常“與漢人交易鐵器、火藥,以為捕鹿之具。”

漢人則以“珠、米、烏青布、鐵”等物品,換取山胞的土特産“鹿脯、鹿筋、鹿皮、卓戈紋”。

土人“善織罽毯,染五色狗毛雜樹皮為之,陸離如錯錦,質亦細密,四方人多欲購之,常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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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教育方面也有新氣象,清朝在台灣境内設立了許多學校,鼓勵山胞子弟入學。“肄業番童,誦經讀書,習課藝,應有司歲科試,骎骎乎禮教之鄉矣”。

不難看出,漢族文化的傳播,對于改變當地人民的文化落後面貌起了積極作用。

山胞與漢族人民在長期共同開發台灣的過程中,建立了兄弟般的情誼,如“半線社多與漢人結為副遁,副遁者盟弟兄也”。

兩族人民之間通婚的也很多。“歸化番女亦有與漢人為妻室者,往來倍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