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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日本的極端不負責任之舉

作者:光明網

【鳴镝】

作者:孟曉旭(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日本研究所研究員、國家全球戰略智庫研究員)

7月3日,日本内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表示,日本在夏季啟動福島核污染水排海的計劃不變。4日,國際原子能機構正式送出核污染水排海評估報告,日本以此佐證排海決定的正确性,借勢加速推進排海計劃。

實際上,國際原子能機構不是評估核污染水對海洋環境和生物健康長遠影響的合适機構。因授權有限,國際原子能機構沒有審查排海方案的正當合法性,沒有評估日方淨化裝置的長期有效性,沒有确證核污染水資料的真實準确性,相關結論存在較大局限性和片面性。而日本妄圖以該報告作為排海的“護身符”和“通行證”,無視國民反對,罔顧國際社會強烈關切,恰恰暴露其極度的自私自利。日本政府這一妄舉嚴重違反國際法義務,極其不負責任,受到國際社會普遍譴責。

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日本的極端不負責任之舉

7月5日,抗議者在日本東京的東京電力公司總部前集會抗議核污染水排放入海計劃。新華社發

強推排海方案缺乏正當性

日本政府預設排海結果,再尋求佐證和背書,絲毫沒有展現出對科學的尊重。日本政府自2021年4月宣布要将核污染水排海之後,在國際原子能機構還未完成報告之前,就多次強調不會推遲核污染水排海。在既定目标下,日本政府限制國際原子能機構授權,不接受評估其他處置方案。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格羅西強調,核污染水排海是日本政府的“國家決定”。可以說,日本政府在排海問題上表現得一意孤行和極度傲慢,對内不顧民意反對,對外不與利益攸關方開展充分協商,妄圖強迫國内外接受既成事實。

日本政府将排海方案作為唯一選項進行強推,缺乏正當性。對于核污染水,排海不是最安全、最優化的處置方案。除海洋排放外,日本經濟産業省組織的專家組還提出其他方案,包括地層注入、蒸汽排放、氫氣排放和地下掩埋。日本各界也先後向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提出多種解決方案,包括“砂漿固化”法等。日本政府在并未充分論證其他可行處置方案的情況下,隻是出于自身經濟成本的考慮,就直接標明排海方案。此方案是日本自身經濟代價最低,但向全球環境釋放放射性物質最多的方案,徹底暴露出日本政府極度的自私自利。

日本政府對核污染水安全性的資訊不透明,更引發廣泛質疑和擔憂。首先,日本決定排海就是因為處理核污染水的關鍵裝置“多核素處理系統”的淨化效果達不到預期,導緻福島核污染水問題不能從源頭得到控制。其次,日本政府公布的所謂“核處理水”中對核素的檢測範圍未包括更具潛伏性和危險性的同位素。在核素監管标準上,日本核污染水的“重新淨化”對照的是正常運作中的核電站,而不是核災難中排放污染水的核電站。再次,日本并未窮盡努力去優化水處理和減少污染。日本政府在讨論初期就将基于氚分離技術的解決方案剔除,背後的原因也是經濟成本。相較海水稀釋,分離技術将額外增加幾百億日元成本。而且,東京電力公司提取的樣本也不能充分代表待排核污染水的實際構成和濃度,相關資料的可信度存疑。截至今年5月18日,東電官網資料顯示,133.31萬立方米核污染水中,經過“多核素處理系統”處理過的污水隻占30%,多達70%的污水連第一次過濾都未實作。

即便在排海進入倒計時的當口,日本排海監測方案仍不完善,監測範圍小、點位少、頻率低,既難以及時發現超标排放等異常情況,也無法第一時間判斷排放是否合格,有可能成為日方主導下的“擺樣”式監測。面對國際檢測監督對公開透明的要求,日本政府一直未能拿出系統全面的排海環境監測方案。

打“公關牌”妄圖瞞天過海

自日本政府正式決定将核污染水排海後,日本國内群眾不斷抗議。日本福島縣漁業協會聯合會全票通過特别決議表示反對。日本執政黨公明黨黨首山口那津男表示,“(排海)最好避開海水浴季節”,公開對安全性表達擔憂。

在國際層面,根據東京大學對亞洲和歐美10個國家的3000名居民展開的調查,各國群眾普遍對福島食品的安全性表示憂慮。日本周邊國家及太平洋島國等反對呼聲強烈。6月30日,“南韓蓋洛普”釋出的輿論調查結果顯示,78%的人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表示“擔心”。此外,不乏各國群眾在日本駐外使領館前舉行抗議活動。

對此,日本政府不是重視各方關切,不是去彙集全球智慧以充分研究和論證排海以外的更好處置方案,而是極力開展公關,“洗白”排海決定,妄圖使“唯一標明”的排海方案獲得國内外“了解”。

在大國競争升溫的情勢下,日本拉美國來站台撐腰,并通過玩弄國際政治壓制周邊國家的反對。在日本最初公布排海方案時,美國政府第一時間表達支援立場,并積極做盟友工作。南韓當時表示反對甚至考慮向國際海洋法庭提起訴訟,在尹錫悅政府謀求改善對日關系、主張将韓美同盟提升為全球全面戰略同盟的政策下,南韓在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問題上出現立場倒退。尹錫悅派到日本查驗核污染水排海安全性的考察團備受日方限制,考察過程隻是走形式,淪為前往日本遞送“免罪符”的角色。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拟利用下周在立陶宛召開的北約峰會與尹錫悅會談,就核污染水排海的安全性謀求“了解”。日本正在加緊做歐盟的工作,拟推動後者撤銷對日本“核食”實施的進口限制,意圖通過獲得歐洲的認可來反證排海的安全性。在美國的支援下,日本政府還極力邊緣化東盟、太平洋島國等的反對和質疑之聲。

為營造排海有理、排海無罪的假象,日本還惡人先告狀,将世界各國核電站正常運轉産生的液體流出物與核污染水相提并論,企圖混淆視聽、瞞天過海。事實上,這兩者有着本質差別。福島核污染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種放射性核素,處理難度大。而核電廠正常運作産生的廢水隻含有少量裂變核素,在經嚴格監測達标後有組織排放,排放量遠低于規定的控制值。日本政府的誤導宣傳代替不了事實真相。

嚴重違反國際道義和國際法

日本政府聲稱排海的核污染水對健康安全無害,但是面對其在基建中消耗核污染水的國際社會建議,卻又以“或導緻放射性物質氚蒸發,對人體有害”為由駁回——顯然,日本核污染水并不安全。正如太平洋島國官員所說,如果真的達标可排,為什麼日本不在本國農業等領域加以利用?

事實上,核污染水排海已經讓整個日本漁業深受其累。日本農林水産省公布的2022年相關資料顯示,日本包括養殖在内的捕撈量創下自1956年有可比資料以來的新低。此外,據統計,仍有12個國家和地區對福島食品采取進口限制。一旦排海,國際社會将強化對日本海産品等食品進口的檢驗檢疫和禁運措施,這并不利于日本的經濟發展。

隻想解燃眉之急,卻不顧人類子孫後代的健康和安全,無視曆史的檢驗與審判——日本政府這種極端自私和極度不負責任,與其标榜的追求實作“人類安全”的“崇高”目标南轅北轍。這種兩面性必然會加劇日本的“信任透支”,導緻本就因侵略曆史問題而難以取信于國際社會的日本更加孤立于國際社會之外。令人憤慨的是,日本政府強推排海更多考慮的是經濟成本,但是其在增加防衛費方面卻不計成本,甯可将稅收用于軍事戰争準備,也不用于追求包括本國國民安全在内的人類安全。

日本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顯然嚴重違反國際道義和國際法。根據國際法規則,國家有“危險預防義務”,應最大限度地減少“跨境損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了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國際義務,要求各國應按照國際法承擔責任,不将損害或危險轉移或将一種污染轉變成另一種污染。《倫敦傾廢公約》禁止通過海上人工構築物向海洋傾倒放射性廢物。

海洋是人類共同的家園,安全的海洋環境和良好的海洋生态是人類發展的福祉。日方強推核污染水排海,等同于向全人類轉嫁核污染風險,核污染水中數十種放射性核素在洋流擴散、生物富集效應和大氣循環的影響下,很可能會引發全球海洋環境和公衆健康重大問題,造成更大範圍的問題,甚至造成嚴重的人權問題。

作為唯一遭受過核打擊的國家,日本應該充分了解各國對核污染水的擔憂,抛棄自私自利、一意孤行,正視國内外正當合理關切,履行國際法義務,切實以科學、安全、透明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而不是将不可預測的風險強加給國際社會。

《光明日報》(2023年07月07日12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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