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
1. 用final 修飾的類,不能再被繼承。
用final 修飾的方法不能被子類重寫。
用final 修飾的變量(包括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 将變成常量,隻能指派一次。
2.注意:
(1)final 和 abstract 是功能相反的兩個關鍵字,可以對比記憶。
(2)abstract 可以用來修飾類和方法, 不能用來修飾屬性和構造方法。
(3)final 可以用來修飾類,方法和屬性,不能修飾構造方法。
(4)Java 提供很多類都是 final類,如:String類, Math類,他們不能再有子類。 Object類中一些方法,如:getClass(), notify(), wait(),都是final方法,隻能:被子類繼承而不能重寫,但是:hashCode(), toString(), equals(Object obj) 不是final方法,可以被重寫。
3.結論:
使用final 修飾引用型變量時,變量的值是固定不變的,而變量所指向的對象的屬性值是可變的。
4.abstract是否可以和private ,static, final共用?
abstract 不能喝private 同時修飾一個方法。
abstract 不能和static 同時修飾一個方法。
abstract 不能和final 同時修飾一個方法或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