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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科技發展史略》(二十)關于貢、助、徹其實已經學習過幾次了,但就是記住不具體的内容,頂多記住了是三代的賦役制度,

作者:考古學農史

《中國農業科技發展史略》(二十)

關于貢、助、徹其實已經學習過幾次了,但就是記住不具體的内容,頂多記住了是三代的賦役制度,但具體指的是什麼還是沒有搞清楚,今天又學習到這部分内容,體會到了溫故知新的感覺,尤其對于什麼是徹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郭文韬老師在他的著作《中國農業科技發展史略》第二章《粗放農業》第二節《土地制度和賦役制度》第二部分《賦役制度》中是這樣介紹的關于貢、助、徹的具體含義。

二、賦役制度

《孟子·滕文公上》對夏、商、周三代的賦役制度作過這樣的論述:“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由此可見,夏、商、周三代在實行井田制的基礎上制定的“貢、助、徹”法是三種不同的剝削方式。

(1)貢

貢,是生産物地租,稅率為什一,即于總收獲量中抽取1/10。但是這個1/10,乃是以幾年收獲量平均數的1/10作為标準量,而不是抽取每年收獲量的1/10。夏後氏的貢應導源于氏族社會的氏族首領已經部分地靠部落成員獻禮來生活。這就是現代“貢獻”一詞的來源。

學習體會:最大的收獲是了解了十分之一的标準量是按幾年收獲量的平均數來計量,不知道具體是幾年?

(2)助

助,用現代的科學術語來說,就是勞動地租。《孟子·滕文公上》所說的:“方裡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就說的是這 種勞動地租的剝削方式。這是商代的主要剝削方式。奴隸的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都明顯的分開。“八家皆私百畝”,這個百畝私田的勞動屬于必要勞動;而“同養公田”,這個公田上的勞動則屬于剩餘勞動。

學習體會:助其實就是勞動地租,是通過擷取奴隸們在公田上的剩餘勞動所得來實作。

(3)徹

徹,《孟子》說:“徹者,徹也”。這種解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好像隻說了一個甲是甲,等于沒有解釋。今人金景芳先生認為《孟子》所說的“徹者”的“徹”是“貢、助、徹”的“徹”;而“徹也”的“徹”則是車轍的“轍”字。理由是段玉裁在《說文,支部》“徹”字下注說:“古有徹無轍”,《說文》新附有轍字。徐铉注說:“本通作徹,後人所加”。可見,古無轍字,徹就是轍。這就是說《孟子》所說的“徹者,徹也”,其本意是說,徹就是轍。轍的本意是車的軌迹。車有兩輪,而轍有雙軌。是以,歸根結底,是說周人在賦役上采用的是雙軌制。即國中用“貢”法,而野則用“助法”。總之,“貢”與“助”兼用,就是“徹”。

學習體會:最大收獲是明白了“徹”就是“轍”,也就是周人賦役的雙軌制,國中用貢法,野用助法,貢、助兼用。

#中國農業史# #井田制#

《中國農業科技發展史略》(二十)關于貢、助、徹其實已經學習過幾次了,但就是記住不具體的内容,頂多記住了是三代的賦役制度,
《中國農業科技發展史略》(二十)關于貢、助、徹其實已經學習過幾次了,但就是記住不具體的内容,頂多記住了是三代的賦役制度,
《中國農業科技發展史略》(二十)關于貢、助、徹其實已經學習過幾次了,但就是記住不具體的内容,頂多記住了是三代的賦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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