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西漢時期的《漢書·孔安國傳》中提到:“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
也就是說,在大陸古代,有一種用于懲罰男女外遇的“宮刑”:男子會被“割勢”,女人會被“幽閉”,這種僅次于死的宮刑究竟有多麼殘忍?
宮刑在古代的廣泛使用
相傳,“宮刑”在遙遠的上古時期就已出現,起初是用于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關系,後來才被廣泛使用。
戰國時期,孟氏之子勸說秦王要“仁義治國”,秦王一怒之下便将其“處以宮刑”。到了漢文帝時期,漢文帝認為這種刑罰太過殘忍,便把“宮刑”以及其他肉刑都廢除,直到漢景帝時才被恢複。
漢武帝時期,“宮刑”的使用已經非常普遍,用于懲罰一些言論不當的大臣。東漢的時候,謀反者是要被“誅九族”的,其親朋好友都在所難免,但是對于謀反者的未成年家屬,則會使用“宮刑”處理,免除了死罪。
到了隋文帝時期,“宮刑”被隋文帝廢除于刑律之外。在後來的朝代中,“宮刑”并未出現在刑律之中,直至明朝又被恢複。
何為“幽閉”
唐初著名的經濟學家孔穎達,他是孔子的三十二代孫,他曾這樣解釋“幽閉”:“閉于宮,使不得出也”。意思是:将女子長期幽禁在密室裡,讓她無法和外界的男子接觸。
但其實在後來,“幽閉”早已不像遠古時期那樣,單純把婦女監禁起來便了事,而是會破壞掉女子的生理器官,從根本上杜絕再搞外遇。
魯迅先生在他的《病後雜談》裡提過對古代女人“幽閉”的恐懼:“幽閉”決非是将婦女關起來,或者将器官縫起來。查閱資料後,真使我不得不吃驚。
那麼,“幽閉”的手段究竟有多麼殘忍,才會讓魯迅先生如此吃驚?
據記載,古代女人“幽閉”的常用方法是“椓竅”。“椓”也就是敲打的意思,在進行“椓竅”時,人手拿木槌,捶打女犯的腹部以及胸部,直到将“子宮”脫垂為止。
不過,在大陸古代民間使用“幽閉”的方法并不同。
古代女人被“幽閉”的記載
清代褚人獲在《堅瓠集》中記載:“搗蒜納妾陰中,而以繩縫之”。此書講述了發生在清代初期,一個儒生和自家婢女相好的故事:
清代初期,亳州城裡有一個儒生,他和他家中侍奉的婢女好上了,後來被儒生的妻子發現,妻子十分生氣且妒忌,她為了懲罰那名婢女,便搗碎了蒜瓣,塞到了婢女的陰戶之中,然後再縫起來。
婢女遭到此等懲罰,痛苦不堪,街坊們聽說此事後,紛紛告到衙門。官爺聽後大怒,立刻逮捕了這名“妒婦”,準備“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衙門找來一名皮匠,讓他拿上錘子以及線繩等物件,要把這個“妒婦”的陰戶也給縫上。儒生認為這樣實在有毀家族的名聲,便向官爺求情。官爺則表示:我們這城門樓塌方許久,若是能将它修複,便饒了這“妒婦”。
儒生聽後回家就變賣财産,竭盡全力雇傭工匠等,終于将這城門樓修好。從此,這城門樓便被當地人戲稱為“縫幽樓”。
褚人獲還在《堅瓠集》中講道:"以錐鑽其幽而鎖之,棄鑰匙于井"。
說是在順治年間,常州城裡有個官爺和府裡的奶娘發生了關系,後來被官爺的夫人得知,便命人用錘子,将奶娘的“幽唇”釘出兩個孔,然後用鎖鎖上,鑰匙則被丢到了井裡。
奶娘此後無時無刻都在痛苦地喊叫,撕心裂肺,旁人聽得實在受不住了,便請來一個開鎖的銅匠,他用鐵條将鎖打開了。此事傳遍了整個常州城,人們還給官爺的夫人起了個“鎖幽鎖私奶奶”的外号,極其諷刺。
以上雖然都是來自古代民間的案例,與宮裡的“幽閉”之刑并不同,但性質是相似的,無非都是些非人的手段,對古代婦女的摧殘。
也由此可見,“幽閉”這種酷刑不僅是廣泛用于朝廷之中,在官紳之家也用,其方式多樣,無論是“縫”還是“鎖”,也都是“幽閉”的衍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