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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民警上門強制傳喚及使用警械被起訴 當地法院一審裁定警方行為違法

作者:光明網

2020年6月18日,由于公安事件,住在重慶市渝中區的王女士在向王龍門派出所辦理此案的警官陳靜(化名)投訴後,被強行傳喚到派出所。與此同時,參與傳喚的警察用辣椒水和警棍制服了王女士。當晚,王女士的母親也被帶到派出所。事發後,當地公安部門因妨礙公務将王女士的父母立案調查,但随後撤銷了案件。

王女士認為,警官陳靜和派出所的行為侵犯了家庭的合法權益,并将涉案派出所告上法庭。今年7月,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當晚使用警用器材、傳喚王龍門派出所屬違法行為。9月9日,王女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法院作出裁決後,肇事者尚未得到處理。

Volkswagen.com 海報記者獲悉,王龍門派出所未接受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

向民警提出申訴後

被挨家挨戶的脅迫傳喚

據王女士介紹,2020年5月20日,她因情緒問題在家中與朋友李某發生争執後,被李某的手機打傷。

法院的判決表明,陳靜(化名)在重慶市警察局龍門派出所接到民警後,派了一名警官處理此案。此後,警方一直試圖在雙方之間進行調解,但尚未達成協定。王女士說,雙方放棄了調解,因為他們聲稱在2020年6月13日的調解期間錯過了工作費用。

重慶民警上門強制傳喚及使用警械被起訴 當地法院一審裁定警方行為違法

王女士被警方控制并戴上手铐。照片 警察執法記錄儀的螢幕截圖

2020年6月18日晚上7點20分.m,處理前一案的警官陳靜打電話問王女士是否有調解需要,王女士說調解應該見對方。根據判決,陳靜通知王女士去派出所訊問,王女士拒絕去。

王女士說,在拒絕後,陳靜堅持要他去派出所,兩人随後發生了争吵,王女士認為陳靜的态度不好,于是她打電話給110公安,以"言語侮辱,态度不好"來投訴。王龍門派出所接到110份民警訓示,其中民警陳靜投訴3人,以及一名輔警出警。

據警方執法記錄員介紹,到達王女士的住所後,警方說"派出所"并敲門。警察想進房間,王女士大喊不要進屋。在一次争吵之後,王女士被帶出房間,雙手扣住。與此同時,該案民警喊道,因為王女士和人打架,現在需要口頭傳喚。

兩名老人被控妨礙公務

該案後來被撤銷

王女士被帶出房間後,她的父母質疑傳票的原因。法院一審判決顯示,王女士的母親劉少英(化名)在警官陳靜面前伸出雙手揮手,要求陳靜給她戴上手铐。後來,王女士的父親王泉(化名)去找陳靜。陳靜拿出催淚瓦斯噴霧器,對劉少英說:"這是辣椒水,不要妨礙執法。陳靜繼續走近時,用催淚瓦斯噴霧器噴在劉少英的臉上,劉少英保護住眼睛,伸手拍了拍陳靜。

之後,劉少英閉上眼睛走出屋外,大喊圍觀者,又一台民警執法記錄儀拉了下來,警察将劉少英的行為加以防範。陳靜接着說,他不會幹涉公務,以後會被清理幹淨。王女士的父親王泉說自己不能去,于是推了陳靜,陳靜想對王權使用催淚瓦斯噴霧器,王權看到癫痫發作,陳靜掏出警棍向王權揮手緻意。在現場警察要求增援後,劉少英被帶到渝中分局前往天門派出所,然後王權也自行前往調查。

重慶民警上門強制傳喚及使用警械被起訴 當地法院一審裁定警方行為違法

重慶市警察局渝中分局于2020年8月28日釋出的《關于撤銷案件的決定》規定,雙方沒有犯罪事實。

按照重慶市警察局的訓示,王龍門派出所将王女士及其父母以妨礙公務為由移交給朝天門派出所,朝天門派出所進行調查并出示了訊問筆錄。2020年6月19日,重慶市警察局渝中分局釋出《關于立案的決定》,決定對王權、劉少英妨礙公務進行偵查,并釋出《關于監視居住的決定》。

2020年8月28日,重慶市渝中分局以無犯罪事實為由,釋出《關于撤銷案件的決定》和《關于準入監視居住地的決定》。根據《撤銷案件決定》,該局以妨礙公務罪處理了王、劉某一案,因沒有刑事事實而決定撤訴。

法院一審裁定,派出所違反了兩項規則。

事發後,王女士多次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複,并連同父母,王龍門派出所向法院報請。請求是為了确認調查團對王女士的傳喚是非法的,反複噴灑和毆打她的父母,如催淚瓦斯噴霧器和警棍,是非法的。經過法院近一年的勘察審判,今年7月,重慶市渝中區法院作出一審行政判決,确認王龍門派出所傳喚王女士、對她父母使用警用武器的行為是非法的。

重慶民警上門強制傳喚及使用警械被起訴 當地法院一審裁定警方行為違法

(2020)俞0103行第一項行政判決認定,公安機關當天傳喚違法行為

根據(2020)俞0103第一條行政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該案綜合證據可以得出結論,原告王女士是本安檢案件的當事方,被告王龍門派出所的原告王女士拒絕配合調查直接到其住所傳喚, 而非臨時緊急狀态,是以被告王龍門派出所的論點沒有事實根據,是以,被告王龍門派出所警方以原告王女士為由,沒有利用傳票進行口頭傳喚,違反了法律程式,依法認定為違法。

(2021)俞0103行第一部行政判決書顯示,本案,王龍門派出所對王泉(化名)、劉少英(化名)使用驅逐、穿制服警用武器的前提條件是王權,劉少英對民警存在"暴力抗拒或阻撓"的行為,即 達到"暴力"程度或攻擊人民警察。該案中的視訊資料顯示,王權、劉少英兩項上述行為,雖然存在一定的挑釁性質,但尚未達到民警使用催淚瓦斯、警棍等警用武器的需要,兩人并未對人民警察進行攻擊,是以法院認定民警不得不對劉紹英, 王泉使用催淚瓦斯、警棍等槍支不符合警察裝備使用規定條件,其行為是非法的。

涉案派出所将提出上訴

9月9日,王女士告訴《人民日報》網,她接受法院的一審判決,但兩個月過去了,責任人沒有得到相應的處理,她希望責任人得到處理,公安機關向家屬道歉。

9月9日下午,大衆汽車網海報記者緻電王龍門派出所,了解王龍門的相關遭遇,說明采訪的意圖,接聽電話的從業人員表示派出所不接受采訪,請咨詢分局政治辦公室,有人統一安排采訪。重慶市警察局渝中分局從業人員表示,因紀律要求,需要按照市政府局政治部宣傳部的規定進行采訪,才能接受采訪。

Volkswagen.com 海報新聞獲悉,望龍門派出所已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重慶市警察局負責宣傳的從業人員說,正在等待二審結果。

資料來源:Volkswag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