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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太監口述(一):解密清宮太監“淨身”那些事兒

作者:沈陽雲檔案

北京解放時,殘餘的貧苦太監為數已經不多了,這些被舊社會摧殘的人,大都無以為生,在凄風苦雨中熬度他們的痛苦日子。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把他們集合到一起,給他們安排了豐衣足食的生活和清靜舒适的養老環境。

太監是封建社會的産物,關于他們走過的道路和他們的見聞,有史以來,都是別人替他們寫的,很少或者從來沒有他們的自述資料留傳給我們。

據清末太監馬德清說:“隻有新社會才讓自己體會到人間溫暖,感到人們把自己當人看。”應該讓這些末代太監們,把他們走過的路講給我們,留給後代。讓人們看一看封建社會的統治階級是怎樣從肉體和精神上糟塌人,他們過的是什麼樣的非人生活。可惜的是末代太監雖然年紀最小的已過63歲,但是“皇王盛世”他們都未曾目睹,隻這吉光片羽留在這裡。

這些被侮辱被損害的人,經過實際教育,大都能講出他們在舊社會所不願講、不敢講的事。筆錄者盡可能地按他們講的,記述下來:

我叫馬德清,是天津南青縣窯子口人。我父親是個賣膏藥的,我母親是個窮人家的女兒。我還有一個姐姐,現在還活着,已經70多歲了。

小時候的事,能記起來的不多了。拿“房無一椽,地無一壟,吃上頓沒下頓”這幾句話來形容我的家,也就夠了。那年頭,窮人恨有錢的,也羨慕有錢的。比如我父親,他厭煩自己的賣膏藥的營生,罵地主吃人飯、拉狗屎。但是他也常常想,用什麼法子,一朝變成一個有錢的。

我有一個姑母,住在鄰近的村子裡。她有個遠房侄兒,叫李玉廷。李玉廷的父親也是個窮人,可是自從李玉廷進了清宮當上太監,十幾年後這一家便發了:有兩頃多地,還拴着幾頭大騾子。我父親常常提到這個李家,羨慕人家有辦法。

青縣,在清朝是個出太監的地方。當太監真正“出息”了的,千裡挑一,可是人總是往“亮”地方看啊!我父親便下了狠心,決定讓我走李玉廷的那條路了。走這條路的頭一步是“淨身”,用句粗話說,就是割掉能生兒育女的玩意兒。因為當皇上的要保持他的三宮六院的“貞潔”,隻容納淨了身的男人在宮廷裡做仆役。

我9歲那一年,大概是光緒三十一年,有一天,我父親哄着我,把我按在鋪上,親自下手給我淨身。那可真把我疼壞了,也吓壞了。疼得我不知道昏過去多少次。這件事,我從來不願意對人講,我并不是害羞,實在是太痛苦了。從舊社會來的苦寒人,人人都有不少傷心的事兒,可是最傷心的事,自己總是不願意想的,想起來,心就像挨針紮一樣疼啊!

請想一想,那年頭沒有麻藥,沒有什麼注射針、止血藥那一類東西,硬把一個活蹦亂跳的孩子按在那兒,把他的要命的器官從他的身上割下去,那個孩子該多麼疼啊:一根根脈通着心,心疼得簡直到要從嘴裡跳出來了。從那一天起,我的整個生殖器官便同我分家了。

動完這種手術後,要在尿道上按上一個管子,不然肉芽長死了,尿就撒不出來啦,還得動第二次手術。我後來聽懂得這個道道的人講,割掉那個玩意兒以後,不能讓傷口很快地結疤,要經過100天,讓它偎膿長肉,是以要常常換“藥”。說實在的,哪裡是藥呢,不過是塗着白臘、香油、花椒粉……的棉紙兒。每一次換“藥”,都把人疼得死去活來。

我記得,那個時候,我整天躺在土炕上,父親隻準我仰面朝天。有的時候,脊梁骨像斷了一樣,想翻一下身,可是哪敢動呢;就是略微欠一下身子,傷口也牽着心疼呢!大小便就這樣躺着拉、尿。屁股下面墊着灰土;灰土天天換,也是濕漉漉的。那時候,我不懂父親為什麼這樣整治我,我也沒有淘什麼氣,惹犯老人家啊!母親在家裡沒有發言權,她疼我,可是救不了我。我想她一定難過極了。就在我能爬起來,拉着兩條腿走路的日子裡,她永遠地離開我了。

大約4個月後,我的傷口好了,我父親便帶着我投親找友,想把我暫時寄養在一個地方,他好去找門路,把我送進宮裡去。但是我這個殘廢的孩子,到處遭到親友們的恥笑。他們責怪我父親,可是也不同情我。最後,我姐姐把我收留下,父親就走了。他這一走,像石沉大海一樣,我們再沒有見到他,也沒有聽到他的一點消息。他摧殘了我,卻從我身上什麼好處也沒有得到。

我13歲那一年,由前面講的那個李玉廷把我送進清宮裡,那時候已經是民國了。但是當父親的親自動手給兒子“淨身”,終究是不多見的,大多數人都是把子弟送到專門幹這種營生的地方去“淨身”的。

光緒二十幾年前,在北京專門幹這種營生的,有南長街會計司胡同的“畢五”和地安門内方磚胡同的“小刀劉”。這兩家的家主都是清朝的七品官,他們每年按四季,每一季給總管内務府送進40名太監。“淨身”一類的手續就全由他們兩家包辦了。

太監的來路有幾條:窮人家,被生活所迫,指望把孩子送進宮裡,将來得些好處,這是一條;歹人拐騙别人家的小孩,送到畢、劉兩家,圖得一筆身價,這是一條;畢、劉兩家誘騙苦寒人,說當太監有這些、那些好處,鼓吹他們把子弟送進宮裡,這是一條;有的人犯了重罪,拿“淨身”來逃避“刑罰”,這又是一條。千條萬條,一句話,被送上這條斷子絕孫的絕路的都是貧苦人家的子弟。

那年頭,直隸省的青縣、靜海、滄州、昌平、平谷、任邱、河間、南皮、涿縣、棗強、交河、大城、霸縣、文安、慶雲、東光,山東省的樂陵都是出太監的地方。因為一個地方,有幾個當太監的發了财,對窮人家就會起影響。而且他們彼此撥引、介紹、鼓吹也就成了風氣。這和老早年青縣、樂亭一些地方的婦女彼此撥引、影響,到北京來當保姆一樣。

那年頭,想把孩子送宮裡當太監的人,首先要到畢家或劉家“挂擋子”,也就是報名。經過審查——看相貌、言談、聰明伶俐勁兒、摸裆(隔着褲子摸生殖器官),認為合格以後才予以收留。

“淨身”這件事是由畢、劉兩家包辦的,他們積有多年的經驗,而且有一套裝置,比起馬老先生的父親總會爽利得多。但是挨整治的人也是疼得死去活來的,因為這兩家也沒有什麼止痛、止血的靈丹妙藥。動手術用的刀子在火上燒一燒就算消毒了。

養好了傷,在進宮之前,每個人要置備一套靴帽袍褂。這筆治裝費連同挂擋、淨身、療養、飲食、醫藥等費用,窮人家向哪裡去湊呢。拿不出來,就得事前立下“文書借契”,等孩子進了宮,聽憑畢、劉兩家從孩子應領有“月分”裡扣。月分少,利息大,如果進宮後混得不怎麼好,這筆債十幾年還還不清呢。為了“報答”畢、劉兩家引進的“情分”,以及希望他們能在總管太監跟前說幾句好話,進宮之後,逢年過節還要給這兩家送禮,尺頭(衣料)、皮毛、銀錢等等。畢、劉兩家從窮苦人家或騙子手(那年頭,社會上把拐騙幼童的人叫作“拍花的”)那裡買來的孩子,就成了他們兩家的人了。這些孩子們進宮以後,月分錢和別的進項就全歸他們兩家了。

畢、劉兩家收買的孩子都是長得漂亮、聰明伶俐的。他們十幾歲就被送進宮裡,當“童監”、“孩監”。這些孩子一般都得到後、妃、貴人的喜愛,俸祿和當“上差”的中小太監差不多。畢、劉兩家就把進奉“童監”和“孩監”當作發财的買賣,想方設法買小孩,給他們“淨身”,往宮裡送。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畢、劉兩家的“包辦”機構被取消了,改由慎刑司管理。慎刑司是總管内務府下面的一個司,原來的位址在北京北長街北口路西,它是掌管總管内務府應管的刑罰一類事兒的。太監們犯法,就是由這個司進行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