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經辦人授權管理
線上操作指南
“機關經辦人授權管理”事項
用于設定或調整機關社保業務經辦人員,
獲得授權的經辦人員在櫃台
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電子身份證後,
即可代表機關辦理社保業務。
01
第一步:進入業務事項
登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簡稱:CA自助經辦平台,網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
方式一:
點選左側“社會保險”,在“參保繳費”中點選三個點,下拉菜單,再點選“機關經辦人授權管理”事項。
方式二:
在右側搜尋欄輸入“授權”,點選搜尋按鈕即可出現“機關經辦人授權管理”事項。
02
第二步:新增、修改、删除授權經辦人
進入“機關經辦人授權管理”頁面後,系統将自動展示企業的基本資訊和授權經辦人的管理欄目。
新增授權經辦人:點選“增加”按鈕,彈出新增機關授權經辦人的資料錄入項,完整錄入後,點選“确認”按鈕。
修改已授權經辦人:“勾選”需要修改的授權經辦人,點選“編輯”按鈕,維護完成後,點選“确認”按鈕。
删除已授權經辦人:“勾選”已授權經辦人前的方框,點選“删除”即可。
錄入完成後點選下方“下一步”。
03
第三步:确認送出
在授權經辦人前“打鈎”後,點選“确認送出”即完成調整。
系統出現以下提示,表明申請成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