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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散戶交易虛拟資産,香港新政6月1日落地有何看點?

作者:澎湃新聞

·《總結》指出,平台營運者應在私人密鑰管理方面設立并實施嚴格的内部監控措施及管治程式,以確定安全地産生、儲存及備份所有加密種子及私人密鑰。

5月23日,香港證監會釋出《有關适用于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咨詢總結》(下稱《總結》)。根據《總結》,零售投資者将從6月1日起獲準在持牌平台上交易虛拟資産。

香港證監會表示,将實施一系列妥善的措施來保障零售投資者,“包括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的過程中確定合适性、良好管治、加強代币盡職審查、納入準則及披露。”

歐科雲鍊研究院首席研究員畢良寰向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表示,《總結》展現了香港證監會對虛拟資産開放的态度與透明的監管思路,充分的風險披露是香港證監會強調風險管理的第一步,這一舉措也标志着在目前充滿不确定性的宏觀環境下,香港證監會“以風險為本”,助力推動金融科技創新。

交易平台應遵守一系列投資者保障措施

根據《總結》,自6月1日起,香港證監會将開始接受零售投資者在持牌平台上交易虛拟資産的申請。

在零售投資者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區高等法院執業律師、TKX資本合規合夥人、Mulana Capital合夥人吳文謙向澎湃科技表示,給散戶交易的交易對必須是合格的大盤虛拟資産,包括在至少兩個獨立的指數供應商釋出的可接受指數中。《總結》中也提到,“持牌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在向零售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前,應遵從一系列涵蓋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管治、披露以及代币盡職審查和納入的妥善投資者保障措施。”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香港證監會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拟資産監管架構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并管控主要風險,進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援創新。”

《總結》指出,零售投資者必須了解虛拟資産投資所涉及的風險,并做好接受損失的準備,香港證監會準許某持牌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納入某虛拟資産以供零售買賣,并非推薦或認可該虛拟資産,也并非對該虛拟資産的商業可取之處或表現作出保證。

香港證監會還于5月23日釋出了《适用于虛拟資産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将于6月1日生效。該指引确定了多項标準和規定,其中包括穩妥保管資産、分隔客戶資産、避免利益沖突及網絡保安,旨在保障零售投資者在持牌交易平台交易虛拟資産的合法權益。

如何確定安全?

《總結》強調虛拟資産交易的風險監管。相關金融機構應對涉及虛拟資産交易的錢包位址進行篩查,并在源頭到目标彙款人的全流程中基于風險敏感度進行篩查和關聯交易,進而更及時和準确地識别虛拟資産的來源和目的地。畢良寰在采訪中也提出了一些看法與解決方案,“考慮到大部分大額轉賬交易實際上并不在中心化交易平台上進行,而是在鍊上錢包中完成,鍊上的轉賬和交易往往有匿名性和抗審查性,這會給監管帶來難度。”

此外,香港證監會重視虛拟資産保管安全。《總結》指出,平台營運者應在私人密鑰管理方面設立并實施嚴格的内部監控措施及管治程式,以確定安全地産生、儲存及備份所有加密種子及私人密鑰。吳文謙表示,所有種子和私鑰都需要安全地儲存在香港,并有适當的認證,如硬體安全子產品。

《總結》中提到,“平台營運者可采用多重認證以确認獲授權人士有權接達管理私人密鑰的使用的應用程式。”畢良寰表示,分散存儲種子密鑰、多重确認、從被動安全技術服務方案向主動與被動安全服務并行的方向都可以幫助搭建鍊上防火牆,例如态勢感覺。

有關錢包與賠償安排,吳文謙指出,最少98%的客戶虛拟貨币需要存放在冷錢包中,并有50%的保險或賠償範圍。最高2%的客戶虛拟資産需要存放在熱錢包或其他庫房,保險或賠償範圍為100%。

畢良寰分析,《總結》強調對于安全問題的科技解決方案,并特意舉例區塊鍊分析工具和積極吸納各方對于各類風險的建議,例如關聯交易的跨地區問題、鍊上鍊下的問題,可以看出“将虛拟資産交給更懂的營運者、用科技手段解決科技問題是香港證監會選擇的合适路徑”。

香港證監會對風險管理的重視還展現了其對虛拟資産的定義,“這是因為虛拟資産根據法律可能會或者可能不會被視為‘資産’。” 畢良寰分析,“虛拟資産存在法律不确定性。”

“要成為虛拟資産企業的最佳立足點”

有業内人士表示,6月1日或将是香港國際虛拟資産中心計劃的開啟日。

畢良寰表示,香港證監會敢于以金融科技創新為刃,采用全面監管架構和謹慎的風險管理态度,攜手在港金融科技、合規科技企業一同開辟科技之路。

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财政司司長陳茂波在4月9日的司長随筆中表示,在今年2月公布的《财政預算案》裡提出的數字經濟和Web 3.0都極具推動香港高品質發展的潛力,并已引發了社會的正面回響。

陳茂波指出,為了讓Web 3.0穩慎走好創新發展的道路,香港将采取“适當監管”和“推動發展”兩者并重的政策。在“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引領下,香港将于今年6月首先引入虛拟資産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同時加大對穩定币等的監管,確定虛拟資産行業可持續發展。

香港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4月11日的Web 3.0協會成立儀式中也強調,為了令香港成為虛拟資産企業的最佳立足點,政府要為相關市場提供适切監管,釋放相關潛力。“香港為虛拟資産交易所提供一定程度的市場認可,確定市場穩健有序發展,保障投資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有關制度将于6月1日生效,但香港證監會目前尚未準許任何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衆可接觸的虛拟資産交易平台均不受香港證監會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