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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C筆記] "self = [super init]"的解釋與潛藏bug

[Obj-C筆記] “self = [super init]”的解釋與潛藏bug

Objective-C的推薦init方法寫法如下:

- (id) init
{
    if(self = [super init])
    {
        //為子類增加屬性進行初始化
    }
    return self;
}
           

這裡涉及了幾個問題,

1.[super init]的作用:

面向對象的展現,先利用父類的init方法為子類執行個體的父類部分屬性初始化。

2.self 為什麼要指派為[super init]:

簡單來說是為了防止父類的初始化方法release掉了self指向的空間并重新alloc了一塊空間。這時的話,[super init]可能alloc失敗,這時就不再執行if中的語句。

3.super作為消息接受者的實質:

super并不是真正的指針,[super message]的實質是由self來接受父類的message。需要注意的是,[super message]中,message方法出現的self為[super message]語境中的self,即子類執行個體。

潛藏的bug:

假設有父類AObj與子類BObj。

當AObj的init方法如下:

- (id) init
{
    id tmp = self;
    self = [AObj alloc];
    [tmp release];
    //other staffs
    return self;
}
           

BObj的init方法如下:

- (id) init
{
    if(self = [super init])
    {
        //other staffs
    }
    return self;
}
           

這時編譯能通過,但當BObj的執行個體使用到BObj擴充的屬性時,就會出現一個運作時錯誤。錯誤的原因在于AObj的init方法用[AObj alloc]重新獲得了一塊僅僅适合存放AObj執行個體的空間。而BObj的init方法以為這是塊适合存放BObj的空間。當試圖讀寫BObj的擴充屬性時便會産生運作時錯誤。

是以,當init方法需要重新alloc一塊空間時,正确的寫法如下:

- (id) init
{
    id tmp = self;

    self = [[self class] alloc];

    [tmp release];
    //other staffs
    return self;
}
           

注意第5行,[self class]将獲得self指向的執行個體對應的類執行個體,本例中便是BObj。這樣AObj的任何子類的init方法都能保證安全了。

if( self = [super init] )這是一種通常的建議寫法,指派并測零隻是為了防止超類在初始化過程中發生改變,傳回了不同的對象

為什麼一定要 super alloc ?

衆所周知,Objective-C是一門面向對象的語言,一般情況下,我們在Objective-C中定義一個類時,總要提供一個初始化方法,一般大家都是這樣寫的:

- (MyClass *)init
{
    self = [super init]; 
    if (self) {
         //執行一些資源、變量的初始化工作
    }
        return self;
}
           

這樣一段簡單的代碼,卻有很多可以思考的問題:

1、為什麼要通過[super init]來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父類的初始化方法裡又執行了什麼東西?

首先,我們知道對象繼承的概念,一個子類從父類繼承,那麼也要實作父類的所有功能,這就是is-a的關系,比如說狗是哺乳動物,那麼狗必定具有哺乳動物的特征和功能。是以在子類的初始化方法中,必須首先調用父類的初始化方法,以實作父類相關資源的初始化。例如我們在初始化狗這一對象時,必須先初始化哺乳動物這一對象,并把結果賦予狗,以使狗滿足屬于哺乳動物這一特征。

典型的,在iOS下,所有的類都繼承于NSObject,而NSObject的init方法很簡單,就是return self。當父類的初始化完成之後,即self不為nil的情況下,就可以開始做子類的初始化了。

2、是否一定要提供初始化方法,是否一定要使用init作為初始化方法?

我們在Objective-C中建立一個對象通常使用

1

MyClass *newclass = [[MyClass alloc] init];

或者

MyClass *newclass = [Myclass new];

new方法是NSObject對象的一個靜态方法,根據apple的文檔,該方法實際上就是alloc和init方法的組合,實際上二者是一樣的,但 apple還是推薦我們使用第一種方法,為什麼呢?因為使用第一種方法,你可以使用自己定義的init方法來做一些初始化(用自己寫的init*****方法),當然,如果子類沒有提供 init方法,自然調用的就是父類的init方法了。是以說,從安全性的角度來收,作為開發者我們在對象使用之前是一定要對對象進行初始化的,是以在定義類的時候一定要提供初始化方法。但是否一定要使用init作為方法名呢?答案是不一定。使用init作為方法名隻是你重寫了NSObject的init方法而已,如果你自己重新定義一個初始化方法,也是完全可以的,隻要你在使用的時候記得調用新定義的初始化方法就可以了。

但是,這種方法從設計角度來看我覺得是不可取的。在可複用性方面會比較差,如果确有必要定義一些接受不同參數的初始化方法,我的建議是,先定義一個init的公用方法,再到其他方法中調用它,如:

- (id)init   init的公用方法
{
    self = [super init]; 
    if (self) {
    }
    return self;
}
- (id)initWithString:(NSString *)aString
{
    [self init];
    self.name = aString;  
}
- (id)initWithImage:(UIImage *)aImage
{
    [self init];
    self.image = aImage;
}
           

補充:

在面向對象程式設計中,如果編寫一個類而沒有包含構造函數,這個類仍能編譯并且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如果類沒有提供顯式的構造函數,編譯器會提供一個預設的構造函數給你。除了建立對象本身,預設構造函數的唯一工作就是調用其超類的構造函數。在很多情況下,這個超類是語言架構的一部分,如java中的 Object類,objective-c 中的NSObject類。

不論是何種情況,在類中至少包含一個構造函數是一種很好的程式設計實踐,如果類中有屬性,好的實踐往往是初始化這些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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