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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遇車禍,女子索賠“奶粉錢”!法院這麼判→

作者:光明網

對于進行母乳喂養的女性而言

日常生活中

需要避免服用一些藥物

近期,江蘇南京市江甯區

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

王女士在母乳喂養期間

發生交通事故

索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時

她提出了一筆“奶粉費”!

法院會支援嗎?

哺乳期遇車禍,女子索賠“奶粉錢”!法院這麼判→

2020年7月,王女士生育了一子,此後一直母乳喂養。6個月後,還在哺乳期的王女士騎電動車與李某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

江甯區人民法院濱江法庭副庭長劉秀介紹,車禍導緻王某多處骨折,右足踝部關節韌帶損傷,最終王某住院30天。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王女士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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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發生交通事故後住院治療,由于用藥,不能再進行母乳喂養,不得不購買奶粉喂養兒子。

之後,因賠償問題沒有與李某協商達成一緻,王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李某承擔包括醫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奶粉費等共計1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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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副庭長表示,關于奶粉費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作為賠償項目。但對于侵權人侵害他人人身權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案中王某因受傷治療,客觀上無法進行母乳喂養,進而産生了奶粉費用,确實屬于交通事故對王某人身權利造成實際損失的情況。

最終法院認定,王女士因交通事故不得不放棄母乳喂養而額外增加的“奶粉錢”由被告方承擔,并根據哺乳期時長、奶粉價格等酌定費用為6000元,同時判決被告承擔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損失10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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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如果需要進行母乳喂養的女性發生類似事故,一定要儲存好相關證據,比如醫院出具的醫囑證明、治療期間購買奶粉的發票等,便于今後幫助自己維權。

轉自:南京零距離

來源: 新聞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