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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銀行出手!基金定投扣款新變化

  陳露 張佳琳

  銀行對基金定投業務的風險管理正持續優化。

  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梳理發現,近段時間,部分銀行對基金定投業務規則進行調整,在扣款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若客戶的風險等級與拟定投的産品風險等級不比對,或者風險評估過期,将無法進行扣款操作。

  “原來是會對客戶進行風險提示,但不影響扣款,現在是風險等級不比對就沒法扣款了。比如您第一筆定投基金時風險等級是C4,但後續調整成C3了,系統就不會給您自動扣款。”一位銀行網點理财經理告訴記者。

  增加風險等級判斷

  興業銀行日前釋出的公告顯示,為加強銷售适當性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該行将于2022年11月8日起調整基金定投業務規則。

  根據公告,該行在基金定投扣款時增加風險等級比對判斷,若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已失效或與拟定投的産品風險等級不比對,該行系統将不會進行扣款,直至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恢複有效且與拟定投的基金産品風險等級比對。單筆定投委托連續3次扣款失敗,則該筆定投委托失效。

  記者查詢興業銀行APP發現,該行基金定投專區有股票型、貨币型、債券型等多種類型基金可選,風險等級從R1到R5不等。記者以投資者身份定投基金,需要先進行風險評估(C1-C5),完成評估方可進行後續操作。

  興業銀行某網點一名理财經理告訴記者,該行的客戶風險評估有效期為一年,超過有效期就需要重新進行風險評估。在一年的有效期内,若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發生變化,也可主動重新進行風險評估,以便後續定投風險等級相比對的基金産品。

  據該行理财經了解釋,在最初簽署基金定投協定時,客戶的風險等級和産品等級需要比對。但是在後續定投扣款時,如果客戶的風險等級變低,此前是會對客戶進行風險提示,但仍可繼續扣款。根據調整後的規則,如果在定投期間,客戶的風險等級與産品風險等級不比對,系統将無法繼續扣款。

  興業銀行并非唯一一家做出調整的銀行。記者注意到,交通銀行也曾于今年8月底釋出調整基金定投類業務協定及快溢通業務更新的公告。公告顯示,自9月5日起,在基金定投扣款、快溢通自動轉入扣款發起時增加風險等級判斷,若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有效期屆滿或與拟購買的産品風險等級不比對,該行系統将不會進行扣款。

  加強投資者适當性管理

  對于調整基金定投業務的原因,興業銀行理财經理告訴記者,此舉是為了落實監管層加強投資者适當性管理的要求,後續有可能繼續對相關規則進行完善。

  根據央行、銀保監會等機構聯合釋出的《關于規範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金融機構發行和銷售資産管理産品,應當堅持“了解産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加強投資者适當性管理,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别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适應的資産管理産品。

  從投資者角度來看,此舉有助于保護投資者權益。私募排排網财富管理合夥人汪普秀表示,受個體情況及市場等多重因素影響,投資者的風險偏好在一定程度上會發生變化,這一舉措有助于及時評估、更新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規避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産品風險等級不比對的情況,進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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