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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作者:聊法說律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奧克斯和格力的訴訟之争,格力竟然敗訴了?!

這個詞條一出,迅速引起公衆的高度關注。

“這4個案件合起來共賠償近2.2億元,對于這個結果,我們極為震驚。”

對于一審法院判決格力向奧克斯支付賠償金近2.2億,格力的訴訟團隊對于這個結果顯然是不接受的。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奧克斯和格力之間的競争已經持續十年之久,每次都是以奧克斯的失敗結尾,然而這次奧克斯似乎要憑借一件20年前申請的日本壓縮機專利打一成翻身仗了。

4月23日,奧克斯和格力之間專利侵權案件在最高法開庭審理,最高院還開通了微信直播觀看庭審的通道。

這次庭審獲得了大量的關注,從上午一直到晚上7點,整整九個小時的庭審,居然有6萬人線上觀看。

奧克斯和格力的這次專利之争究竟是怎麼回事?這一切還要從這對“老冤家”的競争說起。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一、十年競争,訴訟不斷

作為國内知名兩大電器品牌,長久以來,奧克斯似乎都在市場佔有率上被格力壓了一頭。為了競争市場,兩家公司一直以來摩擦不斷。

早在2013年,奧克斯就通過各種手段挖走格力的研發人員,其中有很多都是核心技術人員,這樣頻繁挖牆腳的行為顯然讓董明珠非常生氣,多次點名競争對手無下限挖人。

到了2017年,兩家的競争重心轉移到了專利領域,然而不管是銷售成績還是訴訟成績,奧克斯都被格力穩壓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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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從裁判文書網上了解到,自2017年以來,格力和奧克斯之間牽涉了大大小小幾百件專利侵權相關的訴訟。

格力起訴奧克斯專利侵權近30次,每次都獲得了勝利。而奧克斯以侵權為由起訴格力的案件,卻幾乎都以其敗訴為結局。

奧克斯顯然是不甘心就這樣被競争對手到處壓一頭,于是一直尋找翻盤的機會。

2015年,奧克斯在格力公司挖人時,從一個技術人員那裡得到一個消息,格力的“畫時代”産品中,有個技術沒有申請專利。

奧克斯覺得這是個好機會,馬上将這項技術申請為專利,并在2017年8月向法院起訴格力的“畫時代”産品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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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認定格力的産品确實構成侵權,判決格力賠償奧克斯1000萬元。

但是,格力認為被奧克斯申請的技術屬于通用技術,已經不具有新穎性了。并且早在專利申請前兩年,該産品就已經進入市場,該項技術顯然不适合被申請為專利。

最終,專利複審委員會認為該項專利已經應用了很多年,不具有新穎性,是以該專利無效,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奧克斯的起訴。

這次的專利侵權之争又是以格力的勝利結束了,顯然,這次的失敗并沒有讓奧克斯放棄。但是,格力也不是那麼好說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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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聲稱奧克斯的一家全資子公司申請的十幾件實用新型專利都和格力之前推出的産品存在高度相似,奧克斯還“惡人先告狀”,以格力的産品侵犯上述專利為由向法院起訴格力侵權,索要賠償幾千萬元。

然而,到目前為止,這些專利中很大一部分已經因為不具有新穎性而被專利複審委員會認定為無效。

二、壓縮機專利大戰

但是,在和格力的競争中屢戰屢敗的奧克斯并沒有因為接連的失利而放棄起訴格力的想法。

2018年,奧克斯為了打敗競争對手,想出了新的手段,決定從一家公司手上購買一項近二十年前申請的專利,該專利是一種壓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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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購買到手後一個月,奧克斯就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理由是格力推出的空調使用的技術侵害其專利權。

一審認定格力構成侵權,并判決格力向奧克斯支付共計近2.2億元的賠償。對于這一結果,格力公司的訴訟團隊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

這一判決結果在網上也引起了網友熱議,一向在和奧克斯的競争中占上風的格力公司這次難道真的要栽個大跟頭嗎?

奧克斯這次真的能逆風翻盤,赢回一局嗎?

公衆對這場持續了四年的“壓縮機”之争非常關注,兩個品牌都是知名國産品牌,無論這場官司誰輸誰赢,都會對中國的電器市場産生非常大的影響。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4月23日,最高法公開審理這起案件,庭審時間長達九個小時,吸引了6萬多名觀衆,現場還有90多名公衆代表旁聽。

奧克斯認為,對于涉案“壓縮機”的技術,他們有合法的專利權,格力的産品使用的技術涉嫌侵權,他們隻是主張正當權利。

對于奧克斯的主張,格力的訴訟團隊提起質疑,奧克斯并不是涉案專利的發明人,并且也沒有進行過壓縮機的生産研發。

涉案的“壓縮機”的專利權,在2019年8月就已經失效了,奧克斯公司并沒有作為訴訟主體的資格。并且,奧克斯通過購買即将失效的專利起訴來獲得賠償,這樣的行為顯然是在破壞行業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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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的企業都想着通過購買專利來起訴競争對手,那麼長久下來,行業就會失去創新活力,這無疑是一種惡性競争。

然而,23日長達九小時的庭審并沒有得出一個準确的結果,雙方也沒有調解的意向。

對于這場專利之争,相關專業人士表示在企業競争之間,利用專利提起侵權之訴或者申請專利無效是一種非常見的競争手段。

奧克斯雖然在購買“壓縮機”專利時,該專利已經臨近失效,但是法律并沒有禁止這樣的專利權人不得行使主體資格。是以,奧克斯的訴訟主體資格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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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專利申請必須符合新穎性、實用性、創新性三個要件,三者缺一不可。

但是涉案“壓縮機”作為一項20年前已經開始使用的技術,其新穎性顯然已經不足,并且奧克斯本身不生産研發壓縮機,現在購買專利隻是為了起訴競争對手。

這樣的行為雖然法律不禁止,但是在情理上顯然是不合适的。

不管怎麼樣,奧克斯像憑借一場訴訟就翻盤顯然是不可能的,無論訴訟結果如何,奧克斯目前在市場上的劣勢地位是無法輕易改變的,要想提高自身的競争力,光靠這些訴訟是沒用的。

打鐵還需自身硬,提高競争力的最好辦法還是自主創新。

那麼,對于專利權,法律是怎麼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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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權相關規定的解釋

1.什麼是專利權?

跟著作權一樣,專利權也屬于知識産權的一種,是國家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式,在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申請下,在規定的時間内授予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專有權。

前提是發明的内容已向公衆披露,并且該發明依法使公衆受益。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專利權具有時間性,也就是說,權利人對其所擁有的專利隻在法定期限内有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超過了專利保護的期限,專利權人就對該發明不再享有專利權。

根據法律規定,專利權中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超過了這個期限,原來受法律保護的專利就可以被任何人或者機關無償使用。

在奧克斯和格力的專利權之争中,涉案“壓縮機”就屬于發明專利,其專利權期限為20年,超過20年,這項專利就可以被公衆無償使用。

2.什麼是專利侵權?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根據大陸《專利法》,專利侵權是指沒有經過權利人的許可或授權,也沒有法定的免責或抗辯事由,行為人為了生産經營的目的而實施了侵犯專利權保護範圍内的有效專利權的行為。

構成專利侵權,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專利權。

權利被侵犯的前提是存在正當權利,如果行為人侵犯的是無效的或者已經到期的專利,就不會構成專利侵權。

比如說奧克斯公司購買的專利在2019年8月就已經到期,到期之後,公衆隻用這個技術就不會構成侵權。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其次就是看是否有侵害行為。

侵犯專利的類型主要有制造、使用、銷售别人的專利産品或者通過使用、銷售、進口等方法直接獲得該産品。

比如說,有些公司為了獲得競争對手的技術秘密,就通過購買、進口一些産品,進行技術拆分解析,進而掌握産品上所使用的核心技術。

然後,就是看行為人實施的技術方案是否進入了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根據司法實踐,應該使用“全面覆寫”的原則來判斷行為人實施的技術是否進入了專利的保護範圍。也就是說,涉嫌侵權的技術方案在專利權記載的所有技術特征中都能找到相同的或者相似的來對應。

最後,必須是以生産經營為目的。

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不知道使用在自己産品上的技術是沒有經過權利人許可使用的技術,如果他能證明産品的來源合法,就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四、結語

保護企業的專利權等知識産權,就是為了鼓勵企業創新。國家對專利權設定了種種保護,目的就是為了鼓勵發明創造、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格力與奧克斯專利糾紛二審,格力對一審2.2億元賠償“極為震驚”

權利人通過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為了打擊競争對手,專門購買專利來提起訴訟,這樣的行為顯然有濫用權利的嫌疑。

奧克斯這一步,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都不會獲得它所期待的結果。企業要想做強做大,最根本的還是有自己的核心技術,創新才是帶動企業以及行業發展的最大動力。

#關于知識産權必須知道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