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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婦女史研究現狀的反思與展望

作者:花家地鑒古觀今

#挑戰30天在頭條寫日記#

婦女史研究是曆史學、社會學與人類學等學科的重要課題,特别是社會性别理論引入後,極大地促進了中國婦女史研究的開展。商周婦女/性别史研究論題近幾十年來也有了較大的拓展,包括姓氏制度、婚姻制度、性别制度、女性身份、角色、地位、社會活動、社會關系,以及性别構成、性别差異、兩性關系等多方面的内容。研究趨于細化,微觀與個案研究随着新材料的出現日益增多。不過,相較于秦漢以後,商周婦女史研究明顯薄弱,研究視角和範疇也較為狹窄,且陷入出産模式化成果的固化現狀,需要研究視野的拓寬與角度的轉換。下面針對相關研究的情況,談一些個人淺見。

商周婦女史研究現狀的反思與展望

一、商周婦女史研究現狀反思

商周婦女史研究近幾十年來雖然取得了不小的進展,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下面幾點較為突出。

1.學科割裂現象嚴重。相較于秦漢以後,先秦曆史的研究,更多地依賴考古資料,婦女史研究也是如此。但“在中國,曆史學、考古學兩個學科由于專業教育長期未能融合貫通,以緻彼此間缺乏深刻了解,學科區隔在心理上被過分強調,也成為彼此深入交流的障礙”(朱鳳瀚《夏文化考古學探索六十年的啟示》,《曆史研究》2019年第1期)。這樣的結果是,考古學家多專注于考古實物資料(遺存、遺迹與遺物等),而曆史學家則多集中于對文獻資料(包括古文獻、出土古文字資料如甲骨、金文、簡牍帛書、陶文等)的釋讀,曆史學(主要指文獻史學)與考古學的割裂現象在商周史研究中表現得十分明顯。這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商周婦女史研究的進一步深入。是以,将曆史學與考古學互相整合,實作資源綜合利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已有史料的價值以探讨重要曆史問題是目前急需努力的方向。

商周婦女史研究的學者其實一直在嘗試兩者的結合。突出的成果如林嘉琳《安陽殷墓中的女性——王室諸婦、妻子、母親、軍事将領和奴婢》(林嘉琳、孫岩主編《性别研究與中國考古學》,科學出版社,2006年)以安陽殷墟發掘的女性墓材料為主,結合甲骨文、傳統文學中的女性以及傳說中帝王配偶的記載,探讨了女性在商代的身份、角色與地位。再就是陳昭容的《性别、身份與财富——從商周青銅器與墓葬遺物所作的觀察》(李貞德主編《中國史新論(性别史分冊)》,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利用商周青銅器與墓葬遺物,結合傳世文獻和青銅器銘文,以固始侯古堆一号墓為切入點,從墓葬中反映性别的因素、影響墓葬陪葬品豐薄的因素、女性接受青銅器與制作青銅器等角度探讨了性别、身份與财富之間的關系,曆史與考古學科的融彙得到了顯著的展現。隻可惜,這樣的研究成果并不多。

2.視角單一、模式化寫作。以考古實物資料為例,現在學界對商周婦女/性别史的研究,還是多局限于墓葬資料。這是由于相較于商周時期的其他考古實物資料,墓葬資料較多、提供的材料較為豐富、且較容易上手的緣故。李伯謙在為《性别研究與中國考古學》所作“序言”中指出,墓葬是研究性别問題很好的材料,但同時也要對居址、生産工具、生活用具、儀仗、裝飾品等遺迹、遺物給予足夠的注意。這些材料中透露出的有關性别及其關系的資訊對研究者來說,可能是更為直接、更為關鍵的。從這個角度看,陳芳妹《晉侯墓地青銅器所見性别研究的新線索》(上海博物館編《晉侯墓地出土青銅器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上海書畫出版社,2002年)值得稱道,雖然是對墓葬材料的探讨,但其另辟蹊徑,從藝術史角度出發,綜合銘文及其他質材的文物,探讨了墓中所出銅三足甕、方座筒形器與人形足攀龍盒等一些罕見青銅新器制與性别關系的可能性,探索了女性墓主作為青銅器的贊助者或随葬的重要性别之一所可能呈現的新資訊,為性别研究提供了新線索。史前時代的一些性别考古研究成果也值得借鑒。如喬玉《興隆窪文化房屋内遺存所反映的性别問題》(《北方文物》2014年第4期)對興隆窪文化房屋内性别相關物的分析,就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新視角。

商周婦女史研究中模式化寫作現象也比較嚴重。還是以墓葬資料為例。前面講過,墓葬是商周婦女/性别史研究中使用較多的材料,但從目前成果來看,對墓葬材料的使用以及研究視角比較單一,分析論證較為粗疏,且越來越趨于模式化,同樣的視角,換一座墓葬就是一篇新的文章,很多結論甚至都很相似。正如李伯謙在前揭“序言”指出,将墓葬習俗中所反映的對男、女兩性的态度和觀念,通過男女的埋葬方式去重建他們生前的社會關系和角色,分為兩個不同的層次,兩個不同的步驟進行。運用墓葬材料研究性别問題既要弄清楚墓主的性别、年齡及其與随葬品的組合、放置位置的關系,又要考慮墓葬的位置、分布及墓葬與墓葬之間的關系。從這個角度看, 林永昌《西周時期晉國墓葬所見性别差異初探》(《古代文明》(第七卷),文物出版社,2008年)及孫曉鵬《石鼓山墓地性别考古研究》(《三代考古》(七),科學出版社,2017年)較好地踐行了李伯謙的思路。林文按照時代早晚,從等級、年齡和墓地空間的角度對晉國墓地中随葬品和墓葬其他方面所反映的性别差異進行了梳理,并對差異産生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孫文則從墓葬形制、随葬品、随葬品擺放位置、銘文等對寶雞石鼓山M3和M4進行了分析,探讨了兩個墓葬的共性與差異及反映的兩性墓葬特點。同樣是對墓葬材料的分析,但這兩篇文章論證較為全面細緻,是以得出的結論也較為可信。又如王建文、張童心《墓葬習俗中的性别研究——以賈湖遺址為例》(《四川文物》2008年第6期)結合現代流行病學及民族學材料,對賈湖墓葬中墓主骨骼患病與性别關系作了檢讨,認為男女患病率相差懸殊的原因是他們從事的工作不同所緻。骨關節患者的随葬品豐富程度遠較整個墓地的平均水準高,可能是他們生前努力勞動所緻,不過這隻限于賈湖社會的中間階層。雖然是史前時期相關成果,但視角獨特,值得借鑒。相較而言,商周婦女史相關研究較為薄弱。

3.史料解讀簡單化。現代學者擷取新材料途徑多、速度快,往往材料一公布,研究文章也都蜂擁而至。這是好現象,反映了學術的蓬勃生機。但不可忽視的是,由于學科背景、掌握材料多寡的不同,部分論著對資料認識過于簡單,甚或存在不同程度的誤釋現象。

以考古實物資料為例。許倬雲在為《性别研究與中國考古學》所作“序言”中曾指出,考古報告中,每以随葬的紡輪作為女性使用的工具,并且以紡輪為确定墓主性别的依據。中國傳統社會确有男耕女織的分工,但是男性也常用纖維搓制繩索,例如制作魚網、獸網、缰繩、絡頭之屬,何嘗不用紡輪一類的工具?是以,一見紡輪,即聯想到女性的生産專業,似乎以一概全,未免武斷。固始侯古堆一号墓中出土的陶紡輪随葬品(以紡輪随葬的是3男4女)就證明了許倬雲觀點的正确。賈湖遺址中女性墓随葬石斧、魚鳔、骨镞等,以及安陽殷墟婦好墓中豐富的随葬品(特别是武器)也都提示我們,對考古實物資料中所含性别相關資訊的充分提取,需要在全面考察下并比較相關資料中進行,這樣對資料的認識與闡釋才能更加科學可信。

文獻資料也是如此。中國的古文獻中儲存了豐富的有關女性的古史傳說,但這些傳說說法不一,真假雜糅,需要史學研究者對這些文獻的可信性做出審慎檢視。既不摒棄,也不盲信。而對于出土古文字資料,由于時代久遠,也需要謹慎釋讀。對于那些争議較大的重要出土新資料,需要綜合其他多種資料作深入、細緻的剖析與考證。以南陽夏饷鋪鄂國墓地M16出土的兩件孟姬壺為例,這是探讨鄂國婚姻與族姓的重要材料。有學者據此認為夏饷鋪之鄂很可能是姬姓;有學者認為這是鄂侯為異姓女子出嫁所作的媵器。夏饷鋪墓地之鄂國是周厲王在伐滅今随州安居一帶的鄂國後,将部分鄂國遺民遷至今南陽一帶安置、監管而後逐漸發展而來的。目前這種争議還存在。但問題其實并沒有那麼簡單,在随州安居一帶的鄂國與夏饷鋪鄂國之間還存有一段時間的間隙,目前材料還無法填補。此外,文獻中關于“鄂”的記載有幾處,它們之間是什麼關系?這些問題都需要厘清。

二、商周婦女史研究未來展望

反思問題是為了促使學者完善相關的探讨,如何在新的學術條件下推進商周婦女史的研究,是需要重視的問題。

1.學科整合,充分利用新材料。研究商周婦女史必須充分利用考古發掘新材料,這一點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以兩周婦女史為例,新見的宗人諸器既補充了西周時期嫁到本族的女性主持宗廟的例證,又為周代女性在祭祀中的身份、角色與地位探讨提供了新資料。此外,湖北随州棗樹林墓地發掘出土的加嬭編鐘,其中以“加嬭曰”領起的一段話,講述了加嬭在丈夫早逝後,如何治理曾國、保有國土的一段曆史,為研究周代女性地位及治國理政提供了絕好證據。新材料往往能揭示出一些以往因文獻所限而研究者從未涉及過的史實。以婚姻研究為例,學界對西周時期各國婚姻的探讨較少,而兩周的政治思想觀念與社會制度多萌生于西周時期,有關西周婚姻關系資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劉麗《兩周時期諸侯國婚姻關系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大量新出土西周青銅器正好填補了這個空缺,進而使研究能建立更寬廣的時空構架。但需要注意的是,對新資料特别是考古新資料的利用,需要曆史和考古兩個學科的互相協作。考古學家盡可能提供豐富的文物資料和科學嚴謹的發掘報告,而曆史學家則盡可能提供堅實可信的文字釋讀與文本分析。這樣,學者可以綜合利用各方面新材料來展開廣泛而深入的研究。

2.拓展視野與轉換角度。在研究視野和角度方面,後代基于史料所總結出的研究成果可以為商周婦女史研究提供借鑒。比如對婦女的經濟生活、财産權利、思想觀念、審美意識、情感世界、教育文化、精神風貌、疾病醫療、性别形象,以及兒童史、日常生活史等新興領域的研究,還有對平民婦女情況的研究,對婦女個體的微觀曆史的研究等。不同的視角可以促使我們重新審視和考察相關材料,進而發掘被以往研究者所忽視的資訊和問題,彌補以往研究中的不均衡性以及單一性所帶來的局限。董豫等《東周時期男尊女卑制度化的生物考古證據》(《東方考古》第16輯,2019年)從穩定同位素和古病理等多種生物考古證據出發,指出新鄭西亞斯和暢馨苑墓地的平民女性從小就受到父母的較差對待,食用更多當時不受歡迎的C3類食物(很可能是小麥),食用較少肉類,并多發貧血;在成年之後,女性仍然食用更多當時不受歡迎的C3類食物。這表明東周時期新鄭地區男尊女卑可能已經制度化了。這種思想不僅僅影響成年以後兩性的家庭地位和社會地位,而是從孩提時代就開始對男孩和女孩差別對待。雖然缺少同時代其他地區的類似證據,但這篇文章的獨特視角,為研究東周時期平民男女的飲食結構和健康狀況提供了新的思路。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領域對于史料欠缺的商周來說研究起來困難較大,是以,對于商周婦女史研究來說,更重要的還是要從自身史料建設和基礎專題研究出發,在這個基礎上,吸收借鑒其他的理論方法和研究視角。

其實,轉換角度不代表着一定要去追求一些新異的領域或話題。重新關注一些婦女史的基本和重要問題,也是一種視角的轉換。現代社會國際化交流日益頻繁,新理論、新材料、新觀點層出不窮,對于新異的追捧日益成為很多學者特别是年輕學者的追求方向。這無可厚非,對于學科發展與建設其實是大有裨益的,是值得推崇的。但逐新的同時,也不能忘舊。這個“舊”指的是一些婦女史的基本和重要問題。這些問題對于了解中國古代社會十分重要,有一些還并未解決,有一些會由新材料的出現而産生新的認知。還是以婚姻研究為例,婚姻在婦女史或整個古代史研究中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這雖然是一個研究相對而言較為充分的領域,但其實還是有很多值得挖掘的地方。比如,從近年來學界較為關注的地緣性政治及族群關系角度出發來探讨地緣性政治聯姻,能夠對婚姻在兩周政治局勢及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成過程中産生的作用和影響有更深的了解。陳昭容和Maria Khayutina(夏玉婷)有過一系列讨論文章(參看劉麗《百年來的兩周諸侯國政治聯姻研究》,《中國史研究動态》2017年第5期)。最近孫岩《父家與夫家:從山西橫水畢姬墓談西周貴族女性的身份建構和文化認同》(北京大學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所編《青銅器與金文》第8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以山西绛縣橫水倗氏墓地出土的畢姬墓M1為例,讨論了倗氏如何通過墓葬禮制建構這位貴族女性——畢氏之女、倗伯之妻的身份和文化認同,以及所反映出當時倗氏與西周王室和其他氏族間的權力關系。

3.注重源頭的發掘。如果要說商周婦女史研究能對後世婦女史的研究做出什麼貢獻,那最重要的莫過于對源頭的發掘,這也是最大的意義和價值所在。先秦是中國曆史發展的源頭,很多的制度、思想、文化等都源于此。是以,在商周婦女史研究中,要注重源頭的研究。比如深化對中國婦女相關制度、現象淵源的研究,加強對先秦時期性别角色、性别意識形态形成與變遷的考察,為秦漢以後婦女史研究提供參考。王子今、張經《中國婦女通史·先秦卷》(杭州出版社,2010年)涉及先秦時期婦女政治地位、生産生活、宗教信仰、思想觀念、日常生活、婚禮婚俗、教育文化等多方面内容,為源頭探索提供了豐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