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指派運算符是由指派運算符之前再加一個雙目運算符構成的。
複合指派運算的一般格式為:
變量 雙目運算符 = 表達式
└──┬──┘
複合指派運算符
它等價于:變量 = 變量 雙目運算符 (表達式)。
當表達式為簡單表達式時,表達式外的一對圓括号才可預設,否則可能出錯。
x += 3 /* 等價于x=x+3 */
y *= x + 6 /* 等價于y=y*(x+6),而不是y=y*x+6 */
//C語言規定的10種複合指派運算符如下:
+=,-=,*=,/=,%=; /*複合算術運算符(5個)*/
&=,^=,|=,<<=,>>=; /*複合位運算符(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