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教育訓練主要講解了java中抽象類與接口的概念、使用及它們之間的差別。這部分知識是屬于java語言中核心的知識,是我們了解面向對象思想及代碼設計必要掌握的内容。
假設有一個Employee和Student類,考慮一下對這兩個類的擴充。比如每個員工或者學生都有姓名,是以可以将name放在較高層次的超類Person中。另外可以在Person中再添加一個方法getDescription,它可以傳回對一個人的描述。因為不知道這個人是學生還是員工,是以該方法是抽象(abstract)的,也就是沒有方法體的。

如下代碼:
publicabstractclassPerson{
privateStringname;
publicPerson(Stringname){
this.name=name;
}
publicStringgetName(){
returnname;
}
publicabstractvoidgetDescription();
}
抽象類要使用關鍵字:abstract
抽象類中除了可以包含抽象方法外,也可以包含具體資料和具體方法。抽象方法充當一個占位的角色。
擴充抽象類可以有兩種選擇:
Ø一種是在子類中定義部分抽象方法或不定義抽象方法,這樣就必須将子類也标記為抽象類;
Ø另一種是定義全部的抽象方法,這樣子類就不是抽象的了。
類即使不含抽象方法,也可以将類聲明為抽象的,不過這樣沒有什麼意義。
抽象類不能被執行個體化。也就是說,将一個類聲明為abstract,就不能建立這個類的對象了,但是可以建立一個具體子類的對象。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定義一個抽象類的對象變量,但是它隻能引用非抽象子類的對象:Personp=newStudent();//這裡p是一個抽象類Person的變量,但他引用非抽象子類Student的執行個體。
publicclassStudentextendsPerson{
publicStudent(Stringname){
super(name);
}
@Override
publicvoidgetDescription(){
System.out.println("我是一個學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