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本對比
在以前的iOS版本中:
我們為輸出口同時聲明了屬性和底層執行個體變量,那時,屬性是oc語言的一個新的機制,并且要求你必須聲明與之對應的執行個體變量,例如:
注意:(這個是以前的用法)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
UIButton *myButton;
}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UIButton *myButton;
@end
在現在iOS版本中:
蘋果将預設編譯器從GCC轉換為LLVM(low level virtual machine),從此不再需要為屬性聲明執行個體變量了。如果LLVM發現一個沒有比對執行個體變量的屬性,它将自動建立一個以下劃線開頭的執行個體變量。是以,在這個版本中,我們不再為輸出口聲明執行個體變量。
ios5更新之後,蘋果是建議以以下的方式來使用:
@interface MyViewController :UIViewController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UIButton *myButton;
@end
因為編譯器會自動為你生成以下劃線開頭的執行個體變量_myButton,不需要自己手動再去寫執行個體變量。而且也不需要在.m檔案中寫@synthesize myButton,也會自動為你生成setter、getter方法。
@synthesize的作用:(1讓編譯器為你自動生成setter與getter方法。(2可以指定與屬性對應的執行個體變量,例如@synthesize myButton = xxx;那麼self.myButton其實是操作的執行個體變量xxx,而不是_myButton了。
現在:如果.m檔案中寫了@synthesize myButton,那麼生成的執行個體變量就是myButton;如果沒寫@synthesize myButton,那麼生成的執行個體變量就是_myButton,是以跟以前的用法還是有點細微的差別。
二、執行個體變量與屬性變量使用方法
在MyViewController.m檔案中,編譯器也會自動的生成一個執行個體變量_myButton。那麼在.m檔案中可以直接的使用_myButton執行個體變量,也可以通過屬性self.myButton都是一樣的。用self.yourButton來通路yourButton變量是不對的,Xcode會提示你使用->,改成self->yourButton就可以了。因為OC中點的表達式是表示調用yourButton方法,而上面代碼沒有yourButton方法,也可以直接使用yourButton。
三、類别中的屬性property
類與類别中添加的屬性要區分開來,因為類别中隻能添加方法,不能添加執行個體變量。經常會在ios的代碼中看到在類别中添加屬性,這種情況下,是不會自動生成執行個體變量的。比如在:UINavigationController.h檔案中會對UIViewController類進行擴充
@interface UIViewController (UINavigationController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Item *navigationItem;
@property(nonatomic) BOOL hidesBottomBarWhenPushed;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Controller *navigationController;
@end
這裡添加的屬性,不會自動生成執行個體變量,這裡添加的屬性其實是添加的getter與setter方法。
注意一點,匿名類别(匿名擴充)是可以添加執行個體變量的,非匿名類别是不能添加執行個體變量的,隻能添加方法,或者屬性(其實也是方法)。
四、成員變量、執行個體變量、屬性變量的聯系
@interface UIViewController (UINavigationController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Item *navigationItem;
@property(nonatomic) BOOL hidesBottomBarWhenPushed;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Controller *navigationController;
@end
在{ } 中所聲明的變量都為成員變量。 是以yourButton、count、data都是成員變量。既然如此,執行個體變量又是什麼意思呢?
執行個體變量本質上就是成員變量,隻是執行個體是針對類而言,執行個體是指類的聲明。{ }中的yourButton就是執行個體變量。id 是OC特有的類,本質上講id等同于(void *)。是以id data屬于執行個體變量。
成員變量用于類内部,無需與外界接觸的變量。因為成員變量不會生成set、get方法,是以外界無法與成員變量接觸。根據成員變量的私有性,為了友善通路,是以就有了屬性變量。屬性變量的好處就是允許讓其他對象通路到該變量(因為屬性建立過程中自動産生了set 和get方法)。當然,你可以設定隻讀或者可寫等,設定方法也可自定義。是以,屬性變量是用于與其他對象互動的變量。
綜上所述可知:成員變量是定義在{}号中的變量,如果變量的資料類型是一個類則稱這個變量為執行個體變量。因為執行個體變量是成員變量的一種特殊情況,是以執行個體變量也是類内部使用的,無需與外部接觸的變量,這個也就是所謂的類私有變量。而屬性變量是用于與其他對象互動的變量。
但是,現在大家似乎都不怎麼喜歡用成員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都喜歡用屬性變量來定義類的變量。把需要與外部接觸的變量定義在.h檔案中,隻在本類中使用的變量定義在.m檔案中。
可以看到在接口 @interface 括号裡面的統稱為”成員變量”,執行個體變量是成員變量中的一種! 執行個體變量的英文翻譯是 Instance Variable (object-specific storage) 執行個體的英文翻譯為Instance(manifestation of a class) 說的是“類的表現”,說明執行個體變量應該是由類定義的變量! 除去基本資料類型int float ....等,其他類型的變量都叫做執行個體變量。
變量+基本資料類型變量=成員變量**
接下來說說 在@property(描述1 , 描述2 , 描述3)(class *) varName 裡面,有3個描述詞需要填寫(也可以不填寫取預設值) 1. nonatomic <--> atomic 2. readwrite <--> readonly 3. retain/copy/assign 首先來介紹一下:
retain:他指的是将某個記憶體區域的指針指派給變量,同時把該記憶體區域的引用計數器加1。每執行一次,該記憶體區域的引用計數器就要加1,當該區域的引用計數器變為0的時候記憶體區域被釋放! copy:它指的是将目标記憶體區域的值複制一份,然後開辟新的記憶體區域(新的指針)粘貼這個值。同時變量被指派為新記憶體區域的指針! assign:它指的是,僅隻把目标記憶體區域的指針指派給變量,該記憶體區域的引用計數器不發生變化! 1、2兩點不做解釋,3中的retain、copy、assign都是指的,在自動生成setter函數的時候,編譯器需要識别個描述詞來生成對應的setter函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加上該類的描述詞,系統預設該變量的setter方法采取assign的方式。
在頭檔案中.h一般在{}裡面會有定義的執行個體變量 示例:
.h @property (automic,retain) NSString * abc; .m @sythesize abc;
在寫了@sythesize abc;的情況下,系統不會自動生成執行個體變量“_abc”,直接通過變量名abc ,也就是直接使用變量名在指派運算的時候(=号左邊),隻是将記憶體區域的指針指派給變量,相當于assgin. 如果是通過“點語句”self.abc= 來指派,就要看在@property中定義的是copy、retain、assign哪一種了,如果沒有加上上述描述詞,就預設為assign。
如果沒有寫@sythesize abc; 系統會預設自動在.h檔案{}中添加一個 不可見的 加“_”的成員變量(即使是變量名中本身就帶有“_”)
括号裡面定義的都是成員變量(基本資料類型+類生成變量),裡面的變量可以在.m檔案中通過“變量名稱”、self->“變量名稱”直接通路到括号裡面的變量,但是,這樣的指派通路隻能是assign,原對象的引用計數器不會發生變化。
//[email protected] 變量名;[email protected] 變量名=_變量名;3.不寫@sythesize (一下提到的變量名都是指的在頭檔案中@property 中定義的變量)
1.成員變量,執行個體變量通過“變量名”或者self->“變量名”直接通路到,指派(assign)。self.變量名 實作setter,getter方法。
2.成員變量,執行個體變量通過“_變量名”或者self->“_變量名”直接通路到,指派(assign)。self.變量名 實作setter,getter方法。
3.成員變量。執行個體變量(系統自動在原來變量名前加上“_”來生成的執行個體,成員變量),直接通過self->_變量名,或者變量名直接通路到(assign)。self.變量名 實作setter,getter方法。
如果在頭檔案中沒有通過@property定義的變量,但是在{}中有定義成員變量,在實作檔案中也也沒有@sythesize ,那麼可以直接通過self->“{}中的變量名”,或者直接使用“{}中的變量名”來通路指派,這樣的變量沒有定義setter,getter函數,隻能是assign的方式指派。
//再來分析一下@sythesize中的寫法,@sythesize abc 直接在.m檔案中使用self.abc可以調用成員變量的setter、getter函數,直接調用成員變量名稱abc就為通路該變量的指針,對成員變量直接指派等同于ASSIGN效果。
參考:http://www.cnblogs.com/AnnieBabygn/p/5335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