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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35年的好色貪官孫玉民,色史長達15年,其中細節不堪入目

作者:史不絕書A

1989年原通化市公安副局孫玉民落馬,他所被查清的罪行中,除了受賄、濫用職權外,最惹眼的,還是容貌普通的他,卻有着長達15年的“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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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平凡

上世紀50年代,孫玉民降生在通化市的一個普通家庭,在那個全國都百廢待興的時代,不少人還在為一日三餐而發愁,而孫玉民家也是其中之一。是以在他十幾歲的年紀,就被送去了軍隊,畢竟少一張吃飯的嘴,家裡就能輕松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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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匆匆過去,1975年孫玉民退伍後被配置設定到通化市,成為了一名通訊員,雖然有了安穩的工作,但孫玉民的日子并不舒心,因為他的外貌和普通人相比還稍有距離,是以從小到大都沒有什麼異性緣。

或許正是這樣的成長經曆,孫玉民在這方面極為在意,在行政辦公室任職之後,有人為他介紹起了對象,很快他就踏入了婚姻殿堂。然而在他憨厚樸實的外表下,那份對異性的偏執卻從未消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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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沒過多久,孫玉民就對一位化名劉紅的單身女性,後來兩人之間也碰撞出了甜蜜的小火花,隻不過孫玉民還沒進一步發展,劉紅就因為工作原因被匆匆調走,而這件事讓孫玉民一直念念不忘。

節節攀升

1979年孫玉民因為懂事能幹被提拔到了通化市戶政科工作,對于孫玉民來說,這份工作讓他從一個傳話的,變成了能說得上幾句話的,手中開始握起權力的他膽子大了許多。

借着自己的職位之便,他開始威脅各種想要辦成事的女性,隻要願意聽他的,在職務範圍内都能大開綠燈,當他在美人堆裡混得如魚得水時,一個女人的出現讓他更加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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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劉紅走了黴運,當她時隔多年回鄉為丈夫辦理戶口轉移時,她卻再次遇到了孫玉民。看着當年的通訊員變成了“官員”,劉紅本以為這是有了熟人好辦事,結果孫玉民絲毫不念當年的情誼,反而用丈夫的戶口威脅她委身自己。

劉紅自然是果斷選擇了拒絕,而孫玉民也沒有生氣,因為他知道對方遲早要找上自己。後來的日子裡,劉紅隔個三五天就要被回絕一次,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她直接找上了孫玉民,或許是被徹底抹平了脾氣,這一次她終于答應了孫玉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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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兩人在多次“促膝長談”後,孫玉民答應的事卻毫無進展,直到某個普通的晚上,孫玉民提前準備了一台錄像裝置。第二天孫玉民迅速給劉紅丈夫辦完了手續,但當劉紅要求結束這段地下關系時,孫玉民卻拿出了那段錄像帶,在孫玉民散播錄像的威脅下,兩人的關系又延續了十年,而這也是孫玉民東窗事發的導火索。

如魚得水

1985年開始孫玉民的職位節節攀升,成功就任梅河口市警察局副局,一年後又成為了通化市警察局副局。随着地位的攀升,他的權力和野心也越來越大,甚至直接開始對周圍的人下手。

1987年孫玉民的好友找上了他,想要請他幫自己的妹妹辦張證,這種事孫玉民做得輕車熟路,不過在他看到這位化名李玲的妹妹後,他直接心動了。于是當即利用手中的權力和人脈,不僅給她辦好了證書,還找了場地和汽車,手把手地教對方怎麼開車,而李玲也很快拿到了正式證書,成為了一名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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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孫玉民對李玲越發癡迷,不久後兩人在夜晚的公園裡促膝長談,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後來在聽說李玲要結婚時,他還威脅對方結婚可以,但要保持和自己的關系,不然就将手中的錄像散布出去。不過年輕貌美的李玲真的是喜歡孫玉民嗎?并不是,她也隻是看上了孫玉民手中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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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成為計程車司機後,李玲在工作期間接觸到了當地的一個黑社會團夥,這夥人偷竊搶劫都有涉獵,甚至還搞起了仙人跳。而他們作案時,他們多次乘坐過李玲的車輛,當時孫玉民和李玲正膩乎得難舍難分,于是就出現了前面的孫玉民戴着警号,聽着後面小團夥讨論搶劫計劃的詭異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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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團夥的行事方式過于嚣張,市長專門為此做出了訓示,而這件事最終落到了孫玉民的頭上,收到消息的孫玉民轉頭就告訴了李玲這件事,而小團夥得到李玲的消息後直接火速進行撤離,是以這次行動沒有收到任何成效。後來這個團夥中有不少人相繼落網,但因為這期間孫玉民的通風報信,仍有一些參與者成了漏網之魚。

除了亂搞男女關系和庇護黑惡勢力外,孫玉民在其他方面的錯誤也數不勝數。

膽大妄為

作為一個拿着國家工資的副局,孫玉民的生活可謂是十分奢靡,家中随地都是各種華麗的包裝盒,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特色禮物。在他的儲藏室中,還收藏了一些手槍,對于一個副局來說,這樣的行為無疑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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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并不是他收藏的大頭,因為他儲存室中最多的,還是各種各樣不堪入目的書籍和影像制品,甚至還有他和多位女子促膝長談的錄像,據說當時的場面,讓現場人員都臉色一紅。

東窗事發

1989年,忍受了10年屈辱的劉紅終于爆發,在經過反複猶豫之後,她向通化市警察局上司舉報了孫玉民。消息傳到市上司耳中後,上司們對此極為重視,當即訓示法院、檢察院、紀委對孫玉民進行調查,為了不打草驚蛇,還專門安排孫玉民去外地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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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孫玉民卻覺察到了異樣,直接在出差前住進了病房,但他平日裡的舉動實在嚣張,是以他雖然極力掩蓋,卻依舊被查了個清清楚楚,畢竟滿屋子的東西實在太過紮眼。

1989年9月,孫玉民因為證據确鑿,徇私枉法、投機倒把、受賄等罪名統統成立,被判處35年有期徒刑,最終按照法規執行20年。這位在美色中糜爛了15年的副局,終于在監獄中迎來了自己應有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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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給所有人敲響了警鐘,作為一個官員除了過硬的能力外,還要有廉潔的生活作風,兢兢業業為人民服務才是正途,膽大妄為隻會讓自己付出慘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