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戶籍制度自古即有。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時期。大禹治水時,就進行了人口登記。“禹平水土,定九州,計民數”。當時登記的人口為1355萬人,相當于一個超大城市的人口了。到了秦朝時,戶口制度已經很規範了,戶籍登記内容也更加細化,包括姓名、性别、職業、住所、身高、身體狀況、婚姻狀況、财産狀況以及生死、遷徙、逃亡等情況。到了兩漢時期則進一步完善,把個人的相貌特征也登記在冊,便于身份核查。
宋朝時,人們家裡也有“戶口本”,叫戶貼。根據家庭财産多少,又分為“五等丁産簿”。一般一二等是上戶,三等是中戶,四五等就是下戶。如果有百畝田地,可以算作中戶了。戶貼上的資訊很詳細,一般有戶主,家庭其他人口,家裡田地多少,房子多少,還有牛啊,雞啊,鴨啊,豬啊等家禽家畜多少。甚至就連田地的邊界位置,房屋的坐落占地都記得一清二楚。是以宋朝的戶口本又相當于房産證和土地證。另外,戶口上隻有男人名字,女人是不上戶口的。
宋朝時,開始有了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的差別。住在城裡的叫“坊郭戶”,住在農村的叫“鄉村戶”。根據居民是否有不動産,分為主戶與客戶。比如家裡有土地或産業的,屬于主戶。租别人田種的或者在城裡給人打工的,就是客戶。
那不想在原來的地方待了,想遷戶口到别的地方去住,是否可以呢?大宋在這方面還是相當自由的。宋朝時有規定:居作一年,即聽附籍。什麼意思呢?不管你在任何地方,隻要居住工作滿一年,就可以落當地戶口了。而且這個政策全宋朝通用,即使大城市東京汴梁城也不例外。是以宋朝在遷徙自由方面,還是非常人性化的。這樣也便于流動人口的管理。
那麼,如果這樣自由,會不會引起“聯考移民”這種問題呢?在宋朝,科舉考試是三年一次,按規定是要在當地報考。但如果你在京城住的時間很長,離家遠,來不及回去,也可以通過本鄉官員擔保,在國子監進行考試。但是,宋朝科舉,也是按地區錄取的,每個地區都有固定的錄取名額名額,叫作解額。比如在京城錄取100人。外地人可以在東京城參加考試,你要是想占這100人的名額可不容易。要想取得當地考生資格,得先取得京城戶口,并且實際居住七年以上,或者有京城的田産,才可以占用京城的錄取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