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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案例:華為與思科大戰任正非以夷制夷

作者:管理局外局
經典案例:華為與思科大戰任正非以夷制夷

利用收購和合作進軍美國市場,是任正非的一個不錯選擇,這也使在全球網際網路裝置行業雄踞霸主地位的美國公司,迎來了一湯攻擊性的中國挑戰者。

錢伯斯發現"打擊華為"甚微,這家來自中國的公司正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搶奪客戶。華為的産品直接與思科競争,而且價格低30%左右。由于美國的大學營受到了威脅,思科終于坐不住了。

經典案例:華為與思科大戰任正非以夷制夷

一、初次交鋒

2002年12月中旬,思科全球副總裁從美國來到中國深圳,在深圳香格裡拉酒店約見華為高層,正式提出華為侵犯思科知識産權的問題。

現在莫名其妙地惹上與思科的官司,任正非情緒低落,更加抑郁。他甚至說,2002年至2003年華為處在内外交困、瀕于崩潰的邊緣。在與思科高管就IP知識産權問題初步交涉時,他的态度比較冷淡,回應說華為一貫尊重他人知識産權,并注重保護自己的知識産權,但也表示"華為願意根據事實,解決雙方所存在的争議。而思科提出的談判條件是華為公司在十日内從市場上撤出産品并删除産品中核查方認定已經侵犯思科知識産權的任何代碼,并要通知客戶在30天内停止使用侵權産品。

任正非沒有立即表态。之後雙方又經過兩次電話接觸,華為試圖對思科提出的條款做一些變通處理,但思科不允許修改條款任何内容,并要求任正非立刻簽字。這實際上沒有留下任何談判的餘地,任正非怎能接受?

二、思科起訴

思科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于是在2003年1月23日,農曆臘月二十一、距離中國傳統的春節隻有九天時間,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庭提起訴訟,指控華為及其美國子公司FutureWei盜用部分思科的IOS(網際網路作業系統)源代碼,應用在其Quidway路由器和交換機的作業系統中,對思科專利形成至少五項侵權。長達77頁的起訴書中,華為涉及專利、版權、不正當競争、商業秘密等八大類指控,21項罪名,幾乎涵蓋了知識産權訴訟的所有領域。

三、華為應訴

任正非心裡明白,思科的指控雖然是它試圖阻止華為在美國生根一種手段,但再不采取相應措施已經不行了。這是華為成立17年來,首次遭遇跨國知識産權訴訟,而且是"突如其來",任正非心裡沒底。他把常務副總裁郭平、徐文偉找來,對他們說:"美國佬無事生非地找麻煩,不依不饒,隻能辛苦你們跑一趟美國,恐怕你們要在美國過一個春節了。"

郭平、徐文偉放下手頭的工作,第一時間趕到美國,他們的年夜飯也是在美國的飯店裡吃的。

郭平是華為法務部首席法務官(主任),負責華為在法律、媒體、學界合作等方面的總體策劃,也是此次華為應對思科訴訟的總指揮。他在美國要做兩手準備:一是應對訴訟,二是争取與思科和解談判。

華為法務部負責國際事務的首席律師陳樹實、負責華為國際市場宣傳的員工以及華為的另一位律師,也先後趕到美國。郭平把這些人分為兩組,一組為訴訟官司行動小組,另一組為和解談判小組。兩組分頭開展工作,白天在美國與各方面合作、廣泛建立"統一戰線",晚上與深圳公司高層交流彙報,目标是:不辱使命。

在一位美國律師的特别引見下,郭平非常有誠意地拜訪了錢伯斯,力争和談,但未能如願。

思科是早有預謀的,形勢對華為來說相當嚴峻。此時,業界不斷傳出消息說,思科此次訴訟的最低目标是将華為的産品趕出美國市場,并阻止華為與3Com正在進行的合資談判;最高目标是把華為拖入訴訟泥潭,獲得侵權賠償,最終讓這家中國高科技公司破産。

由于思科沒有和解的意思,郭平便把工作重點放在應訴上,他想,最壞的結果也壞不過完全答應思科提出的條款。于是,他将兩個小組合二為一,一方面接觸美國當地的媒體,讓美國人了解華為是一家怎樣的公司。郭平對公司的産品很有信心,隻是需要權威部門來告訴美國人。另一方面,他在當地聘請了兩家著名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來應對訴訟,做好最壞的打算。

四、處理隐患

在深圳,任正非也在做緊急清理工作,首先要求所有員工必須講真話,了解高層的意圖,若有任何問題隐瞞,都會讓官司陷入被動。同時組織工作組全面清理研發文檔,文檔不清時,則要說明軟體是如何編出來的,避免個别員工的取巧行為,導緻公司的法律責任,并組織人員對有争議的地方進行修改。

五、朋友出馬

2003年3月,華為對美國企業裝置巨頭、網絡處理器廠商Cognigine的收購正式開始。3月20日,華為與3Com宣布成立合資公司。任正非之是以在整合尚未完成就對外宣布,顯然與應對思科訴訟有很大關系。3Com是思科的死對頭,熟讀"毛選"的任正非自然知道,"敵人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有美國老牌企業出來為華為說話,形勢勢必會有所改觀。

五天以後,3Com公司首席執行官布魯斯·格萊夫林出場了,他在位于得克薩斯州的聯邦法院馬歇爾分院為華為出庭作證,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報告,并親口告訴人們,他去過總部位于中國深圳的華為公司,并且與華為一起做了為期八個月的雙向認證。以他幾十年的職業生涯來判斷,華為是擁有自己技術的公司,是值得信賴的。如果華為有侵犯知識産權的事實,3Com不會冒巨大的風險選擇與華為成立合資公司。

不過,他的作證隻能說明華為擁有自己的技術,有開發能力,并不能說明華為的産品沒有侵權。

2003年4月14日,華為稱早已從美國市場撤回了可能包含思科代碼的産品。

2003年6月7日,美國德州法院馬歇爾分院釋出初步禁止令,判決華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有争議的一些路由器軟體源代碼、操作界面以及線上幫助檔案,同時駁回了思科的其他訴求。

2003年6月11日,3Com要求判決與華為合資生産的産品沒有侵權。

六、思科再訴

思科不服,再次起訴,聲稱華為在雙方2003年的版權糾紛案中做出虛假陳述,也沒有撤下侵權産品,并公開了一份之前處于密封狀态的檔案的部分内容。在公開的報告片段中,思科表示:"依據精确的評論和字元分隔形式,不僅表明華為接觸了思科的代碼,更意味着這些電子代碼被複制,并插入到華為的代碼中。"

思科的這個指控,與美國衆議院常設特别情報委員會調查報告的相關表述互相印證。在針對華為列出的12條指控中,其中有一條認為,華為漠視美國公司和實體的知識産權。

華為再次表示将從美國市場撤下遭思科起訴的涉嫌侵權的所有産品。美國聯邦調查局開始暗中調查華為的軍方背景,認為任正非是中國軍方派駐華為的代表,華為的産品有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但是,思科拒絕聯邦調查局插手對華為公司的調查,要求法院重新裁定。

七、以夷制夷

郭平等人代表華為邀請斯坦福大學資深教授、資料通信與網際網路專家埃迪聖,向馬歇爾分院為他們出示了技術報告。該報告指出,華為的VRP平台總共有200萬行源代碼,而思科的IOS則用了2000萬行源代碼,要去抄襲一個比自己數量大10倍的軟體本身是不可想象的。另外,華為的VRP平台隻有1.7%與思科的EIGRP(即增強網關路由線路協定)私有協定有關,但私有協定本身在知識産權上屬于某些大公司為了壟斷市場而不願公開的部分。

由于法庭在兩次聽證會後分别支援和駁回了思科的一些訴訟請求,2003年10月2日,思科與華為達成初步協定,同意在雙方邀請的獨立第三方專家稽核的過程中中止訴訟,官司暫停六個月。

不久,華為把涉及争議的VRP技術平台的全部源代碼帶到美國去接受檢驗。在沒有任何一個中國人參與的第三方稽核團嚴格認證後,結果是,在思科指出的"8大類21項指控"相關的2000多條源代碼中,未發現華為對思科的侵權。以知識産權訴訟的形式,華為在技術研發上完成了一次嚴格的"體檢"。檢查結果表明,華為是"健康"的。

2003年11月,華為與3Com正式成立合資公司—華為3Com(H3C,華三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三)分公司,大大加強了華為在交換機和路由器核心處理器方面的能力,從此開始聯合拓展之路。美國的幾家合資公司在"悍将"鄭樹生的上司下,幹得有聲有色。

由于華為迅速和3Com盟,思科的兇攻勢逐漸被化解了。一位業内人士稱贊說:"這招以夷制夷的太極推手,是老任的神來之筆。"可謂一舉數得。思科重新提出的證據,沒有一樣能在美國法院起訴華為,反倒讓華為一夕之間在全球聲名大噪。

八、達成和解

美國時間2004年4月6日,思科将訴訟延期。同年7月28日上午,雙方達成最終和解協定,終止各自提出的訴訟及反訴訟請求。法院據此簽發法令,終止思科對華為的訴訟,思科今後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訴訟或者以相同僚由提起訴訟,并且各方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及相關其他費用都由各方自行承擔。

任正非終于松了一口氣,于同年8月初再次飛往南非分公司視察。在巡視期間,有人問任正非對思科有何看法,他回答說:"思科是很值得華為尊敬與學習的公司,錢伯斯是一代偉大的巨人,思科在資料通信領域為人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思科在管理、市場、知識産權方面是很成功的。思科利用私有協定來取得競争優勢,作為一個企業,它這樣做是可以了解的。但各國政府為了維護公平競争,不應給以保護,應迫使它開放。"

華為、思科和解18個月後,2005年12月某一天,在深圳坂田的華為總部辦公室裡,任正非對着鏡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領帶。這位平常在"華為老家"裡着裝總是不太在意的總裁,今天的穿着卻非正常整。因為今天他将迎來一位華為的稀貴客人,既是多年的敵人,也可以說是未來夥伴的錢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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