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賬戶
(一)賬戶的定義
賬戶是根據規定的會計科目開設的,會計科目與賬戶有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差別。
(二)賬戶的基本結構
一個完整的賬戶結構應包括以下内容:
1.賬戶名稱;
2.日期及内容摘要;
3.登記的依據及憑證号數;
4.反映增加額、減少額及餘額的部分。
每個賬戶一般涉及四個金額要素,即期初餘額、本期增加額、本期減少額和期末餘額。本期增加額是指在一定會計期間内記錄在賬戶增加方的數額合計,又稱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額是指在一定會計期間内記錄在賬戶減少方的數額合計,又稱本期減少發生額;餘額一般是與記錄增加額的方向相同,本期的期末餘額即為下期的期初餘額。正常情況下,賬戶四個數額之間的關系為:
賬戶期末餘額=賬戶期初餘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
(三)賬戶的分類
設定賬戶與會計科目一樣,分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
總分類賬戶又稱總賬,是按總分類科目開設的,提供的是總括核算名額,對明細分類賬戶起控制和統馭作用,一般隻用貨币計量。
明細分類賬戶又稱明細賬,是按明細分類科目開設的,提供的是明細分類核算名額,對總分類賬戶起補充說明作用。除采用貨币量度外,有時還采用實物量度作為其輔助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