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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幽稱炒币巨虧緻未兌現1100萬捐款,何不走流程悔捐解除“制裁”

作者:大江藍

吳幽承諾給母校中國礦業大學1100萬元捐款,但違約已近四年,在昨晚釋出的短視訊中,他終于給出了情況說明,違約的核心原因是炒币導緻巨虧,手中沒有了現金,具體他說道:

吳幽稱炒币巨虧緻未兌現1100萬捐款,何不走流程悔捐解除“制裁”

吳幽視訊解釋諾而不捐原委

“後來我的比特币合約爆倉,虧損嚴重,數字資産幾乎歸零。同時,在做出捐贈決定後的幾年中,實體及資本行業整體景氣度下降,鏡湖基金所投的股權項目出現了嚴重的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特别是疫情這三年,鏡湖基金的關鍵出資人也遇到了很多壓力和困難。新一期基金的發起,也因為潛在出資人對疫情和市場大環境等方面的顧慮幾近停止,鏡湖資本業務艱難維系。我個人也陷入了巨大的困難。”

這番解釋說白了就是一句話:吳幽手上真沒錢,而且自身也特别困難。

在自身數字資産幾乎被清零,投資的股權項目也陷入流動性危機無法退出(說白了就是被套牢,無法變現),名下的投資公司艱難維系的情況下,吳幽仍然處處以母校為念,信誓旦旦表示:“堅定不移地履行我的責任,想盡辦法把1100萬的捐贈款落實到位。不辜負學校、校友、公衆、家人、朋友們的期待。”

吳幽稱炒币巨虧緻未兌現1100萬捐款,何不走流程悔捐解除“制裁”

如果吳幽說的這一切都是真的,相信社會上很多人都會對他表達同情,甚至感動,敬佩。吳幽校友簡直就是一位悲情英雄,誠信楷模,将來真的兌現捐款,可以成為“感動中國”年度人物。

不過大江藍還覺得,如果真的遇到這麼大的困難,吳幽完全可以先走相應的法律程式,先依法撤銷捐款的承諾,解除法院對自身的失信被執行人相關“制裁”,以便更好地經營企業,等真的掙到錢了,再去實作落實捐款的目标。

吳幽稱炒币巨虧緻未兌現1100萬捐款,何不走流程悔捐解除“制裁”

在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費令上看到,吳幽身為失信被執行人,在乘坐G字頭動車等九個方面都受限制,并且,他的支付寶等現金帳戶也已經被當機。戴着一頂失信的帽子,猶如戴着鐐铐跳舞,被法院“制裁”,企業經營、個人生活都會面臨很大困難,吳幽想要繼續籌錢捐給學校,阻礙更多,難度也更大。

對此,有不少人批評中國礦業大學,當初吳幽作為校友承諾給學校捐款是一片好心,如今校友遇到巨大困難,校方不但沒有給校友幫助慰問,還死盯着捐款承諾,通過法院硬逼着校友捐款,實在不夠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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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幽承諾捐贈時的校友回報

這方面大江藍要幫中國礦業大學說說話,當初吳幽宣稱捐款1100萬的時候,是礦大史上最大筆校友捐款。這筆最大捐款曾經大張旗鼓地做了宣傳,又是發捐贈證書,又是上司合影,吳幽自己也接受了很多媒體采訪,表達對學校的拳拳之心。黑字白紙簽着捐贈合約,然後就憑着校方自說自畫:“因為校友吳幽遇到困難,這筆最大捐款就不作數了”這不成了小孩過家家?現任的校上司怎麼向其它校友及主管部門交代,怎麼向紀委和審計部門交代?

吳幽稱炒币巨虧緻未兌現1100萬捐款,何不走流程悔捐解除“制裁”

根據《慈善法》規定,對于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并簽訂書面捐贈協定的情形,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定履行捐贈義務。現在吳幽違約,作為接受捐贈的人的礦大,無法核實其困難真假,卻自動免除其捐贈義務,這不就是拿學校的聲譽開玩笑吧,難道是自導自演的捐款噱頭?

“悔捐”必需吳幽主動提出來,“悔捐”還必須具備法定條件。法律界人士也給吳幽支了招,作為捐贈人,吳幽可以公開承諾:與校方簽訂書面捐贈協定後,自身經濟狀況突然顯著惡化,并嚴重影響其生産經營和家庭生活。經向公開承諾捐贈地,也即徐州市銅山區的民政部門報告且提供相應證據,并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後,可以不再履行捐贈義務,也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制裁”。

吳幽稱炒币巨虧緻未兌現1100萬捐款,何不走流程悔捐解除“制裁”

吳幽,一諾千金是美德,實事求是也是美德,還是根據自身情況,做一個更符合實際,可以執行到位的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