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變量
我們來研究一個事物:
屬性:外在特征;例如人的身高,體重
行為:能夠做什麼;例如人有說話,打球等行為。
而在Java語言中,最基本的機關是類,類就是用來展現事物的。
用類class來描述事物也是如此:
屬性:對應類中的成員變量
行為:對應類中的成員函數
定義類其實就是在定義類中的成員(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
拓展: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對象就是類的具體的存在,展現。例如:生活中的汽車,可以看做一個類,我們稱之為汽車類,每一台車都有顔色和輪胎數(可以定義為屬性,即成員變量),每一台車都可以跑(即車的行為,對應類總的成員函數),我們把汽車執行個體化一下,即會産生一個對象,比如奔馳、寶馬(BMW)。
Demo1:
public class Car {
private String color; // 定義汽車顔色,全局變量
private int numLuntai; // 定義汽車輪胎數,全局變量
public Car(String color, int numLuntai){
super();
this.color = color;
this.numLuntai = numLuntai;
}
public void run() {
System.out.println(this.numLuntai+ "個輪子的" +this.color + "轎車在馬路上行駛着");
}
}
public class Class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Car bmw = new Car("黑色", 4); // 建立一個轎車對象,名字為bmw
bmw.run();
}
}
運作結果:
4個輪子的黑色轎車在馬路上行駛着
其中color和numLuntai就稱為Car 類的成員變量,這個屬性能夠用來描述一個類的屬性,否則,它就應該定義為局部變量。
例如一個for循環中的i即是局部變量。
-
for(int i = 0; i < args.length; i++) {
-
......
-
}
又例如寫在成員方法中變量是局部變量。
publicclass Car {
private String color; // 定義汽車顔色,全局變量
private int numLuntai; // 定義汽車輪胎數,全局變量
public Car(String color, int numLuntai){
super();
this.color = color;
this.numLuntai = numLuntai;
}
public void run() {
String carName=”寶馬牌”; //這個就是局部變量
System.out.println(this.numLuntai+ "個輪子的" +this.color + carName+"轎車在馬路上行駛着");
}
}
publicclass Class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Car bmw = new Car("黑色", 4); // 建立一個轎車對象,名字為bmw
bmw.run();
}
}
結果:
4個輪子的黑色寶馬牌轎車在馬路上行駛着
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差別
成員變量:
①成員變量定義在類中,在整個類中都可以被通路。
②成員變量随着對象的建立而建立,随着對象的消失而消失,存在于對象所在的堆記憶體中。
③成員變量有預設初始化值。
局部變量:
①局部變量隻定義在局部範圍内,如:函數内,語句内等,隻在所屬的區域有效。
②局部變量存在于棧記憶體中,作用的範圍結束,變量空間會自動釋放。
③局部變量沒有預設初始化值
在使用變量時需要遵循的原則為:就近原則
首先在局部範圍找,有就使用;接着在成員位置找。
靜态變量
由static修飾的變量稱為靜态變量,其實質上就是一個全局變量。如果某個内容是被所有對象所共享,那麼該内容就應該用靜态修飾;沒有被靜态修飾的内容,其實是屬于對象的特殊描述。
示例:
class Person{
//成員變量,執行個體變量
String name;
//靜态變量,類變量
//所有對象共享的屬性用static修飾
static String country = "CN";
public void show(){
System. out.println(country + ":" + name);
//等效語句:System.out.println(Person.country+ ":" + this.name);
}
}
class Static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args){
Personp = new Person();
System. out.println(p.country);
//可以用類名直接調用
System. out.println(Person.country);
}
}
結果:
CN
CN
成員變量和靜态變量的差別
1、兩個變量的生命周期不同
成員變量随着對象的建立而存在,随着對象被回收而釋放。
靜态變量随着類的加載而存在,随着類的消失而消失。
2、調用方式不同
成員變量隻能被對象調用。
靜态變量可以被對象調用,還可以被類名調用。
3、别名不同
成員變量也稱為執行個體變量。
靜态變量也稱為類變量。
4、資料存儲位置不同
成員變量存儲在堆記憶體的對象中,是以也叫對象的特有資料。
靜态變量資料存儲在方法區(共享資料區)的靜态區,是以也叫對象的共享資料。
清單對比:
成員變量、局部變量、靜态變量的差別
成員變量 | 局部變量 | 靜态變量 | |
定義位置 | 在類中,方法外 | 方法中,或者方法的形式參數 | 在類中,方法外 |
初始化值 | 有預設初始化值 | 無,先定義,指派後才能使用 | 有預設初始化值 |
調用方式 | 對象調用 | --- | 對象調用,類名調用 |
存儲位置 | 堆中 | 棧中 | 方法區 |
生命周期 | 與對象共存亡 | 與方法共存亡 | 與類共存亡 |
别名 | 執行個體變量 | --- | 類變量 |
小結:
盡管三者的本質都是變量,可是使用時卻有相當大的差別,稍不留神就可能陷入陷阱。且先記住:在一個類中,如果一個變量能夠用來描述一個類的屬性,那就定義為成員變量,否則,它就應該定義為局部變量。而如果一個變量在全局中都能使用(某個内容是被所有對象所共享),那麼我們就可以把這個變量用static來修飾,即為靜态變量。(還要注意它與靜态方法的緊密聯系,這裡且不細述了
參考:https://blog.csdn.net/Noreaday/article/details/797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