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程式設計語言編碼約定”中,代碼風格是這一規定的:
類名的首字母要大寫,如果類名由幾個單詞構成,那麼把他們拼在一起(也就是說不要用下劃線來分隔名字),其中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采用大寫的形式。這樣的風格成為“駝峰風格”。例如:
幾乎其他所有的内容----方法、字段(成員變量)、對象應用名稱等等公認的風格與類的風格一樣,隻是辨別符的第一個字母要小寫。如:
class AllTheColorsofTheRainbow{
int anIntegerRepresentingColors;
void changTheHueofTheColor(int newH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