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悍匪王立華覆滅記:12歲逼父母離婚,綁架吳若甫,槍決前說了13字

劉德華拍過一部電影《救我先生》,相信很多愛過這部電影的人都看過了。在人們的内心深處有一個角色,那就是刑警隊長曹剛。曹剛由老演員吳如福飾演,但實際上這個角色原本是原型,而吳如福也與原型人物有着動人的體驗。

悍匪王立華覆滅記:12歲逼父母離婚,綁架吳若甫,槍決前說了13字

2004年,吳如福在北京被匪徒王麗華綁架,一線人命,刑事偵查隊隊長曹志剛救了吳如福,兩人有着一段危及生命的友誼。在這次綁架中,吳如福經曆了生死存亡,因為殺害他的王麗華是恐怖分子,綽号"瘋狗",不僅犯下了多起綁架案,而且每一起都會在劫持人質的手中殺人,這是殘忍的。

讓我們從王麗華的少年犯罪記憶開始。小時候,王麗華從一開始就在路上偷竊,不僅偷父母、老師的錢,還在課堂上搞暴力團夥,經常用錢引誘同學幫他偷錢。他的父母無法控制他,他的母親很虛弱,他的父親堅持他父親的棍子。最後在他的壓力下,母親憐憫他,父親離婚,王麗華将完全不合情理,開始無所畏懼。

1995年,17歲的他犯下了人生中第一次搶劫罪,當時他制造了一枚假手榴彈,并在浙江用刀武裝了一名富商,搶劫了價值2萬元的貨物和金錢,後來被判處九年徒刑。在監獄裡,他沒有扭轉他的惡魔,而是聚集了一群狐狸和狗的朋友,以便他可以計劃未來的搶劫。為了迅速出獄,他竭盡全力減刑,并于2002年獲釋。出獄後,他開始犯下更多的罪行。先是持槍搶劫富子王大良,拿到300萬然後殺了他,然後因為作風不好,把錢都花光了,然後打了富家子。

悍匪王立華覆滅記:12歲逼父母離婚,綁架吳若甫,槍決前說了13字

2004年2月2日,王麗華開車到北京市朝陽區某酒吧尋找"獵物",他看到了一輛奔馳跑車,并召喚哥哥把杜綁在駕駛座上,卻發現杜隻是一個沒有錢的司機,而憤怒的王麗華在酒吧外選擇了另一個目标——那就是: 吳如福.

吳如福并不是特别富有,這些年拍戲努力救了小老婆本,但他有一輛寶馬車吸引了王麗華。等到王麗華把他綁起來也是一記耳光,很多哥哥都喜歡看吳如福演警匪片。以為吳如福可以像劇中那樣拼起來,故意用九把鎖鎖住了。

除了吳如夫,昏暗的房間裡還有一對之前被綁起來的司機二人組。兩人都知道兇猛少了,互相鼓勵。吳如福為了保護可憐的杜,也給王麗華,自己的家人都可以付出代價,隻能讓杜一個活下來。這樣的一句話,杜某真的逃脫了王麗華的魔爪。

悍匪王立華覆滅記:12歲逼父母離婚,綁架吳若甫,槍決前說了13字

吳如福的朋友報警後,曹志剛隊長立即将警察帶到現場。他們先是趁着王麗華取錢,然後其餘尚未接到消息的綁匪迅速救出了吳如福和杜。

他的團隊中的許多人,包括王麗華,都被判處死刑。王麗華不僅成立了犯罪集團,還犯下了許多罪行,犯下了搶劫、盜竊、綁架、故意殺人等罪行,承擔了大量生命,對社會造成了很大影響,讓公衆感到恐慌和不安,是以他被判處死刑是合法合理的,也是人民的希望。

但王麗華直到被捕的那一刻才覺得自己的罪行是錯誤的。他一路微笑着,向警方講述了自己犯罪時的"偉大成就",要驕傲,沒有任何遺憾。到2004年10月被判處死刑時,他終于坐以待斃,辯稱他沒有被定罪,并且已經為自己的錯誤忏悔。然而,他怎麼可能真的悔恨,而隻是為了挽救他的生命并繼續犯罪呢?

悍匪王立華覆滅記:12歲逼父母離婚,綁架吳若甫,槍決前說了13字

在王全璋即将被處決時,他正被拘留,并被他的母親和妹妹關押。母親看到他抽泣,卻沒有責備,還是苦惱兒子即将喪命,他遇到了妹妹,他一再要求妹妹到看守所說好話,送國旗,希望抓住最後的生命。在警方與他的交流中,他從未對受害者表現出内疚或同情,隻是說:"我後悔了。

他真正後悔的是什麼?事實上,在他被捕時,已經發生了一起事件。警方使用金屬探測器從他的内衣中取出一把鑰匙,這把鑰匙可以用手铐打開,是一把通用鑰匙。結果,他傷心地說:他知道木雕的關鍵。這表明他後悔的不是他犯了罪,而是他是以被抓住了。恐怕他心裡一遍又一遍地承認,他不夠聰明,沒能逃過警察。然而,事實上,總有一天,微妙的罪行會降臨,狡猾的罪犯會被抓住。他所犯下的罪行是人民無法容忍的,與這個社會的發展背道而馳,他最終将被這個社會抛棄。是以,當他被處決時,他哭着說:"隻要正确,不要在乎别人。"這表明他從未後悔過自己的罪行。

悍匪王立華覆滅記:12歲逼父母離婚,綁架吳若甫,槍決前說了13字

其實,從他成長的道路,從犯罪的經曆,在他的一生中,從來沒有人把他拉回來過。他的父母本該把他拉回來,卻抛棄了他。即使他的父親和母親離婚,沒有義務撫養和教育他?他的母親一直放縱和溺愛他,讓他一步一步倒下。在去搶劫的路上,他甚至試圖殺死他的母親,因為他認為她在阻礙她。這樣一個冷漠、非理性的罪犯,怎麼能指望在情感上對他不敏感呢?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他繩之以法,不讓他再次傷害社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