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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樂夜話:難以對抗的“趨勢”

作者:觸樂

觸樂夜話,每天胡侃和遊戲有關的屁事、鬼事、新鮮事。

觸樂夜話:難以對抗的“趨勢”

要逆水行舟嗎?(圖/小羅)

這兩天,EA的“FIFA”系列遊戲出了一條短新聞,奧地利黑馬戈爾(Hermagor)地區的一家法院針對一起玩家起訴索尼的案件作出了判決。訴訟原因與遊戲中的開卡系統有關:幾個奧地利玩家——其中包括1名未成年人——聲稱自己在“FIFA”裡參與了“賭博”,花費超過400歐元。他們認為索尼作為交易平台應該負起責任,退還他們在遊戲中開卡的錢。

“FIFA”系列遊戲中的“Ultimate Team”模式是一個支援内購的競技模式,玩家可以用遊戲内産生的金币購買卡包,開出各種稀有球員卡(至少期望中是這樣),或是花錢直接購買代币在遊戲裡開包——本質上就是課金和開箱子。

這幾個玩家起訴索尼是在2020年,官司打了2年多。最終,法院認定“FIFA”中的開卡違反了當地博彩的相關法律,判決索尼賠償玩家338.26歐元(約合人民币2492元)。錢數不多,一家地區法院的判決也很難說對奧地利乃至歐洲其他國家的“開箱賭博論”産生特别大的影響,是以,索尼并沒有做出什麼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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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EA是開發和發行商,索尼是平台方,但幾位玩家對索尼提出的訴訟要求還是獲得了當地法院支援

實際上,“開箱算不算賭博”這件事在遊戲行業裡已經争論了很久。我們三不五時就能看到某個國家和地區将開箱認定為賭博的新聞,或者有人不斷提議這樣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應該是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比荷盧經濟聯盟影響到的地區已經切實地将遊戲開箱視為賭博,并且加以監管。2020年,北美娛樂軟體分級委員會(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簡稱ESRB,也就是給北美地區遊戲分級的機構)也在分級裡多加了一項說明,提醒消費者,遊戲裡是不是包含随機物品的内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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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SRB的分級規則裡,遊戲内購也有“是否包含随機物品”之分

不過,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盡管籠統的“開箱”在一些國家和地區被視為賭博,但具體到某一個遊戲中的開箱設計,其定義就有商榷的空間了。比如說,同樣是在荷蘭,2020年最高行政法院就駁回了博彩管理局對EA的一項高額罰款,理由是荷蘭相關法律規定,隻有“開箱”成為一個獨立産品時(比如老虎機)才能算作賭博,如果它是某個大型遊戲的其中一部分,就可以不算——按照這個邏輯,“FIFA”裡的開箱确實不能獨立于遊戲存在,荷蘭法院的判決也情有可原。

但在此之外,我們也應該看到,盡管經常有不同國家和地區、各類機構提出應該把開箱當成賭博,但實際上,開箱和它所屬的内購系統已經成了越來越多遊戲,乃至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遊戲行業中的常态。說白了,沒有哪個廠商能抵抗長線賺大錢的誘惑,而内購這一套又實在管用,是以它成為趨勢——而且是不容抵擋的趨勢——簡直是注定的。至于内購系統是怎樣影響了廠商、業界和玩家,考慮到夜話的篇幅,這裡就不展開叙述了。

不僅是内購,僅從遊戲這方面來講,這些年來我們經曆過的“不容抵擋的趨勢”也相當多:數字版遊戲和數字版遊戲銷售平台、訂閱制和玩家賬号所有權的歸屬、大廠商和平台們針對使用者權益的霸王條款……它們往往以“服務”和消費更新的面貌出現在玩家眼前,看上去前景一片美好,但隻有在切身利益遭到損害時,玩家才能認識到真正的問題所在。

觸樂夜話:難以對抗的“趨勢”

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是訂閱與買斷并行的

買了遊戲覺得不好玩,想要退款或賣二手,數字版遊戲和平台的條款就會對玩家做出種種限制;訂閱、季票等等機制越來越多,許多玩家在點選“了解并同意《使用者協定》”時并沒有意識到自己隻購買了服務而非産品本身;遊戲停止營運之後玩家怎麼辦,怎樣的補償才算合理,直到今天也沒有一個能讓各方面都滿意的标準。

重要的是,玩家在這個過程中并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智能手機上的遊戲發展曆程不算長,已經有許多廠商把若幹年前的買斷制遊戲下架、代之以含内購的“重制版”。相應地,假如有一天索尼、微軟、任天堂同時把平台上的所有遊戲統統改成訂閱制,不再提供買斷,玩家又能怎麼辦?在這一點上,雖然我也經常認為XGP真香,但整體來說對未來還是比較悲觀的:我們的消費習慣、取向乃至審美已經被一些東西挾裹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隻能繼續随波逐流。至于将來會變成什麼樣,誰也說不好。